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291版)

  坏账准备分类及金额见下表2:

  单位:人民币元

  ■

  控股子公司中色泵业对山西同德铝业有限公司和天津市精达信机械有限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预计可回收金额很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母公司工程设备供应商包头吉泰稀土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资信欠佳且涉及多项诉讼事项,扣除已收到货值折价后按50%计提坏账准备;对昊悦控股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因持有抵押物Terramin股权价值变化及因抵押物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通衢街5号2幢房产价值变动补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大额计提坏账准备见下表3: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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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存货

  2020年末,公司根据单个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并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原材料及在产品:依据期末市场价格扣除进一步加工费用、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并将其与账面金额之差确认计提和转回跌价准备。

  (2)库存商品:依据市场价格扣除相应销售费及税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并将其与账面金额之差确认计提或转回跌价准备。

  上述市场价格的确认依据如下:

  (1)有公开市场报价的产品是以报表日LME、上海有色金属网、亚洲金属网、瑞道金属网相关有色金属及稀土产品报价为相关产品市场价格;

  (2)无公开市场报价的产品是以报表日当月成交平均价为相关产品市场价格。

  (3)签订销售合同的,以合同价格为基础扣除相应销售费及税后的金额与账面金额之差确认计提或转回跌价准备;未签订销售合同的,依据市场价格扣除相应销售费及税后的金额与账面金额之差确认计提或转回跌价准备。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 1,324.18万元,因价格回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51.93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518.79万元,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净额972.26万元。本期其他原因减少主要系因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失去控制权、珠江稀土股权出售处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相关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长期资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度计提各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3.87万元。本期其他原因减少主要系因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失去控制权、珠江稀土股权出售处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

  本公司根据无形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对各项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度计提各项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5.38万元。

  本公司根据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性质,在年度终了,考虑其持有目的,同时考虑未来可收回金额及产生现金流量情况,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度对一项探矿权项目普查和勘探支出相关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575.22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6,137.19 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63.94 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 2007 至 2019 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现将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2007年7月14日,公司与赤峰市人民政府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赤峰市政府以赤峰经委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赤峰市白音诺尔铅锌矿(以下简称“原白矿”)的净资产评估作价9.1亿元人民币入股,公司以现金人民币9.98亿元入股,双方共同投资组建赤峰中色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矿投”),该公司总股本为19.08亿元人民币,赤峰市政府持股比例为47.70%,公司持股比例为52.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7年7月16日、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签署重大合作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07-024)、《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07-032)。

  为尽快组建赤峰矿投,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07年11月7日在北京再次签署《关于对赤峰市白音诺尔铅锌矿增资重组的协议书》(以下称“新协议书”)替代原协议书,根据新协议,赤峰市政府以其持有的白音诺尔铅锌矿全部资产和矿权作价9.1亿元人民币入股,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亿元(占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30%)分两期投资入股,双方共同投资组建赤峰矿投,该公司总股本为13.10亿元人民币,赤峰市政府持股比例为69.47%,公司持股比例为30.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7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增资重组赤峰市白音诺尔铅锌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07-046)。

  2007年12月12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200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原白矿评估后的总资产为18.09亿元,总负债为3.32亿元,净资产为14.76亿元,净资产增值10.76亿元,增值率268.90%。2007年12月26日,赤峰矿投成立,注册资金13.1亿元,其中:赤峰市经委以评估后的原白矿净资产作价出资人民币9.1亿元,占比69%;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亿元,占比31%。2010年9月,公司根据增资协议对赤峰矿投增资3.36亿元。2010年11月17日,赤峰矿投更名为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简称“中色锌业”)。2011年至2012年9月,公司又陆续对中色锌业增资2.62亿元,中色锌业注册资本达到19.08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增至52.31%,赤峰经委占比47.69%。2014年公司单方增资2亿元人民币,中色锌业注册资本达到20.7081亿元,公司占比56.06%,赤峰经委占比43.94%。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持续至今。

  (一)应收款项形成过程

  赤峰矿投设立时,原白矿净资产评估值为14.76亿元,赤峰经委以原白矿净资产作价9.1亿元出资,资产评估增值形成税款231,543,350.86元。根据当时的税务规定,原白矿改制重组成立的新公司可以按照评估值入账,计提折旧摊销,并可以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股权转让方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也可以不以评估值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因此,赤峰矿投预计可以获得税务机关的免税批复。基于上述判断,公司与赤峰经委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直接以评估值调增资产账面值,评估值与账面值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2008年年报编制时,因原白矿评估增值相关税负未能获得税务机关的免税批复,导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同时,赤峰经委承诺承担该等评估增值的纳税义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规定,购买日后12个月内对确认的暂时价值进行调整的,视为在购买日确认和计量,公司据此对财务报表可比数据进行了重述,增加 2007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231,543,350.86元,增加200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231,543,350.86元。2008年10月30日,赤峰矿投成立全资子公司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白矿”),资产评估增值形成税款231,543,350.86元由中色白矿分10年缴纳完毕,并记入应收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款项(简称“赤峰国资”)。

  该项应收款形成之后,中色白矿在公司与赤峰国资双方股东的协调支持下,一直积极争取税务机关的免税政策,并于2012年获批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自2011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因此相应将该税金事项对应的债权由231,543,350.86元调整为175,339,805.69元。2009年-2018年,中色白矿按照10年期综合调整法每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累计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175,339,805.69元。

  (二)仲裁情况

  由于多次催收该笔款项未能收回,中色白矿向赤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情况如下:

  中色白矿仲裁申请:(1)赤峰国资给付尾欠原白矿评估增值形成的递延税款175,339,805.69元;(2)赤峰国资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

  根据2007年11月7日赤峰市人民政府与中色股份签订的《关于对赤峰市白音诺尔铅锌矿增资重组的协议书》第二章第10条关于“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重组企业所有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新公司承继”、第11条关于“重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起至新公司成立日期间的损益全部由新公司享有或负担”,第七章关于“财产权变更、相关税项记入新公司的开办费”等约定,可以看出:协议双方为赤峰经委在原白矿改制重组过程中所设定的权责,以原白矿全部资产出资,将其中9.1亿元的资产作为注册资本并享有对应的权益,不再因任何原因而调减其出资额或者对重组过程中出现的税费等各类债务另行承担经济上的责任。从这个角度看,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不应由赤峰经委员承担。赤峰国资接替赤峰经委股东身份,亦无替代承担之义务。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属于财税法规规定的“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但增资的同时出现了扩股即新股东的进入,企业的法律形式不再是简单改变,其重组方式被确定为赤峰矿投对原白矿的资产收购。

  对于特殊性重组,转让方取得受让方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不确认所得和损失。为此,赤峰经委及原白矿不产生所得税缴税义务,接替赤峰经委股东身份的赤峰国资亦无代位承担之义务。

  如果按照一般性重组进行税务处理,转让方在重组业务中计算所得和损失,受让方以资产评估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由此将纳税义务转移到转让方身上。但按照重组协议关于“重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起至新公司成立日期间的损益全部由新公司享有或负担”的约定,也不应由赤峰经委承担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

  赤峰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3月29日下达仲裁裁决书﹝(2021)赤仲裁字第265号﹞,裁决如下:(1)驳回中色白矿的仲裁请求;(2)本案仲裁费由中色白矿自行承担。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应收款项属于原白矿改制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双方之前对此项应收款项的理解没有疑义,鉴于目前赤峰仲裁委员会已对该历史遗留问题作出裁决,因此中色白矿执行仲裁结果,并据此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上述调整事项将导致中色白矿资本公积金减少175,339,805.69元,按照赤峰矿投成立时的持股比例(公司持股30.53%),公司对中色白矿享有的资本公积权益减少53,531,242.68元,赤峰国资对中色白矿享有的资本公积权益减少121,808,563.01元。

  二、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该事项导致2007年 12 月 31 日至2011年12月31日各期末合并报表资产总计及所有者权益合计各减少231,543,350.86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减少231,543,350.86元,资本公积减少70,690,185.02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60,853,165.84元。

  2012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各期末合并报表资产总计及所有者权益合计各减少175,339,805.69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减少175,339,805.69元,资本公积减少53,531,242.68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21,808,563.01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追溯调整2007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各期末合并报表的相关数据,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影响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关于该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 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 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意见。

  七、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公司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7048号)。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周四)下午 15:00一17:00

  2、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中证网”之“中证路演”(http://www.cs.com.cn/hyzblm/roadshow/)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秦军满先生、财务总监闫俊华女士、董事会秘书徐振华先生。

  二、其他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investor@nfc-china.com。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期间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最后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第1-5提案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第6项提案于2021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5项提案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6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秦军满先生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会议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系人员:吴文颢

  联系电话:010-84427228

  传 真:010-84427222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中色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事对2020年年度报告

  异议所涉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3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监事鲁伟鼎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一项议案投弃权票。公司现将所涉事项说明如下:

  一、监事鲁伟鼎弃权理由

  公司需补充审计事务所对凯丰资源从股权注入到中色股份历年的经营情况和权证拥有情况说明,同时与注入时的资产状况进行比较,测试注入资产价值与注入时的承诺是否一致。

  上市公司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2007年9月,公司以12,485.61万元人民币受让中国有色集团所属凯丰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凯丰资源”)100%股权。凯丰资源拥有两家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分别与两家拥有探矿权的企业合作老挝铝土矿的勘探、可研、采矿许可证申请、建设、生产。公司受让凯丰资源股权后主要工作是履行受让前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勘探及开发支出约1,388万美元。

  自公司受让凯丰资源至今,公司对该项资产的计量严格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对历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都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非常重视监事的意见,已将上述回复内容告知持异议的监事,监事鲁伟鼎未对弃权理由进行修改。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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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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