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225版)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零售业、建筑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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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瑛瑛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该所在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综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7日收到包志毅先生的辞职申请。包志毅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包志毅先生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万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一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万荣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1、张万荣先生简历

  张万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教师、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引入了“控制”、“已识别资产”等概念,对租赁的识别 以及租赁与服务的区分制定了相关指导原则。此外,新租赁准则对同时包含租赁 和非租赁部分的合同的分拆及合同对价分摊、租赁的合并等作出了规定。

  2、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725室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怡

  电话:0571-86020323

  传真:0571-860973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1年1-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1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409.76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园林工程施工项目6项;园林景观设计项目12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1年1-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1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409.76万元。其中4项合同已执行完毕,其余合同均在执行中。

  三、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本公司目前无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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