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7 来源: 作者: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49号

  2021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兴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倩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赎回及摘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3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84 号”文同意,公司 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永兴材料,证券代码:002756)自 2020 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5日的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永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06 元/股的130%。根据《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永兴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行使“永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永兴转债”。目前,公司已完成“永兴转债”赎回及摘牌工作,“永兴转债”赎回数量18,701张,“永兴转债”转股累计增加公司总股本40,920,15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及2021年3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永兴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关于“永兴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关于“永兴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号、2021-005号、2021-006号、2021-030号、2021-031号)等相关公告。

  2、投资建设超宽温区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项目,实现产业链延伸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快推进公司“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实现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产品向更高附加值迈进,公司投资建设2GWh/a超宽温区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100,000 万元,一期先行投资建设 0.2GWh/a 超宽温区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项目,一期投资额为 27,990万元。目前,公司超宽温区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项目已完成土地取得,正在进行设备选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及投资建设超宽温区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号、2021-011号)。

  3、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配套项目,把握锂电行业快速发展契机

  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贯彻公司“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把握锂电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配套180 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锂矿资源系列综合价值提升研发项目、白市村化山瓷石矿年产 300 万吨锂矿石技改扩建项目。目前,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已基本完成可研报告、路面建设等前期工作,并举行了开工仪式,正在进行设备选购。选矿项目正在开展场地平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及2021年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配套项目的公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号、2021-021号、2021-027号)。

  4、聚焦主业发展,转让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为聚焦“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加快公司转型升级速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的协议,将所持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5,000万元价格予以转让,并按相关工作进展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目前,公司已预收股权转让款2,800万元,相关股权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

  5、项目运行稳定,产品产销顺畅,业绩稳步增长

  得益于炼钢一厂高性能不锈钢连铸系统技改项目和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稳定运行,公司特钢新材料业务及锂电新能源业务开展顺利,业绩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特钢新材料业务实现产品销量7.16万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356.43万元,锂电新能源业务实现碳酸锂销量2,587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54.95万元,合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411.39万元,同比均增加67.57%。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7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78.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03号)。

  2021年1-3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22.12万元, 2021年1-3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53万元。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11,443.17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1,443.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1.6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202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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