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215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
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1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48.5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各自的风电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6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0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顺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二级全资子公司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水泽恺”)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8亿元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9%)的全资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权恒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7亿元授信额度。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夏国博
1、宁夏国博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田家岭村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116,99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245962128718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2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
主要经营地:同心县
2、宁夏国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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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二)宁夏泽华
1、宁夏泽华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办公楼2224室(工业和商务局合作企业孵化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韩晓东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03MA770RWW5P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红寺堡区
2、宁夏泽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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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三)宁夏顺博
1、宁夏顺博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同心县韦州镇青龙山村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杨洁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24MA76JUAUXF
成立时间:2020年8月7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和智能微网的开发、建设、运营、转让;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同心县
2、宁夏顺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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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四)兰考熙和
1、兰考熙和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路段兰考创业中心(原锦荣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郑磊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0J6178C
成立时间:2017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风电场建设、运营、维护,销售电能(以上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风电设备销售及维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主要经营地:兰考县
2、兰考熙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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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五)商水泽恺
1、商水泽恺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张明乡张明乡政府院内106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杨洁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47KLNX3X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服务,电力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经营地:商水县
2、商水泽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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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六)民权恒风
1、民权恒风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城关镇博爱路南段三农大厦305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1MA472JUY2Y
成立时间:2019年7月8日
经营范围: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服务。
主要经营地:民权县
2、民权恒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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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需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后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期限与主债务合同期限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及额度
因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一级、二级全资子公司,所申请的授信额度均用于各自的风电项目建设。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要求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公司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对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一级、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均用于各自的风电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先生、郑晓东先生、陈进进先生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30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3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3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亿元授信额度; 二级全资子公司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1.8亿元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9%)的全资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3.7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为一级、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其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487,468.8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末净资产的133.04%,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和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三道山150MW风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1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66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10万股,每股发行价3.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9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387,830.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585,169.82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103,269.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9YCMCS103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512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300,000手(13,000,000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9,482,075.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YCMCS10240号验证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恺”)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465,585,169.82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0元,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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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1,289,482,075.47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0元,公司、宁夏泽恺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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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
注: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额并网。
受风电行业抢装潮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风机采购周期、吊装工程周期长于原定计划,导致风电项目运行调试时间也相应顺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变。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泽新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泽新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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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网电价均价(元/千瓦时)(含税)=(燃煤标杆电价+市场化电力交易电价)的加权均值+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
2、上网电量包含替代电量等,电价按其电量替代合同执行。)
2020年1-12月,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为132,752.68万千瓦时,平均电价(含补贴)0.557元/千瓦时,约占总上网电量的61.84%,交易电量同比下降3.1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部分风电项目所在地平均风速下降,发电量略有下降导致参与市场化交易量相应减少。
2020年度,宁夏地区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宁夏地区风电项目平均风速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新疆地区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新疆地区风电项目弃风限电情况较上年同期缓和明显所致。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