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4-1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04月16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周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周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华东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国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0人,代表股份2,274,909,4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23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229,807,4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227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3人,代表股份45,101,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57%。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 6 至18(含子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1,274,177,784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1,000,731,634股。议案 5 至 18(含子议案)同时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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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 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景忠、印希

  3、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17日

本版导读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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