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242版)

  

  9、浙江农资集团临安惠多利有限公司

  浙江农资集团临安惠多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2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573号1幢3楼,法定代表人为张万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的销售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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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淳安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淳安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2日,注册地点为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83号601室,法定代表人为池艳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的销售等。为公司下属曾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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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06月12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商品经营基地,法定代表人为黄维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药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农具、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纺织品、化工原料、塑料及制品、百货、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农副产品、服装的批发、零售;化肥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为公司下属曾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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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浙江浙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浙江浙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3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3号楼3层3318室,法定代表人为杨建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肥料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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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8月28日,注册地点为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乍王路58号,法定代表人为裘建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化肥、农药、农膜、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农副产品(除粮.棉.油.茧)等的销售及上述物品的仓储服务。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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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台州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台州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23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聚祥路339号,法定代表人为缪宏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化肥、农药(不包含剧毒农药)(凭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销售;农用薄膜、饲料、建材、初级农产品等的批发、零售,包装服务。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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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湖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湖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22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前村村,法定代表人为许文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药(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批发、零售;化肥的销售;农膜、机械设备(除汽车)及配件等的批发;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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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温州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温州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9月27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五马街6弄4号第5、6层,法定代表人为张万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化肥、农膜、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等的销售;农药的销售(限分支机构销售)。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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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长兴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长兴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5月0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安路132-1号,法定代表人为许文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零售、批发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农药器械等,农业技术服务。为公司下属曾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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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5月26日,注册地点为杭州市泰安路199号浙江农资大厦22层,法定代表人为袁炳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的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及零售等。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截止2020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41,654.81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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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浙江爱普恒源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爱普恒源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4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通惠中路28号五层516-7室,法定代表人为杨向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及原料、化肥销售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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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满洲里爱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满洲里爱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31日,注册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互贸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21室,法定代表人为杨向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化肥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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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14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4227,法定代表人为杨向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化肥、化工产品销售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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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21日,注册地点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1幢1单元18层1801号,法定代表人为洪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副产品、日用品,化肥、化工产品销售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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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24日,注册地点为杭州市泰安路199号浙江农资大厦,法定代表人为蔡康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药、化肥销售等。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截止2020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4,962.95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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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3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广昇村,法定代表人为邬王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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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温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7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25号二楼,法定代表人为查赞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智能无人飞行器航空植保技术研发、推广,受供销社委托销售农药、化肥、农膜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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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嘉兴浙农禾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浙农禾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13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泰石桥村农药废弃包装物归集中心一区 ,法定代表人为陆斌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业技术服务、咨询,农药、化肥销售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截止2020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50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抵押)。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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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15日,注册地点为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3号大街51号3号楼,法定代表人为蔡永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药、化肥及与农药相关的化工原料及初级食用农产品的批发等。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截止2020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2,190.50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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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宁波石原金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石原金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象山县城东工业园区永昌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庞福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药、化肥生产及批发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截止2020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316.93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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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7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506号4幢六楼,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截止2020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74123.56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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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2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袍江工业区中兴大道康宁路口,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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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7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508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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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北二环路16-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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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1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江宁路18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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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6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锦溪南路1008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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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宁波金昌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金昌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日, 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东昌路399号7幢,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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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2日,注册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506号4幢一楼,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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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5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新宅村,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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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杭州金昌杭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31日,注册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72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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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8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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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金华汽车城3S-5号经营厅东侧,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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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0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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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7日,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北金柯桥大道289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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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8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38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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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31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桐乡汽车商贸城三区3号1幢,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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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日,注册地点为海宁经济开发区文苑路48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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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8日,注册地点为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9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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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25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文苑路49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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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31日,注册地点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龙大道2881号(江宁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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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6日,注册地点为宜兴市丁蜀镇104国道东侧,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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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30日,注册地点为扬州市邗江中路108号监庄汽车文化主题公园房H,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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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4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恬里社区人民北路25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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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28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88号718室,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处于建店过程中。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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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5日,注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闸社区四组26号北侧二层,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截止2020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58,892.74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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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通益路1316号办公楼1幢南侧一、二层,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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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4日,注册地点为北仑区小港街道纬十路558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截止2020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1,839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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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31日,注册地点为浙江丽水市庆春街767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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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5日,注册地点为台州市路桥区东迎宾大道18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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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2日,注册地点为台州市东环大道707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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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4日,注册地点为临海市靖江南路116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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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1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70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截止2020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7,643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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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8月23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闸社区四组26号北侧,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截止2020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21,402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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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6月22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通益路1316号办公楼1幢南侧一层102室,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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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缙云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缙云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9日,注册地点为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水南村谢山自然村东边6-1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二手车经销等。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无不良信用事项。缙云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2020年末暂无报表数据。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部分,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 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具体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及自身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同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为与本公司同行业的19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

  项目组成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倪一琳

  ■

  姓名:费旖

  ■

  姓名:王一芳

  ■

  (二)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出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项目审计收费情况

  公司将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立信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意见: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续聘立信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7,938.79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38.79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报告期末各项资产价值,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7,938.7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0年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938.79万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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