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3 来源: 作者:

  (上接B77版)

  应对措施:公司股东王全根、巨星集团、地矿公司将继续履行 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及承诺》,三位股东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将尊重并认可综合研究所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独立履行股东职责、行使股东权利,不会与上市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2016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相关方出具承诺,黄平及沃本新材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董文、文盛投资、文武贝投资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承诺人在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与盛和资源其他股东共同扩大承诺人所能够支配的盛和资源股份表决权数量的约定、行为或者事实,独立履行股东职责,不会基于所持有的盛和资源的股份与盛和资源的其他股东谋求或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重大决策机制和程序,做到公司重大的决策透明、公开;充分发挥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制约职能;做好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工作,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市风险

  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稀土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料因素的影响等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带来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股票市场的风险,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价格的各种因素,正视股价波动的风险。

  应对策略: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治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力争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降低投资者风险。同时,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接受监管机构及投资者监督,提高经营与决策的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并为投资者审慎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2.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拓矿业有限公司、福建文盛矿业有限公司、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拟申请融资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之前数)。

  2020 年,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部(不含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之前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的融资额度为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事项批准之日止。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止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鉴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处理 150 万吨锆钛选矿项目”尚处于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报告期内, 公司对资金市场包括债券市场的供求关系、成本水平和融资条件进行分析、比较,作出相应的财务决策和调整; 在公司总体融资额度与年度报告计划额度基本一致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上述融资业务,有助于公司对资金的统一调度、管理、运用和监控,以便实现整个上市公司统筹管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3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一一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2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新增加1家公司,本年处置2家子公司,注销2家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有5家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胡泽松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 2021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3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含之前数)的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等融资业务,担保期限为自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批准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221,400.00万元,为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5,700.00万元,前述两项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27,100.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3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二、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为子公司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在保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7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340,497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94,309,537.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340,497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为基数分派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340,497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55,167,06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340,49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641,328.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1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3,312,794.7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356,318.7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7,641,328.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从事稀土矿采选、冶炼分离、金属加工以及锆钛矿选矿业务,属于原材料端,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需从国内外采购稀土精矿及锆钛矿原料,流动资金需求量比较大。

  2、公司的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

  目前公司处于发展阶段,生产能力和制造水平亟待提升。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晨光稀土“年产12,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智能化技改项目”、乐山盛和稀土冶炼分离生产线修缮项目、科百瑞6,000吨稀土金属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盛和资源德昌2,000吨稀土金属建设项目、连云港年处理150万吨原料锆钛选矿项目、连云港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资金需求量较大。希望通过新建、技改,降本增效,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板块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日常经营等支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9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有确切必要性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单位:万元

  说明:因在2020年7月31日前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故本表中的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为2020年8月至12月预计和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预计2021年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范围,应予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和地矿业系公司股东四川省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和地矿业董事长张劲松先生、董事李琪先生分别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

  2、中稀四川稀土系公司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公司,乐山盛和持有30.5%股权。同时公司董事胡泽松先生、王全根先生、杨振海先生分别在中铝四川稀土担任副董事长、董事和总经理职务。

  3、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文盛全资子公司,2020年9月,海南文盛将其持有的福建文盛100%股权和防城港文盛100%股权转让给海南文盛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海南文盛锆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锆钛实业))。文盛锆钛实业、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的法定代表人为董文先生,董文先生于2019年4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期间在盛和资源担任董事职务。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前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同时,前述关联方均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就前述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与四川和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铝四川稀土有限公司、宁夏丰华实业有限公司、冕宁县冕里稀土选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文盛矿业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文盛矿业有限公司和海南文盛锆钛实业有限公司、润和催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的购销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前述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董事会决议

  (五)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0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资产托管费并签署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盛和”)拟与四川省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矿公司”)、四川和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地矿业”)拟就增加和地矿业2021年资产托管费并签署补充协议。

  ●经各方协议同意,对2021年度资产托管费进行调整,即乐山盛和2021年度留存给和地矿业的净利润调整为3186万元,用于对地矿公司的利润分配。

  ●本次签署《关于调整增加资产托管费的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和地矿业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与和地矿业、地矿公司存在与此类别相关(托管费)的交易次数1次,金额为2,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和地矿业系公司股东地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德昌大陆槽稀土矿的采矿许可证等资产。为促进各方进一步加强合作,经各方协议同意,对2021年度资产托管费进行调整,即乐山盛和2021年度留存给和地矿业的净利润调整为3186万元,用于对地矿公司的利润分配。

  截止目前,和地矿业系公司股东地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地矿公司持有公司55,232,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地矿公司及和地矿业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张劲松先生,张劲松先生同时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资产托管费用并签署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和地矿业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与和地矿业、地矿公司存在与此类别相关(托管费)的交易次数1次,金额为2,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止目前,和地矿业系公司股东地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地矿公司持有公司55,232,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地矿公司及和地矿业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张劲松先生,张劲松先生同时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资产托管费用并签署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57.2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成立时间:1988年1月21日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532号

  经营范围: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勘察活动、工程设计活动、规划设计管理、土地规划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商品批发与零售、办公服务、翻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地矿公司系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地矿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1,240.01万元,负债总额19,356.47万元,资产净额11,883.54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22,061.14万元,利润总额1,423.20万元,净利润-371.73万元。(合并报表数)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对和地矿业2021年度资产托管费进行调整,即乐山盛和2021年度留存给和地矿业的净利润调整为3186万元,用于对地矿公司的利润分配。

  (二)关联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和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成立时间:1995年11月23日

  住所:德昌县大陆槽村四社

  经营范围: 开采、加工、销售;稀土精矿、铅锌矿、萤石矿、硫酸锶、钡矿、重晶石;稀土综合利用及应用技术咨询服务;稀土金属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配件、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和地矿业系公司股东地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和地矿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192.92万元,负债总额19,755.00万元,资产净额1,437.9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20,763.11万元,利润总额3,772.80万元,净利润2,000.00万元。

  和地矿业拥有公司托管矿山的资产和证照(包括但不限于采矿许可证、指令性计划等)。

  四、拟签署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对和地矿业2021年度资产托管费进行调整,即乐山盛和2021年度留存给和地矿业的净利润调整为3186万元,用于对地矿公司的利润分配。

  2、协议各方同意,和地矿业于2021年12月31日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和汇算清缴,并将留存净利润分配给地矿公司。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乐山盛和与地矿公司、和地矿业就增加2021年度资产托管费用并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各方进一步加强合作,有利于稳定公司原材料的供应。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资产托管费并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劲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矿山运营情况和市场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增加2021年度资产托管费用并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各方进一步加强合作,稳定公司原材料的供应;前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劲松先生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乐山盛和与地矿公司、和地矿业就增加2021年度资产托管费用签署补充协议。

  (三)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在矿山运营情况和市场发生变化的背景下,本次增加2021年度资产托管费用并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各方进一步加强合作,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四川省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1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南海拓矿业有限公司、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2021年度因融资需求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在人民币280,000万元之内(含之前数)。

  ● 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具体担保情况

  1、预计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含之前数)的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等融资业务,本次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96%。

  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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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包含已提供担保尚在担保期内的存量担保金额。

  2、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批准日止。

  3、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1、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因融资需求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280,000万元(含之前数),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前述拟融资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该项担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盛和稀土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说明:盛和稀土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盛和稀土单体财务数据。

  (二)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晨光稀土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说明:晨光稀土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晨光稀土单体财务数据。

  (三)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说明:文盛新材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文盛新材单体财务数据。

  (四)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五)海南海拓矿业有限公司

  ■

  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六)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七)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

  ■

  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安排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经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大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

  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预留担保额度调配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融资金额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和整体发展需要。同时,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均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在提供担保时,公司会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前述担保所可能涉及的财务风险均属于可控制范围,不会对公司及其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2021年度因融资需求预计担保,有利于及时补充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和整体发展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在提供担保时,公司会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所可能涉及的财务风险均属于可控制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176,600.00万元,为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6,750.00万元,前述两项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83,350.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2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本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之前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融资额度为准。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事项批准之日止。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项目融资、固定资产等长(短)期借款,以及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相关业务。

  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3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7,98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4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65,551,50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02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647,531,502.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财务顾问及承销费用2,000万元后的金额64,555.1502万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31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57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用于支付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为人民币223,757,313.57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中介机构及相关费用为7,810,000.00元,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费用11,018,000.00元,支付莫来石项目资金4,650,000.00元,支付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资金5,650,000.00元,支付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510,162.44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156,350.87元,具体如下表:

  ■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余额20,000.00元的原因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将应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出的验资费用从公司其他账户支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收回上年度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2018年6月9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年度内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794,171.05元,支付手续费461.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950,060.92元,具体如下表:

  ■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余额20,000.00元的原因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将应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出的验资费用从公司其他账户支出。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收回上年度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2019年6月13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年度内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46,623.97元,支付手续费746.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6,595,938.89元,具体如下表:

  ■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余额20,000.00元的原因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将应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出的验资费用从公司其他账户支出。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收回上年度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2020年5月29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00.00元。年度内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144,092.74元,支付手续费1,706.23元,支付150万吨连云港锆钛项目款44,63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108,325.40元,具体如下表:

  ■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余额20,000.00元的原因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将应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出的验资费用从公司其他账户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平安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于2017年4月17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000054898783),在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028611)。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在平安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和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分别转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和成都银行洗面桥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10月,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成都银行洗面桥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55,950.1813万元(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年产2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和“年产5万吨莫来石项目”终止,对于终止的募投项目尚未执行的合同及时进行了终止,终止后转回募集资金601.3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5月30日,公司用流动资金支付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评估费用781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01570028号)。2017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本公司公告:临 2017-052)。

  2020年5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告:临2020-043)。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5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2.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及时安排借用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告:临 2020-04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年产5万吨莫来石项目”和“支付本次交易费用”项目的节余资金变更为“年处理 150 万吨锆钛选矿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和资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募集、存储和使用的相关信息。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下转B79版)

本版导读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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