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3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江阴市砂山路2号汇丰大厦三楼5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孙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6,063,534股,占本行股份总数2,172,005,463股的30.66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5,150,412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29.7030%(因主要股东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质押本行股权数量已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该股东本次会议无表决权);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913,122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0.9628%。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关于制订《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关于制订《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授信类,10400万元。
2、江阴市一斐服饰有限公司,授信类,2000万元,关联股东陈协东回避表决,回避股数737,808股。
3、江阴市元博针织服饰有限公司,授信类,300万元,关联股东陈协东回避表决,回避股数737,808股。
4、江阴双马服饰有限公司,授信类,1000万元,关联股东唐良君回避表决,回避股数11,432,455股。
5、江阴奔达服饰有限公司,授信类,1500万元,关联股东唐良君回避表决,回避股数11,432,455股。
6、江阴市富翔机械有限公司,授信类,200万元。
7、江阴市大宏机械有限公司,授信类,500万元。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投资、债券回购、同业投资等业务),200000万元;同业拆入等非授信类业务,200000万元。
9、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投资、债券回购、同业投资等业务),50000万元;同业拆入等非授信类业务,50000万元,关联股东卞丹娟回避表决,回避股数323,432股。
10、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投资、债券回购、同业投资等业务),50000万元;同业拆入等非授信类业务,50000万元,关联股东卞丹娟回避表决,回避股数323,432股。
11、关联自然人,信用卡、贷款授信额度,2500万元。
(十二)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三)关于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关于申请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关于制订《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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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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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潘岩平、孟奥旗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