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206版)

  七、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本年度公司分别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0天(黄金挂钩看涨)、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五个月结构性存款、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526号、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31 天(挂钩汇率看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上述产品单次购买不超过181天,累计取得收益993.5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XYZH/2021JNAA70404号鉴证报告,认为:利群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群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利群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连锁百货发展项目”于2017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门店开业后培育期较长,前期净利润为负,符合行业特点。运营期预计平均净利润2,321.21万元,其中第三年为-2071.69万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涉及的门店利润有所下滑,实现的效益略低于预计效益。

  注5:“门店装修升级项目”、“荣成利群广场(商场)项目的建设和装修升级”旨在提升公司商场形象,改善购物环境,从而提高商场综合竞争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进行效益测算。“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旨在全面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进行效益测算。

  注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四期项目”尚在建设中,暂未实现效益。

  附表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转股代码:191033 转股简称:利群转股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王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注1:2020年,公司向山东瑞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超出预计金额,主要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药物及防疫物资运输增加所致。

  注2:2020年,公司向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系部分物业服务由连云港购物广场代利群集团子公司管理所致。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关的各关联人情况如下: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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