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233版)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31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第22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嘉美包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5,263,1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615,57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405,908.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209,668.4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1月25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28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二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临颍嘉美)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8,869.16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974.03万元。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是公司2018年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2019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631.26万元,主要用于三片罐生产厂房建设及部分生产线投入,对服务客户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本项目已投产的生产线产能为2亿罐(项目预计总产能为6亿罐),已实现营业收入6,687.59万元,毛利率21.47%,投产部分已达到预计效益。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公司下游食品饮料客户销售受阻,终端消费需求不足导致公司产品订单明显下滑,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谨慎推进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规模和建设进度。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
(二)本次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对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的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投资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和必要调整,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审核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为更好地将募投项目与现阶段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对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3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决策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会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计。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履行的审核和批准程序
1、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预计风险可控且可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27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天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从业人员1,14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2人。
(三)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64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林自2000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20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常怡自2010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2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自1994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26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万元,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万元。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天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20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天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查
监事会认为:天衡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30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预计的关联交易的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简称“中包香港”;2.此处关联担保预计金额为共同担保情况下重复计算的总额。
二、 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8月30日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开源道62号骆驼漆大厦2座13楼B8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民
注册资本:已发行21,508,963股普通股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投资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52,868.60万元,净资产150,003.6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59.87万元。(上述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包香港持有公司46,600.6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53%,为公司控股股东。
2.陈民、林明琼、厉翠玲
陈民、厉翠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陈民、厉翠玲通过瓶罐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中包香港100%股权,中包香港持有公司48.53%股权。林明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民先生之配偶。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要求及股东利益。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事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查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担保,所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35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关毅雄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0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1年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围绕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业绩稳步增长为目标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主要预算指标:2021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预算为26.77亿元;2021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三项期间费用1.89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预算31.59亿元。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仅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受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本议案涉及所有监事本人薪酬,应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结果,需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1-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号:2021-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关联交易的预计系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1-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号: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1-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26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陈民先生向董事会总结了2020年年度的工作情况并作了2021年的工作规划,形成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过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围绕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业绩稳步增长为目标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主要预算指标:2021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预算为26.77亿元;2021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三项期间费用1.89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预算31.59亿元。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仅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受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过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1-027),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董事陈民、王建隆、张悟开、黄晓盈、张本照、梁剑本人薪酬,需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结果,本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号:2021-028),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1-03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民、王建隆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并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号:2021-03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1-03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号:2021-03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1-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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