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17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82,616,9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二十多年以来,公司通过不断整合皮革产业价值链的上下游,市场功能逐渐从批零交易单一的皮衣销售,延伸至面辅料供应、时尚创业园、厂房租赁、设计研发、时尚发布、时装批发、总部商务、会展外贸、电子商务、融资担保、健康医疗等,在皮革制品生产、营销和交易等环节,为商户提供一站式的全产业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巩固提升皮革主业、叠加发展时装产业,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稳步推进健康产业”的经营战略,推进公司转型升级、优化市场业态。应对2020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市,通过出台租金减免政策,联合线上线下平台开展促销活动等扶企举措,各地市场经营队伍、客流量、成交额基本稳定,市场运营平稳过渡。

  深耕皮革主业,优化业态布局,加强设计培育,科学盘活各市场闲置资产。展会活动推陈出新,举办首个“云上”展会; 产业推广变中求新,打造城市产业联盟;精准营销,大力拓展新媒体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全维度呈现。加速线上融合进程,搭建直播产业基地,铺开数智化建设,围绕大数据平台、会员体系、智能硬件等建设,推动传统市场向数字化盘活及快速拓展。提升市场运营管理水平,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打造行业标杆。

  继续锚定第二主业的方向,有条不紊推进大健康产业布局。颐和护理院顺利启用,同步通过医保定点机构审批;康复医院持续优化核心管理团队、组织架构及业务框架,提升业务及管理水平,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继续做大做优专项业务。深入发展公司金融业务,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与皮城担保实现优势互补,为皮革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网络公司进一步健全皮革城大数据平台框架建设。创新多元业务的开拓,对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意义。

  公司将积极应对现有的行业环境的压力,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质量、研发、品牌、渠道等内在能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新时代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3,279.0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0.75%,实现利润总额28,120.45万元,同比下降26.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57.03万元,同比下降30.35%。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3,279.07万元(包括主营业务收入133,507.32万元、其他业务收入9,004.60万元等),同比增长0.75%。物业租赁及管理方面,物业租赁及管理实现收入84,724.96万元,同比下降15.71%,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实施减免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相关政策,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减少;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方面,小镇时尚创业园等项目实现物业销售45,369.87万元,同比增长65.26%;酒店服务实现收入1,451.01万元,同比下降39.69%,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行业整体下行,收入减少所致;持续推进第二主业健康产业发展,本期健康医疗服务收入1,961.48万元,同比增长37.68%。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成本费用控制成效持续显现,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1.30%,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1.90%,财务费用同比下降7532.61%;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8.49%,主要系物业销售成本结转所致。租金及物业管理收入减免部分对应的固定成本仍存在,物业租赁及管理整体毛利率下降。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8,120.45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6.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57.03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30.3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合并范围增加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月明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1-0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市场审计收费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聘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审计工作及其他情况在2020年度基础上,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1-00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1,919.8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存放该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其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23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5,055,500股新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3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745,04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0元,共计募集资金174,137.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67.2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2,56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995.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2,14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6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节余、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1、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2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16.27%股权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节余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与存放该募集资金相关的专项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按计划转入其他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慧市场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利息与理财收益为累计收到的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慧市场项目。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优化了现有资源、合理安排施工,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建设效率。现公司已基本搭建完成市场信息化建设,故予以智慧市场项目结项。

  (二)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三)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919.84万元(包含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629.5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补充流动资金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有效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16.27%股权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智慧市场项目。其中“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16.27%股权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项并将其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存放该募集资金相关的专项账户。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慧市场项目,已建设实施完毕,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919.8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经核查,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作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继续发挥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监管法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1-008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月明先生、财务总监乔欣女士、董事会秘书杨克琪先生、独立董事王保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1-00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以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1年5月11日(周二)上午10:00-12: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三、登记预约:

  参与投资者请于5月6日至5月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凭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或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股东卡复印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如未能及时登记,将可能给投资者接待工作造成不便。

  联系人:朱雯婷;电话:0573-87217777;传真:0573-87217999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月明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徐侃煦先生,财务总监乔欣女士,董事会秘书杨克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相应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需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供问题提纲。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提纲中的问题进行答复。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1-0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5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张国兴、陈月凤、朱杰、乔欣、杨克琪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丛培国、史习民、何斌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丛培国、王保平、杨大军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2020年年度报告》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1〕2961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099,086.49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526,810,277.68元,扣除2019年度现金股利分配24,369,715.70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12,539,648.47元。按母公司2020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009,908.6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01,529,739.82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745,046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8,086股,即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9元(含税),共计派发24,369,722.24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577,160,017.58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29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3,279.0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57.03万元,同比下降3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0,000万元,营业利润45,000万元,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0万元。

  2021年经营业绩预算基于:

  1、公司经营的线下实体市场趋于稳定,国际国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商户积极性提高,各市场租金有上涨预期,市场经营形势稳步回升;

  2、加速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集电商直播、电商供货、教育培训、智能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商产业链基地,通过电商(直播)基地、产业供应链、物流仓储等业务板块开展电商基地技术服务、线上线下销售、直播服务、电商物流服务,预计营业收入可实现较大增长;

  3、各分市场子公司中的亏损市场,通过减闲增效等方式有效转型实现减亏,部分市场有望扭亏为盈;

  4、对外投资项目取得较好回报,同时通过继续甄选优质项目开展多元化投资,持续推进健康产业,预计各项目营收及投资收益有一定的提升。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1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1-007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5月11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21年4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四)、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八)、(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

  ■

  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7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邮编:3144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4”,投票简称为“海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股东: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1-00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5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1〕2961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099,086.49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526,810,277.68元,扣除2019年度现金股利分配24,369,715.70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12,539,648.47元。按母公司2020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009,908.6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01,529,739.82元。

  (下转B114版)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1-003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1-04-1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