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1-04-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9,043股;鉴于激励对象4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C,其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70%)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40股。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99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6元/股、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6.09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7,784,425股减少至457,704,54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7,784,425元减少至457,704,542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754股。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8.04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6元/股、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6.1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7,704,542股减少至457,658,78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7,704,542元减少至457,658,788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三)《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95,000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2.67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51.37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7,658,788股减少至457,463,78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7,658,788元减少至457,463,788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四)《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170股。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8.12元/股,故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8.1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7,463,788股减少至457,459,61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7,463,788元减少至457,459,618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27日起45天内(9:30-11:3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晓华、王丽

  4、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5、传真号码:0755-3333883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物业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5B栋4楼卓越厅(44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传真:0755-33338830

  电子邮件:ir@goodix.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

  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70,837股。

  ●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时间:2021年4月30日。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70,837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57,784,425股的0.0154%。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12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2月14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2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最终授予人数为100人,完成登记数量为32.214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进行修订,并于2020年8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议案获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议案。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一致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0,837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2%。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日为2020年2月14日,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4月13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0名。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837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57,784,425股的0.0154%。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4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0,837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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