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17 来源: 作者: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68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现已形成了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设计、供应链管理、仓储、采购、分销在内的一站式与专业化供应链服务模式。业务范围涵盖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国际航空物流、国际铁路物流。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三方物流

  公司通过整合物流各环节的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包括车辆资源的调配管理,物流方案的规划与设计,仓储、运输、装卸、搬运、配送等物流作业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同时,公司利用信息化综合物流管理系统,将物流活动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搜集、传递、储存、整理、分析和使用。

  2.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是利用公司为各类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有利条件,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各种上下游企业供需要求的基础上,全面延伸产业链,为上下游企业搭建桥梁,专注于为核心企业提供采购、运输、仓储、销售等一揽子业务活动,让合作伙伴专注于核心业务,实现降本增效,提升竞争力及经营效率。

  3.物流园区经营

  公司物流园区除可以提供仓储、仓库租赁、堆场等服务外,还可以通过园区的积聚功能,拓展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并为供应链管理业务提供支撑。公司物流园区设有仓储库、租赁库和堆场, 其中仓储库按服务天数和仓储物资数量收取仓储费用, 租赁库则较长时间租给客户,按月收取租金,租金根据仓库面积决定。此外,公司物流园区同时还提供物业管理、结算、网站建设、网络设施维护、信息咨询和交易平台等配套增值服务。

  4.国际航空物流

  公司租赁航空公司飞行器,执飞国际航线,为客户提供国际航空运输服务。同时可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咨询, 协助对接二程卡车航班转运、空空转运等相关业务。

  5.国际铁路物流

  作为国际陆港区班列运营平台公司,致力于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助力国际陆港区发展,推进中欧(亚)班列高质量开行,以多式联运中心集货平台开展国际货运班列运营,通过整合国内外资源,目前已开行中欧、中亚等10国22座城市的班列。运载货物涵盖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机械设备、水暖建材、汽车零配件、疆内农产品等百余种类。

  (二)行业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中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圆满收官年。值此关键之年全球暴发新冠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较大冲击,但我国迅速开展防疫工作,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经济基本恢复平稳。虽然新冠疫情的暴发对物流业提出了新挑战,但也创造了发展机遇。2020年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国家在2019年密集出台关于物流技术发展的重要文件基础上,又出台了如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20〕13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货运设施发展的意见》(发改基础〔20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随着疫情的控制,我国经济恢复正常运转,目前我国物流业已呈现出积极向好的态势。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1,015,986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与物流技术密切相关的行业:制造业增长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3.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0.5%,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9%。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发展趋势,为物流行业、物流装备技术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新疆一直以来积极构建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聚合周边、贯通丝路、辐射亚欧的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形成大跨度、广覆盖、立体式和开放型的新疆商贸物流骨干体系,并大力发展商贸物流等服务行业。现阶段物流供应链行业市场容量大,市场参与者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未来物流供应链服务行业将会逐步向一体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趋势发展,行业的集中度将会不断提升,业务将逐步向资金实力雄厚、配套物流体系完善、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物流供应链企业集中,龙头企业收入和市场占有率将会快速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直以来,公司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坚定贯彻“以新疆为核心东联西出,以智慧物流为核心,以供应链业务为引领,将天顺打造成以公、铁、航、海一体化国际化、综合型的物流、供应链服务商”的战略发展规划。报告期内,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复工复产延迟,对公司第三方物流及供应链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特殊时期,公司积极行动,作为乌鲁木齐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心防疫核心保障单位,公司严密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抓好生产经营,凭借着优质专业的服务以及对行业的深耕细作,确保了各项业务正常运行,有效保证了已有客户的需求,并持续加强市场开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144.63万元,较上年减少5.71% ,归母净利润2,929.91万元,较上年增加47.78%。

  1.第三方物流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市场需求,把握业务动向,适应市场变化,根据不同时期的车源变化、市场变化,精准把控成本价格。同时公司积极加强信用体系与品牌建设,积极巩固客户关系,延伸服务链,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在服务好已有第三方市场的同时,积极挖掘和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业务新市场,努力保障第三方物流业务的稳步开展。同时,在海上风电发展势头日趋强劲的大市场下,公司本着既保存量又抓增量的业务发展基调,积极开拓海上风电新增市场。

  2.供应链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供应链业务发展优势,以调结构、降库存、降预付为主。一手抓精细化管理,一手抓市场开拓,紧紧围绕上下游企业,积极延伸服务链条,创新、完善供应链模式,进一步提升供应链业务管理水平。

  3.园区业务

  公司物流园区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部署和社会稳定总目标,主动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接,克服诸多困难,按要求完善疫情防控预案、维稳设施设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建全园区护厂队和义务消毒队伍,保证了园区的安全、平稳、有序运营。其中苏州路园区全年重点强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保等工作,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园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扎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哈密园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保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工作,在报告期内园区房屋租赁面积已达到80%以上,目前已聚集了哈密市60%-70%物流寄递企业,已成为当地最大的陆港型物流园。

  4.国际业务

  公司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步伐,积极融入新疆“交通枢纽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积极布局全球化的物流供应链服务网络,大力拓展航空、国际公铁联运等业务,并不断筑牢业务根基,加强各业务领域融合衔接,努力实现各业务板块、各服务形态的无缝对接。

  (1)国际航空货运

  报告期内,公司以乌鲁木齐为中心开通了德国哈恩航线、比利时列日航线、奥地利维也纳航线、英国伦敦航线、俄罗斯莫斯科航线、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航线、巴基斯坦伊期兰堡航线。航线会根据业务量的情况以及客户需求进行拓展。公司精细化运作航空业务,将进出口电商全链条服务纳入业务体系,将碎片化的环节打通进行统一管理,为终端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的同时,持续探索与临空产业相关的机场、仓储、贸易、深加工等外延业务,为稳定货源,航空板块在长三角及珠三角地区铺设网点开展集货工作,并安排专人赴国外组织欧洲国家回程货源,同时积极推进与国家邮政总局及新疆邮政的业务合作。随着 “空中丝绸之路”的开通,以及国际货运业务吞吐量大幅上升,公司正为新疆临空经济的发展、为自治区商贸物流核心区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2)国际铁路业务

  公司致力于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助力国际陆港区发展,推进中欧(亚)班列高质量开行,以多式联运中心集货平台开展国际货运班列运营,通过整合国内外资源,开行乌鲁木齐至俄罗斯、意大利、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等中欧、中亚国家10国22座城市的班列,持续推进中欧班列集拼集运组织模式,运载货物涵盖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机械设备、水暖建材、汽车零配件、疆内农产品等百余种类。开行线路通达中西亚、俄罗斯、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同时,公司推进中欧班列通道与陆海新通道有机衔接,打造跨“两海”(里海、黑海)班列线路。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物流承载城市开展物流枢纽合作,积极与南向陆海新通道开展合作,深化与石河子、巴州等地企业的疆内物流合作,立足新疆地产品资源及外销国别,开行至俄罗斯、格鲁吉亚、土耳其等地班列,助力新疆特色农产品走出去。

  5.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需求,对公司新亚欧E路通物流平台、航空货代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使各业务系统能够及时适应新的业务变化,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外部信息化服务市场,依托物流行业软件开发经验先后与疆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达成信息化开发合作,为公司业务领域拓展迈出坚实一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144.6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9.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7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国际航空物流服务及国际铁路物流服务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使国际航空物流服务毛利大幅提升;管理及研发费用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受疫情影响,人工成本、车辆费、业务招待及差旅费同比有所下降;票据贴现息支出同比有所下降,使投资收益有所增加;因捐赠支出及诉讼赔偿支出大幅度减少所致营业外支出大幅度减少。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六)。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供应链业务和运输业务取得的收入,供应链业务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商品的时点确认,运输业务仍于运抵目的地或中转站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期出售子公司股权情况

  1.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二)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新增4家,其中:

  1.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设立霍尔果斯达尔道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0%,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霍尔果斯达尔道科技有限公司未实际经营。

  2. 本公司于2020年1月2日设立新疆乾泰吉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5.00%,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475.00万元,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3. 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乾泰吉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设立新疆汉通跨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00%,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乾泰吉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4. 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设立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00%,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111.00万元,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北京时间11: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普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宋岩女士、王海灵先生、边新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为13,425,225.66元,按10%提取盈余公积1,342,522.57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71,900,466.81元,减去2019年度实际分配现金红利4,107,309.32元,注销分公司增加未分配利润2,052.46元,2020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9,877,913.04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为:拟定以现有总股本74,680,000股作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9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99,72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合计拟转增股本29,872,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变更为104,552,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表决后,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为4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2.15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

  公司拟以自有财产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方式。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根据情况为上述相关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确保融资需求,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12.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以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办理贷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形式、贷款利率、贷款担保等。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在人民币12.15亿元的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就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15亿元(含本数)的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除外)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普宇先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宜,并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表决后,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为4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和修订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北京时间14:5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1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共计8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故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北京时间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北京时间10:00-19: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高翔、邓微薇

  联系电话:0991-3792613

  传真:0991-379260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0

  2.投票简称:天顺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有股份的性质:A股普通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北京时间13: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绍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情况与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且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与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能够及时、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并且公司内部控制规则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落实情况,客观的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相关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根据情况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为新疆乾泰吉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为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各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为孙公司新疆汉通跨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的需要作出的,且担保额度和担保期的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内控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将与关联方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集团”)、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祥物业”)、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储运”)、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合旅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以下简称“天悦酒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41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6.45万元。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接受劳务、不动产租赁等。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一:

  企业名称: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晓玲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601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服务;房屋装饰、装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花木销售、租赁;房屋租赁等;供热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恒祥物业资产总额229.75万元,净资产-135.5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88.75万元,净利润-94.04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天恒祥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天恒祥物业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服务质量较好,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二:

  姓名: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山街1862号颐和花园小区二期2-22栋105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普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6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784673368U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农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皮棉、建材、钢材、装饰装修材料;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总资产161,653.69万元,净资产49,274.98万元,营业收入176,812.64万元,净利润230.9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60万股,占公司股份的44.9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天顺集团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三:

  姓名: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火车站镇库鄯末站以西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史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005564629725

  经营范围:运输代理服务,铁路货物运输,煤炭及制品、炭黑、水泥、棉花、矿产品、水暖器材、钢铁坯、钢材、石材、钛白粉、铁矿石、铁精粉、铜金粉、球团、生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农副产品、建材、汽车配件、塑料制品、陶瓷制品、肥料、饲料、焦炭销售;服务:装卸、仓储、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称重服务;食品经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总资产6,347.59万元,净资产640.58万元,营业收入743.56万元,净利润-283.14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94.09%的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天顺股份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能够满足煤炭储运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四:

  姓名: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贾登峪二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普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321778972417P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玉石、旅游纪念品、日用百货销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298.83万元,净资产1,166.45万元,营业收入9.55万元,净利润-17.93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德合旅游系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德合旅游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服务质量较好,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五:

  姓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2层-6层

  企业性质:个体工商户

  法定代表人:胡征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0MA786HLW1G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卫生用品、日用百货。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总资产334.78万元,营业收入251.14万元,净利润-56.85万元,净资产-133.25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天悦酒店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服务质量较好,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接受关联人天恒祥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0万元;公司拟接受关联人天顺集团提供的房屋租赁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万元;公司拟接受关联人煤炭储运提供的铁路装卸等场站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公司拟接受关联人德合旅游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万元;公司拟接受关联人天悦酒店提供的住宿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是通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恒祥物业、天顺集团、煤炭储运、德合旅游、天悦酒店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同时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该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认真审阅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属子公司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实际控制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实际控制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的支持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2.15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授信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以自有财产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方式。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集团”)拟根据情况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姓名: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山街1862号颐和花园小区二期2-22栋105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普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6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784673368U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农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皮棉、建材、钢材、装饰装修材料;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

  主要股东:舟山泰盛聚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盛聚逸”)持有天顺集团49.18%的股权,王普宇先生持有天顺集团18.87%的股权、胡晓玲女士持有天顺集团9.08%的股权。泰盛聚逸已与王普宇先生签订《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泰盛聚逸将其本次增资后所持有天顺投资49.18%的股份表决权全权委托王普宇先生行使。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拥有天顺集团77.13%的表决权,为天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总资产161,653.69万元,净资产49,274.98万元,营业收入176,812.64万元,净利润230.9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60万股,占公司股份的44.9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关联方二:

  姓名:王普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王普宇先生持有公司321万股,占公司股份的4.3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普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三:

  姓名:胡晓玲

  性别:女

  国际:中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胡晓玲女士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晓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拟根据情况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作为关联方拟根据情况为公司申请相关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天顺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91万元;公司与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公司与胡晓玲女士相关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33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拟根据情况为上述相关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拟根据情况为上述相关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计提折旧、确认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和修订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1年度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38%。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新疆乾泰吉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乾泰吉宇”)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汇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09%。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公司子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公司拟为子公司天汇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为乾泰吉宇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为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各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为孙公司新疆汉通跨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通跨境”)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相关银行向天汇子公司、乾泰吉宇、哈密子公司、汉通跨境实际提供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以银行借款实际放款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完毕止。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汇子公司、乾泰吉宇、哈密子公司、汉通跨境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为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乾泰吉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孙公司新疆汉通跨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表决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方为通过。本次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8日

  3.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天山东部物流园农丰区4-106

  4.法定代表人:马新平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销售:汽车用品、水泥、粉煤灰、石膏、脱硫石膏、炉渣、石灰石、废石灰石沫、建材、煤炭、焦炭、兰炭、钢材、生铁、PVC;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铁路货物运输;铁路货物运输代理。

  8.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天汇子公司55%股权,其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9.股权结构:

  ■

  10.主要财务情况:

  ■

  11.天汇子公司未做信用等级评价。

  12.天汇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09月03日

  3.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云大道36号

  4.法定代表人:许可

  5.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四类);道路运输辅助活动;铁路、公路、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物业管理;物流园管理服务;仓储服务;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工程机械租赁服务;停车服务;房屋租赁;车辆租赁;焦炭、矿产品、铁精粉、生铁、金属制品、办公用品、建材、矿山机械产品的销售;货运信息咨询;化工原料、化肥、油田物资、润滑油的销售;道路货运站(场)经营;煤炭批发与零售;国际货运代理;过磅服务;配送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哈密子公司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9.股权结构:

  ■

  10.主要财务情况:

  ■

  11.哈密子公司未做信用等级评价。

  12.哈密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疆乾泰吉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新疆乾泰吉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01月02日

  3.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4.法定代表人:王昱燃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国内、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民航信息咨询服务。

  8.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乾泰吉宇95%股权,其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9.股权结构:

  ■

  10.主要财务情况:

  ■

  11.乾泰吉宇未做信用等级评价。

  12.乾泰吉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新疆汉通跨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新疆汉通跨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4月22日

  3.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南疆服装服饰总部基地(A区)办公楼一层101室

  4.法定代表人:李辉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多式联运物流节点的建设和经营;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民航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乾泰吉宇95%的股权,乾泰吉宇持有汉通跨境100%股权,汉通跨境属于公司孙公司。

  9.股权结构:

  ■

  10.主要财务情况:

  ■

  11.汉通跨境未做信用等级评价。

  12.汉通跨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子公司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为了推动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并保证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本公司同意为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天汇子公司、乾泰吉宇、哈密子公司、汉通跨境,其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经营决策及日常经营活动能有效控制,可及时掌控其运营状况、资信情况,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可控范围之内。同时,公司提供担保,能促进子公司经营规模的发展壮大,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提升企业价值,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一致。本次担保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汇子公司、乾泰吉宇、哈密子公司、汉通跨境提供担保。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股东担保说明:

  公司持有哈密子公司100%股权、公司持有天汇子公司55%股权,公司直接持有乾泰吉宇95%股权,乾泰吉宇持有汉通跨境100%股权。天汇子公司和乾泰吉宇其他股东虽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公司向天汇子公司、乾泰吉宇委派了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4.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本版导读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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