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374,629.31元,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7,930,846.47元,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28,556,217.16元,年末资本公积余额811,107,281.8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鉴于公司母公司2020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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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属轻工类制浆造纸行业。报告期,公司经营业务主要从事竹木浆、浆粕、纸袋纸、纸制品、光电子产品、医药产品、林木产品等产品产销及其贸易经营。

  2、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市场导向、依托科技、质量为本、效益优先”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长纤制浆优势,以工业包装用浆纸产品、生物质纤维用浆粕产品为核心业务。长期以来,公司一直秉承自主生产和自主销售的经营模式,持续发展制浆造纸业务。目前拥有纸袋纸、浆粕等生产线共四条。近年来,为适应市场变化,公司不断调整优化原料和产品结构,实施生产线系统技术升级和质量提升,新品研发及相应市场拓展工作取得进展,产品质量和技术工艺已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3、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及国内外贸易环境多变等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作为我国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之一的造纸行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的产量及利润总额呈现“由负转正、逐季加快”的走势。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波及影响,造纸行业面临原材料不足、复工复产延迟、物流运转困难、外贸下滑、市场需求不足等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造纸和纸制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5%,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同比下降12.4%。进入二季度以来,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成效逐步巩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入四季度,受“禁废令”及“限塑令”等政策因素叠加影响,市场需求逐步回暖,拉动了纸浆及机制纸价格上涨,造纸行业景气度提升,主要指标实现由负转正,逆势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12月,全国造纸和纸制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826.7亿元,同比增长21.2%,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为12,700.63万吨,是建国以来产量最高的年份。

  造纸行业作为中游制造行业,上游对接纸浆、下游是包装行业。近年来,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影响,造纸行业也开启了由粗放式生产向集约式发展模式的演进,在社会需求升级、环保政策加码、技术持续进步、资源供给变化的共同驱动下,低端产能加速去化,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行业格局持续优化。同时,随着“限塑令”、“禁废令”等政策实施,浆纸行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空间,循环、低碳、绿色经济成为行业新的发展主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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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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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前三季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高发厂房因城市更新搬迁涉及的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2、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前三季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超声波专利技术资产减值准备。

  3、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系四季度以来市场需求逐步回暖,销量及纸浆价格逐步回升,同时四季度收到前期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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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持续兴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组织开展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在福州》等采访实录学习宣讲活动和专题党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同时强化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委主导选人用人,党组织负责人由党委直接任命,经营管理人员由党委研究提名,提交董事会聘任;四是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夯实管党治党基础,强化廉洁教育,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国内外复杂市场和不确定性因素叠加的形势,公司面临的困难与压力进一步加大: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进口产品冲击,国内浆、纸市场一度低迷,产品价格下滑,公司盈利能力受到挤压;二是现有浆纸系统装备水平和浆碱纸平衡能力很大程度上制约公司规模效益的提升;三是新型制浆技术成果产业化整体周期超出预期,影响了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闲置;四是药业、光电产业营销机制改革,破解原料供应端垄断,自主研发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一年来,公司密切关注全球疫情,水泥包装袋新标准即将实施、“限塑令”及“禁废令”等政策对国内浆纸市场的影响,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不停工,不停产,以“防疫情、降成本、调结构、促销售”为主线,以重点专项工作为抓手,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落实提质增效举措,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完善内控体系,推进产品多元化和产业链延伸,努力实现年度经营目标。主要经营措施如下:

  1、持续夯实浆纸业务,推进产品多元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通过实施现有设备改造升级,加快生产系统新旧动能转换,推进FSC森林认证等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品牌的美誉度和客户粘性,巩固公司在纸袋纸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拓展新型包装用纸(非水泥包装)市场,进一步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利用福建省及周边丰富的竹资源优势,深入竹浆纸制品的市场开发和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报告期,公司国内纸袋纸市场占有仍居行业龙头地位,新型用途包装用纸(即非水泥包装用纸)的销售实现递增,产品年销售量首次超过10万吨;完成FSC-COC产销监管链认证,并推进FSC-FM竹林认证;成功开发环保伸性纸袋纸并获市场认可,本色和漂白竹浆板及竹溶解浆市场推广成效明显,特别是竹浆在纸模快餐盒及生活用纸方面的应用取得突破。

  2、优化原料结构,拓展物资采购渠道,降低原料成本

  调整原料结构,改变传统单一木片利用模式,充分挖掘福建省丰富的毛竹及省内马尾松疫材资源,化区位劣势为资源优势。继续强化物资采购管理体系建设,注重市场信息的收集和调研,增强市场预见性,及时调整采购策略,积极创新采购思路,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构建“互联网+采购”模式,降低了原料成本,采购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报告期,公司正式上线阿里巴巴网采平台,并推出公司木材供应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水平得以提升。

  3、严控成本,开源节流两手抓,促进降本增效

  面对疫情发生时公司主营纸袋纸产品价格下滑、毛利收窄的严峻形势,公司及时提出以“眼睛向内、厉行节约、持续挖潜、降本增效”的指导思想,发挥全体员工主观能动性,练好内功,在全公司组织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专项活动,尽最大努力压降成本费用,形成责任联动机制,层层压实,报告期,公司生产及经营成本得到了有效下降。

  4、加快技术创新,以市场为引领,注入新生动力

  加大研发投入,校企合作,持续深入推动竹浆粕的开发试验和测试研发,以及莱赛尔纤维浆纤一体化项目技术合作,找寻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好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的申报工作。报告期,公司针对周边丰富的毛竹资源,通过技术创新及流程再造,成功自主研发并生产竹本色浆、竹漂白浆等系列产品,突破了毛竹碱法制浆造纸技术难题,并申报多项发明专利,掌握了毛竹溶解浆生产技术,并实现规模化清洁生产。

  5、做好安全环保管控,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环保管控,完善和落实防疫措施常态化管理。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广竹材制浆造纸,以竹代木,构建低碳、环保、可持续、全价利用的“竹-浆-纸”一体化绿色产业链。同时,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安全环保投入,抓好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队伍建设,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观念,认真处理好安全环保与企业发展、员工安全的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报告期,为更加规范公司固废处理,提高资源再利用效率和环保管理水平,推进子公司三明青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建设。

  6、完善内控体系,强化法治建设,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制度,积极推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优化法务管理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和保密机制,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7、以项目带动发展,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一是协同沙县政府规建的绿色纤维产业园一期工程顺利推进,为实现“龙头带动补链成群”的战略布局,成功迈出关键一步;二是子公司广州青纸成功受让进口制袋线一条,有效推进公司浆纸产业链的延伸;三是子公司水仙药业强化药业布局,成功进军中成药行业,积极推进上游原料药研发,无极膏产品销量开始实现恢复性增长;四是子公司深圳恒宝通推进“1+3”母子公司架构(深圳+北京、东莞、马来西亚)战略布局,为加快研发平台建设,推动自我品牌培育奠定了基础,恒朴光电自主品牌研发取得了较大进展;五是公司拥有的深圳高发厂房资产纳入政府城市更新,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资产质量与价值大幅度提升。

  8、加强党建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夯实党建阵地。组织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党内廉政教育,把好干部提拔廉政关口,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为树立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和推动公司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2020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

  (3)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根据上述准则及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13日发出通知,2021年4月23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374,629.31元,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7,930,846.47元,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28,556,217.16元,年末资本公积余额811,107,281.8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鉴于公司母公司2020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公司按相关制度规定,对因使用年限已到、无法修复以及公司改造项目须拆除不能使用的设备,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报废减少公司2020年利润20,995.64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规定,报废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的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以未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按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遵循谨慎性原则,经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的预测,预计未来可获抵扣期间,公司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35,042万元。故本期以此为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760.43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每半年度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按照规定时间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经减值测试,报告期末,公司部分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的金额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此,公司2020年对部分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30,330.01元。对已销售或减记存货价值因素消失的,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7,253,806.21元。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事项目的是为了充分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合理、比例恰当,依据充分。计提后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跌价准备计提后能真实的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

  3、上述存货跌价计提准备事项经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九届十三次监事会经审核无异议,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因产业化进展缓慢及经济性等原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持有的超声波制浆草浆专利技术应用尚未形成成果转换和规模效益目标,超声波专利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并结合委托中介机构对超声波专利技术进行的经济性评估及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报告期对超声波制浆草浆专利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6,521.74万元,计提后该超声波专利技术账面净值为0万元。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6,521.74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相关事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企业日常运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的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500万元。公司为此为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该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惠州闽环提供担保,旨在解决该公司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该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为该公司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监事会认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是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的体现,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1,045万元,实际发生4,942.14万元。公司预计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800万元,因业务需要及预计时限变化,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较上年度实际数增加 9,857.8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2021年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报表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以上第二、三、四(决算报告部分)、五、十一、十四、十五、十六、十七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十五项涉及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2020年4月23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境外上市或境内外同时上市(A+H股)企业,要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租赁准则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曲凯先生、何娟女士)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国家财政部的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按照规定时间执行,符合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报备文件

  1、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真实公允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聘请有证券资质中介出具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公司对包括“一种利用超声波制浆一漂白一体化工艺”在内的28项专利技术(以下简称“超声波专利技术”)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6,521.74万元,计提后该超声波专利技术账面净值为0万元。

  1、超声波专利技术基本情况

  公司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升级,促进新型制浆技术产业化,根据分析论证和股东大会批准,2015年公司出资3亿元购买包括“一种利用超声波制浆一漂白一体化工艺” (专利号:ZL200910227376.5) 在内的28项专利技术(以下简称“超声波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 于2016年6月完成专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根据中介咨询评估报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2018年度对该项专利计提减值准备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坏账准备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年-030)。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超声波专利技术账面原值30,00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000万元,累计摊销10,478.26万元,账面净值16,521.74万元。

  2、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2015年公司出资3亿元购买超声波专利技术,并取得相应专利转让证书。公司取得超声波专利技术后,受原料、对应产品市场及性能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进一步优化改进技术,深度开发超声波竹木制浆,但迄今为止,中试产品工艺及指标还未达到预期,还需一定时间进行技术攻关,产业化工作还在推进中,因此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项目配套建设的年产25万吨超声波生产线实施滞后。基于上述原因导致该项专利技术至今仍未产生经济效益,为进一步评估该超声波专利技术的经济性,公司于报告期聘请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对超声波清洁制浆生产基地建设规划项目进行经济可行性评估并出具《经济可行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显示:依据目前市场行情,公司原规划利用超声波草浆技术的建设项目技经收益指标低,经济效益差,在财务评价上不可行。公司认为该项超声波专利技术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3、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评估判断无形资产的减值情况,公司于报告期末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超声波专利技术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显示: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公司持有的28项超声波专利技术的预计净现金流现值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720.00万元。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0年度对该项超声波专利技术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6,521.74万元,计提后该超声波专利技术账面净值为0万元。

  4、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

  二、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6,521.74万元。

  三、董事会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的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合理、计提比例恰当,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曲凯先生、何娟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2、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因编制财报目的所涉及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专利技术的预计净现金流现值资产评估报告

  6、超声波清洁制浆生产基地建设规划经济可行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授信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1年4月23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闽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惠州闽环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00万元整。

  2、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本次担保事项相关议案,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林新利

  经营范围:加工、开发、销售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刷(持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系:惠州闽环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持股95%,参股股东为本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持股5%,即惠州闽环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借款人):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保证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数额:人民币3,500万元整

  担保期限:原不动产解除抵押至换发新证抵押登记给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生效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闽环提供担保,是基于惠州闽环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目前该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解决控股子公司为维持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该控股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曲凯先生、阙友雄先生、何娟女士)对上述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惠州闽环申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其为维持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实际需要。

  2、经审核,公司此次担保对象控股子公司惠州闽环为公司间接控制的100%全资子公司,其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

  3、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公司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之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担保余额为1,825万元(为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占该公司净资产的6.68%),担保余额占本公司净资产的0.4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七、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

  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3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水仙药业”)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水仙药业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水仙药业经营层将跟踪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使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

  (4)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产品

  子公司水仙药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现金管理额度

  水仙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子公司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经营层需进行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子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

  (3)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风险提示

  子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3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曲凯先生、何娟女士对本次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下转B263版)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03 公司简称:青山纸业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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