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245版)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在每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2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14: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一。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一、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已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已聘请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草 案)》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柴德平、周彪签字。2021年4月2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1WHAA20478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的资产状况及主要经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9,173.69万元,较上年下降12.9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6,133.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中,发往境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104,031.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1.19%;国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42,102.4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8.81%;

  2、公司2020年度营业成本为人民币107,177.06万元,较上年下降11.35%;

  3、公司202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9,295.01万元,较上年下降28.12%;

  4、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203.53万元, 较上年下降26.24%;

  5、公司2020年度期间费用累计发生人民币15,959.60万元(其中销售费用人民币1,136.28万元,管理费用人民币9,088.80万元,研发费用人民币8,303.65万元,财务费用人民币-2,569.13万元),较上年下降23.73%。

  二、公司2020年末财务状况

  1、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267,31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人民币201,596.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人民币33,192.0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人民币8,324.56万元;

  2、公司2020年末总负债为人民币54,346.4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49,209.14万元;

  3、公司2020年末股东权益合计为人民币212,970.16万元,其中股本人民币67,633.91万元,库存股人民币1,960.26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4,847.68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4,156.12万元,盈余公积人民币24,385.56万元,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3,907.15万元。

  三、公司有关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0.29元,资产负债率20.33%;流动比率4.10;速动比率3.54;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19天;存货周转天数157天;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7%。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8.9722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4.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88.38元,扣除发行费和承销费人民币4,201,092.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798,895.5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9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9月8日出具“XYZH/2016WHA2031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生募集资金支出4,508.7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87.24万元,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2,921.52万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万元。

  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并暂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5日、2018年9月7日、2019年1月18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243.24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300.00 万元(含本数)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65.33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74.90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00.00万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72.65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实施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551.17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8,637.45万元转入民生银行洪山支行87419022210201000450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637.45万元已转入民生银行洪山支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鉴于该项目的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投资已经很难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避免造成投资浪费,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并暂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300.00 万元(含本数)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5 日、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已终止实施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551.17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921.52万元,该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XYZH/2016WHA20333),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于2016年11月30日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1、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 9月到账,超过一年,符合相关条件。

  2、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无其他募投项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327,241.9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6,042,280.6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10%计提法定公积金16,232,724.19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27,917,346.1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84,219,452.25元。

  公司已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为此,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与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预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以 673,177,106股(公司现时总股本676,339,10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现时持有股份3,162,0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0,976,565.90 元(含税)。】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2020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7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力信”)、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维电子”)、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力精密”)、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泉农林”)、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风”)、武汉衍煕微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衍煕微器件”)、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目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272.5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孟凡博先生进行了回避。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勿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文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66781106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地:武汉东湖开发区武黄公路30号森林花园4单元9层02号;主营业务:电子产品、机械零配件的设计、开发,金属材料、五金工具、机电设备的销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49.5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6.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6.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文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748303431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内;主营业务: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的开发;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数控加工技术服务;机械零件的设计及加工;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949.5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3.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0.2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4.7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庆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4477923XX;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住所地:洪山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3号地块;主营业务:通讯、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通信设备、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计算机、电子元器件零售兼批发;通信网络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3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5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9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丽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081961064R;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工业园九凤街5号;主营业务:农作物、花卉种植及销售;农业基础的开发及建设;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对农业、林业、养殖业的投资,农业信息咨询服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06.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00.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5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672754809H;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内;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3,976.0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899.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5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1.81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武汉衍煕微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4KUYQ557;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藏龙大道19号凡谷电子研发中心研发楼(2号楼);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计算机硬件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武汉方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7,568.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35.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0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514.9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衍煕微器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殷晓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9BMRT1P;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3-3栋4楼17号-01;主营业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激光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租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84.0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0.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09.2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9.0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1、协力信、协力精密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股东王凯先生。王凯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之弟。王凯先生分别持有协力信、协力精密40%、60%的股份,且在该公司担任监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协力信、协力精密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合计间接持有正维电子70%的股份,且孟庆南先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间接持有正维电子1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昕泉农林90%的股份,且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昕泉农林10%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惠风公司35%的股份,且担任该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惠风公司33%的股份,且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衍煕微器件39.5%的股份;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衍煕微器件39.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6、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光目科技70%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1、经公司采购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协力信、协力精密、正维电子、光目科技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公司购买协力信、正维电子、协力精密的产品或接受协力精密提供的劳务,是在相关产品经检验合格入库后在约定的账期内付款。公司购买光目科技的产品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分期付款,因此,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2、根据对正维电子、协力精密历年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对方严格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因此,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3、昕泉农林、惠风、衍煕微器件、正维电子、光目科技租赁公司房屋仅为办公之用,交易金额较小,结合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向协力信、协力精密采购刀具、夹具、配件等,定价严格按照规定的报价、比价、核价的定价程序执行,并综合考虑产品质量、账期、交货周期等因素确定。采购以分批采购方式进行,每次采购涉及金额及数量较少,公司按照每批所需采购的品种及订单金额单次签署购销合同,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2、正维电子除了其主要产品功放外,还有部分产品为RRU(Radio Remote Unit即射频拉远单元)和直放站,这两种产品是由多种设备和元器件组装而成的,其中,滤波器、环形器是构成这两种产品的众多器件中的一个。因为正维电子自身不生产滤波器、环形器这样的无源器件,因此产品中用到的滤波器、环形器需面向市场采购。公司在无源射频器件领域是最专业的企业之一,产品质量有保证,而且公司和正维电子两家公司同处武汉,产品的运输成本较低,因此正维电子拟采购公司滤波器和环形器。

  另外,公司某客户有集成功放和滤波器为一体的需求,正维电子拥有成熟的功放制造能力,所以从质量控制、降低成本等角度出发,公司拟从正维电子采购部分功放。

  同时,因公司与正维电子新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向正维电子采购特种电源,正维电子拟向公司采购适配器,双方同处武汉,联合开发及测试更加便捷,有利于缩短项目开发周期。

  公司与正维电子之间购销商品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根据,交易价格公允,按照每批采购订单金额单次签署购销合同,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3、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协力精密之间拟相互发生少许委外加工服务,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根据,交易价格公允,按照每次委外加工金额单次签署委外加工合同,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4、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德威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因有部分闲置厂房,为了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租赁给正维电子、昕泉农林公司、惠风公司、衍煕微器件公司、光目科技公司。为给公司引进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公司拟向惠风公司租赁惠风同庆花园少量房屋。前述交易严格按照市场价,且履行严格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5、光目科技核心人员由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团队组成,在AI算法和软件方面有核心技术,并在机器视觉检测方面有丰富经验和成功实践,同时在智能制造、工业4.0方面有很深的研究。公司目前正在全面推行自动化生产,对机器视觉产品、调试机、软件等有较大的需求,而且公司和光目科技两家公司同处武汉,便于双方联合开发,加快项目进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和技术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范围,降低采购成本,缩短新项目开发周期,提高公司智能制造水平,保持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的购销额较同期公司购销总额而言很小,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将部分闲置房屋分别出租给正维电子、昕泉农林、惠风公司、衍煕微器件公司、光目科技,提高了资产周转率,增加了经济效益。公司拟向惠风公司租赁少量房屋供公司引进的技术或管理人员居住所用,有利于提高员工归属感。以上交易对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均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事前已查阅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讨论。

  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需求,独立董事认为:

  武汉凡谷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8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5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或“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事务所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2000年,信永中和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

  信永中和事务所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事务所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是谭小青先生,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信永中和事务所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柴德平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殷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彪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两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的收费基于信永中和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确定。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信永中和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1)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3)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合法的证券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同时,信永中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在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扎实严谨。续聘事宜得到了我们的事前审核并认可,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20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根据现行准则,承租人对融资租赁需在资产负债表列示资产和负债,而经营租赁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提出全部需要在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和负债的单一模型。除了满足豁免规定的情况外(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几乎所有租赁均需在资产负债表反映,意味着承租人的资产和负债将随着现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承诺而相应增加。

  此外,经营租赁承租人的费用分摊方式,将由现行的直线法变为与融资租赁一致的“前大后小”模式,即在租赁期的前半段时间内的总费用(即资产折旧加上利息)要高于现行准则下直线法确认的经营租赁费用。

  (二)完善租赁和服务的区分原则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引入了“已识别资产”、“控制资产使用的权利”等概念,对租赁的识别以及租赁与服务的区分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指引。

  新租赁准则下,判断是否存在一项租赁的关键点为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以及企业是否具有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

  (三)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承租的部分厂房和仓库等,在新租赁准则实施日,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上,由于经营性承租合同的存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在利润表项目上,新租赁准则下新增加了对相应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支出”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已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承租合同支出不再计入“租赁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将呈现前高后低特点,即租赁前期支出较高、后期支出较小、逐年减少,但租赁期内总支出与现行准则下相等。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各项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2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5:00-17:00在“武汉凡谷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武汉凡谷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武汉凡谷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武汉凡谷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杨红女士、董事兼总裁(总经理)夏勇先生、独立董事王征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彭娜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和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398,612.11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2%。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4,639.86万元,计入2020年度财务报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39.86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4,639.8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项目、金额详见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本次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具体说明

  1、公司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是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在到期日内票据违约风险极低,不计提预期信用风险损失,逾期的票据按照应收账款中账龄组合方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下转B247版)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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