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9,805.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5.71万元,资本公积51,736.42万元,盈余公积5,226.40万元,未分配利润78,891.15万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0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59%,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假设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087,707,139股(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4,100,000股加上“嘉泽转债”累计转股数量13,607,139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0.575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集中式风力、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

  2、经营模式:公司业务主要分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及采购、项目运营、并网销售四个环节。

  (1)项目前期工作

  公司风电场项目开发模式与流程如下:

  ■

  (2)建设及采购模式

  公司或子公司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的约定。建设施工单位作为项目的总承包方,与公司共同通过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方的价格、财务状况、信誉、社保缴纳、业绩和经验、机构设置、方案、承诺等因素,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出中标候选人,并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建设工作。

  公司已经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准入评估管理制度》,公司结合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3)项目运营模式

  ①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通过风力发电机组和光伏组件,将风能、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通过电场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收集电能并升压后传送至电网,发电过程中不需要人工干预。

  ②运营模式

  公司或子公司与运营维护商签订了长期运行维护合同,委托运营维护商进行风电场和光伏电场的运行维护。运行维护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在运营维护商做出承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并使公司获得最大收益率的基础上,由运营维护商负责变电站、配电线路、风机及光伏组件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公司与运营维护商均建立了相应的生产管理及技术团队,其中公司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负责电场生产运营的管理监管和技术监管,运营维护商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负责现场的运营和技术支持。公司依据运营维护合同、公司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对运营维护商进行监管考核,对电场业务进行全面现场监管,并建立了以发电量为基础的考核体系。

  在具体设备运营维护层面,公司对电场的发电相关设备建立了历史数据档案。运维人员能够根据该档案了解每台设备的运营情况,并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设备潜在故障,进行预防性维护,降低故障停机损失。此外,运维人员通过对比历史同期数据、同电场其他设备数据,能够发现设备的发电性能瑕疵,并通过技术手段加以改善,提高发电效率。

  公司电场的生产运营业务架构如下:

  ■

  (4)并网销售模式

  公司依照与电网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将电场所发电量并入电网公司批准的并网点,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上网电量,实现电量交割。上网电能的销售电价由两种方式确定:

  第一种是依照国家定价。即依据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物价局核定各新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标杆电价。国家定价结算方式是公司电量销售结算的主要方式。

  第二种是市场化交易定价。为缓解弃风限电、弃光限电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影响,由地方政府推动,电网公司根据“特定用电侧”需求,提出交易电量和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发电侧”企业就此部分交易电量和电价进行磋商,确定各发电企业所承担的电量和上网基础电价。市场化交易模式下风电场的电费收入由电网公司支付的基础电费和国家新能源补贴两部分组成。市场化交易定价结算方式是公司电量销售的补充方式。

  (二)行业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0亿千瓦,同比增长9.5%;“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7.6%,其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年均增长13.1%,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2015年底的34.8%上升至2020年底的44.8%,提升10个百分点;煤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速为3.7%,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2015年底的59.0%下降至2020年底的49.1%。

  202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7.6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年均增长5.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年均增长10.6%,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5年的27.2%上升至2020年的33.9%,提升6.7个百分点;煤电发电量年均增速为3.5%,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5年的67.9%下降至2020年的60.8%,降低7.1个百分点。

  2020年,纳入行业投资统计体系的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9,944亿元,同比增长9.6%。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244亿元,同比增长29.2%,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投资分别增长70.6%、66.4%、19.0%;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699亿元,同比下降6.2%,主要因电网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占电网投资比重达44.3%的35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同比下降20.2%。

  2020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087万千瓦,同比增加8,587万千瓦,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7,167万千瓦和4,82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火电12.5亿千瓦、核电4,989万千瓦、并网风电2.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2.5亿千瓦。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9.8亿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4.8%,比上年底提高2.8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装机容量10.8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9.1%,首次降至50%以下。

  202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同比增长4.0%。其中,水电发电量为1.3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火电发电量为5.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核电发电量3,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4,665、2,611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5.1%和16.6%。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5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33.9%,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全国全口径煤电发电量4.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60.8%,同比降低1.4个百分点。

  预计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高后低,全年增长6%-7%。预计2021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8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4亿千瓦左右。预计202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3.7亿千瓦,同比增长7.7%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7.3%,比2020年底提高2.5个百分点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比2020年底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

  (信息来源:上述内容摘录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2020-2021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559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新能源发电并网装机容量为1,417.875MW,其中:风力发电并网容量为1,361.5MW,光伏发电并网容量为50MW(按峰值计算),智能微网发电并网容量为6.375MW。在建及待建项目342.5MW,其中:风力发电项目242.5MW,光伏100MW。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22,881.14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3.97%;所有者权益366,401.1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24%。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16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05.71万元,同比下降32.4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等十六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新设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四家全资子公司及北京嘉泽巽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公司,注销河北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嘉泽新能”)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1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66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10万股,每股发行价3.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97.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387,830.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585,169.82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103,269.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9YCMCS103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465,585,169.82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0元,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512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300,000手(13,000,000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9,482,075.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YCMCS10240号验证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恺”)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1,289,482,075.47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0元,公司、宁夏泽恺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12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106056363003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

  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开设了两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609436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宁夏国博,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363659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兰考熙和,上述两个银行专户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363003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465,585,169.82元差额为非公开发行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和登记费491,100.00元及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103,269.82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106059247530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

  2020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所辖民族南街支行开设了账号为8112401014200072757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上述银行专户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9247530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 1,289,482,075.47元差额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和发行手续等其他费用2,349,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31,075.47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报告期内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1-2:《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二届九次董事会、二届九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22,571,319.60元。2019年12月26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的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二届十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8月28日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870,105,205.60元。2020年 9月3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确定。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1:

  报告期内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附件1-2: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9,805.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5.71万元,资本公积51,736.42万元,盈余公积5,226.40万元,未分配利润78,891.15万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0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59%,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假设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087,707,139股(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4,100,000股加上“嘉泽转债”累计转股数量13,607,139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0.575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以上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达到公司分红政策的标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

  3、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此次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概述

  《新租赁准则通知》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故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新租赁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列报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及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租赁准则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对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能够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此次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签字董事9人,实签字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9,805.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5.71万元,资本公积51,736.42万元,盈余公积5,226.40万元,未分配利润78,891.15万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0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59%,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假设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087,707,139股(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4,100,000股加上“嘉泽转债”累计转股数量13,607,139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0.575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金融资产减值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末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违约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拟对2020年末金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为5,418,766.66元,均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本次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5,418,766.66元。

  以上数据已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受风电行业抢装潮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三道山150MW风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48.5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各自的风电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6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0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 二级全资子公司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8亿元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9%)的全资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7亿元授信额度。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公司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四项至第十七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

  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二届二十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签字监事3名,实签字监事3名。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及确认意见

  作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至第(十二)项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下转B216版)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619 公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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