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元1.00(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161,237,408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123,740.80元。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园林养护等全产业链业务,主要服务于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美丽乡村生态建设及边坡防护、山体、水体等的生态建设和修复工程。

  (二)经营模式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投标取得。业务的经营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业务承接、项目组织与实施、竣工验收、业务结算等内容。

  1、业务承接

  在业务承接阶段,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项目的信息。在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有关背景材料后,公司通过内部分析和研究确定是否参与投标。在组织投标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招标信息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并由相关部门组织洽谈和投标工作。

  2、项目组织和实施

  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公司根据招投标文件及项目特点组建项目实施团队,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各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3、竣工验收

  在施工项目完成后,通过企业内部验收后,提交甲方竣工验收。

  4、业务结算

  公司主要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两项业务结算方式如下:

  (1)园林工程施工业务

  依据不同的客户以及工程项目,一般会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客户按月或分阶段确认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的主要时间节点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约定进度款支付时点、竣工验收后、审价结算完成后、养护期满后。

  (2)园林景观设计业务

  园林设计业务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采用阶段性结算。设计款支付的各时间节点如下:客户分别在合同签订后、交付方案后、交付施工图后、工程竣工验收后。各时间节点具体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履行。

  (三)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在计划经济下开始发展,并伴随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逐步走上产业化发展的道路。1992年,国务院颁布《城市绿化条例》,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对园林绿化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2001年,国务院召开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使得各级政府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绿化的热潮开始形成,园林绿化行业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

  近年来,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国家城市规划政策和“园林城市”、“生态城市”等标准让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重视园林的营造,同时,城市居住舒适感和房地产消费水平升级的要求也刺激了园林绿化率不断上升,这都为园林绿化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通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行业特征

  园林绿化施工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等特征。资金密集型,主要是因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施工涉及业务环节较多,前期需要相当比例的保证金和铺底流动资金作为支撑,且上下游领域的结算存在时间差异,从而使园林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和养护过程中需占用较多运营资金;周期性,是指园林绿化建设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因此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周期具有较强的一致性;季节性是指园林绿化项目的主要内容为绿化种植,因此其施工与各地区的雨水、气温、空气湿度等因素有着密切关系,季节性特征明显;区域性是指园林绿化与工程所在地域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相关性较大,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的发达程度在东部、中部和西部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如长三角地区、京津环渤海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园林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居全国前列,相应地,该类地区园林绿化项目和园林绿化企业的数量也比较多。

  3、行业发展趋势

  (1)设计、施工一体化经营趋势

  传统园林绿化企业在项目中主要承担施工的责任,但随着园林行业的发展,特别是EPC模式项目的大力推广,园林绿化企业同时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养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已经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设计能力作为衡量企业的重要指标,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最终质量和效果。同时具备良好的设计能力和施工业务能力的园林绿化企业,能够更好地将设计理念与工程施工相结合,有效减少设计与施工间的沟通障碍,提高设计和施工效率以及客户满意度。因此,设计、施工一体化经营的企业综合竞争力更强。

  目前,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份额的公司已经开始由传统园林施工企业向优质管理、技术和品牌输出的综合性、一体化经营园林绿化公司转型。通过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对园林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并以专业技术和企业品牌进行辅助,从而使项目协调交叉工作减少、设计变更减少、工期缩短,项目投资得到有效控制,从而更好地满足项目建设管理要求。

  (2)园林绿化的生态功能逐渐受到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到,要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要找出问题根源,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新目标,明确要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人们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日益关注居住环境问题。在过去30年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自然生态功能因人口急剧增长而严重退化,加快城市园林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住质量势在必行。园林绿化作为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建设,将逐渐回归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的实质功能。

  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向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发展,园林绿化行业也将顺应趋势,逐渐将资源、技术、施工内容向生态领域倾斜。

  (3)家庭园艺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现代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居住观念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室内装修之外,室外家庭园艺环境的营造与修建也日益得到重视。在欧美国家,家庭园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中国经济增速较快发展和市场上对于专业化家庭园艺产品与服务的大量需求,为家庭园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随着中国家庭富裕程度不断提高,家庭消费中家庭园艺即将成为园林行业一个新的增长点。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担任了中国花卉协会绿化观赏苗木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公园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花卉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花卉协会绿化苗木分会会长单位等职务。

  公司业务经营资质齐全,技术集成能力强,主要资质包括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环境污染(水污染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总承包甲级资质和环境污染(水污染和生态修复)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等资质,具备较为齐备的资质优势和较强的设计能力、施工综合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凭借高质量的园林施工项目和较强的设计能力得到了客户、行业协会的广泛认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4,936,454.7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0%;实现净利润110,335,938.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742,502.3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4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34,555,938.28元,较上年年末减少0.17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光洪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光洪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0年度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

  同时,公司2021年度关联担保主要为关联方吴光洪、倪蓓、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建德美丽城乡精品线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城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娟英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建德市洋溪街道朱池社区朱家新村52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6年6月9日

  营业期限:201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开发建设,建设项目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物业管理、农业休闲观光。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0,509.64万元,净资产10,262.5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252.57万元,净利润3,697.26万元

  2、关联关系:建德城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公司与建德城乡构成关联关系。

  (二)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段南湖”)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南湖区游路渔光社区103室(南湖新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工程建设投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商业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6,897.08万元,净资产897.0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6.1万元,净利润13.71万元

  2、关联关系:南段南湖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公司与南段南湖构成关联关系。

  (三)岳阳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段南湖”)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南湖区游路渔光社区103室(南湖新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工程建设投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商业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855.74万元,净资产866.4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3万元

  2、关联关系

  北段南湖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公司与北段南湖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担保方

  1、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融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光洪

  注册资本:5,818万元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60号三新银座1126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4日

  经营期限:2013年4月24日至2033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7,013.24万元,净资产6,413.0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7万元

  (2)关联关系

  园融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6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与园融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2、吴光洪、倪蓓

  (1)基本情况

  吴光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中国花卉协会绿化观赏苗木分会副会长、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公园协会副会长、浙江省花卉协会副会长兼绿化苗木分会会长、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兼浙江省园林工程分会会长、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农业区域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浙江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导师、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南昌理工学院客座教授、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导师、易大设计执行董事、园融集团、风舞投资和桂花技术的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当选杭州市江干区人大代表。2013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倪蓓为吴光洪的配偶。

  3、关联关系

  吴光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公司与吴光洪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四)款规定,公司与倪蓓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提供劳务养护服务,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配偶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以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的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的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在岗位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无薪酬、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1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召开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wb518@hzyllh.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会议召开网址: 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

  参会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光洪先生,董事、总经理张炎良先生,财务总监孙立恒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登录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观看本次说明会,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wb518@hzyllh.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020323

  邮箱:wb518@hzyllh.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忆明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也未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积累资金继续投入扩大生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742,502.34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9,631,540.0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63,154.00元后,2020年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8,668,386.0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38,259,900.6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161,237,408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123,740.80元。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预计目前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4.69%,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园林养护等全产业链业务。园林绿化施工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征,主要是因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施工涉及业务环节较多,前期需要相当比例的保证金和铺底流动资金作为支撑,且上下游领域的结算存在时间差异,从而使园林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和养护过程中需占用较多运营资金,对行业内各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有较高要求。因此,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适当的资金积累。

  (二)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资金需求

  公司致力于美丽中国生态建设,秉承“天人融合演绎人居佳境,长青基业缔造品质生活”的企业使命,坚持“追求卓越为目标、诚信服务为中心、科学管理为基础、实现价值为导向”的理念,以园林工程施工为核心,加大规划设计和技术研发投入,打造完整的生态建设系统服务产业链,力争成为美丽中国生态建设系统服务的领军企业。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积累资金继续投入扩大生产。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投标取得。业务的经营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业务承接、项目组织与实施、竣工验收、业务结算等内容。

  2018年至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4,733.28万元、148,894.92万元和142,493.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450.92万元、14,156.00万元、10,974.25万元。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为稳定,公司目前在建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阜阳西站站前广场等基础配套工程(景观及附属道路)、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及配套工程(一期)生态绿化项目施工二标段、郑州市迎宾路(黄河迎宾馆-中州大道)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一标段等。这些项目均需占用一定的流动资金,对公司营运资金形成较高的要求,为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需预留一定的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全产业链布局等方面,有利于公司未来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并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现金分红水平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施工涉及业务环节较多,前期需要相当比例的保证金和铺底流动资金作为支撑,且上下游领域的结算存在时间差异,从而使园林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和养护过程中需占用较多运营资金。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积累资金继续投入扩大生产。

  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1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全产业链布局等方面,有利于公司未来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并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方案。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稳定、长远发展需要。

  (三)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下转B226版)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303 公司简称:园林股份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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