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4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3,079,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外领先的汽车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系统供应商,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精密压铸、精密电子部件以及LED照明等业务,各业务研发、生产、销售由各控股子公司开展。

  各业务分板块说明如下:

  1、汽车电子板块主要面向整车厂提供配套服务,下游客户主要为汽车厂商或汽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主要采用与客户同步研发模式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布局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智能网联三大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影音、车载智能网联、车载导航、液晶仪表、流媒体后视镜、空调控制器、域控制器、抬头显示(HUD)、360环视系统、自动泊车系统(APA)、盲区监测(BSD)、驾驶员监测系统(DMS)、车载摄像头、无线充电、T-BOX、FOTA等。公司持续升级和丰富产品线,增强配套能力。

  ■

  公司汽车电子产品在汽车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2、精密压铸板块主要生产铝合金、锌合金精密压铸件,目前拥有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3C电子部件及工业控制部件等较全面的产品线。其中,汽车关键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汽车底盘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汽车传动系统、智能钥匙、新能源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等;精密3C电子部件广泛应用于包括航空、机械、电子、5G光通信等行业在内的各类连接器及结构件等。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和工艺设计研发、模具及工装设计制造等,经客户验证批准后,依据客户生产订单进行生产。另外,公司建立了表面处理线,提升了产品配套及交付能力。

  ■

  公司精密压铸产品在汽车的应用领域示意图

  3、精密电子部件板块主要生产与光盘应用相关的产品,拥有机芯、激光头及组件等产品线,相关产品产销量位居行业前列。激光头及组件等产品主要为国际知名企业代工,机芯类产品为公司自主研发,并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

  4、LED照明板块拥有LED封装、LED照明灯具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封装产品、智能照明灯具、商业和工业照明灯具等,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

  1、汽车电子

  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趋势加速,汽车电子整车占比将持续提升,未来一段时期汽车电子将保持较高的增长率;技术迭代加快、集成度持续提升;新进入的企业越来越多,竞争将趋向多元、复杂和国际化。

  公司从2001年开始发展汽车电子业务,目前拥有较为丰富的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智能网联产品线。今后将继续完善和丰富产品线,优化、升级客户结构,保持和加强前瞻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提升配套能力和销售规模。

  2、精密压铸

  精密压铸技术适应了产品复杂化、精密化、轻量化、节能化趋势,中国从压铸大国逐步转向压铸强国,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全球精密压铸业务呈现向中国等国家转移的趋势;预计今后一段时期精密压铸行业将保持增长。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从2003年起步发展,目前拥有汽车关键零部件(含新能源三电系统关键部件)、精密3C电子部件及工业控制部件等较全面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产品协同开发、模具设计及制造、精密压铸及机加工、表面处理、组装等一站式服务。凭借先进的精密模具技术、强大的FA能力和质量管控能力,已成为精密压铸行业竞争力最强的企业之一。

  3、精密电子部件

  在精密电子部件制造领域,公司主要涉及光盘业务相关零部件的生产,如激光头、FPC等。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替代存储技术的发展,光盘业务市场规模持续萎缩,光盘业务的相关上游产业也相应萎缩。公司精密电子部件板块的收入占比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4、LED照明

  LED相关技术的完善、产品性价比的提升以及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助推智能照明迅速发展,未来空间广阔;欧美限售荧光灯和卤素灯期限已经来临并正阶段性实施,未来几年LED产业在欧美的智能照明、工业照明、办公和商业照明上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中美贸易冲突、全球经济衰退的严峻形势,公司及时调整并明确了以“订单、交付、疫情防控”为年度中心工作,一方面做好疫情防控,稳定生产,积极跟进零部件的供应,确保订单顺利交付;另一方面积极转变营销方式和策略,新订单开拓取得较大的突破。2020年,公司持续深化阿米巴经营和精益管理,提质增效效果明显,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3.7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04%。各业务情况如下:

  (一)汽车电子业务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呈现先抑后扬的发展态势,全年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0%和1.9%。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6.5%和6%。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774.9万辆,同比下降8.1%。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冲击和汽车市场变化,公司汽车电子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2.21%;2020年下半年,随着汽车市场回暖,新项目逐步量产,新产品出货量大幅增加,公司汽车电子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6.79%。2020年全年,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0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4%。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市场开拓取得较大突破,承接了包括长安福特、长城、长安、广汽、先锋、PSA等客户的新项目。产品方面,围绕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智能网联三大领域的产品愈加丰富,配套能力稳步提升。公司车载智能网联、液晶仪表、流媒体后视镜、360环视、HUD、无线充电、煜眼摄像头等均已进入主流车厂并量产,其中液晶仪表、HUD、无线充电等产品的销量呈高增长态势,市场空间广阔;新技术方面,公司推出的车规级、开放式的软硬分离平台AAOP1.0已在多个项目量产,自主研发的AR-HUD、自动泊车(APA)已获得定点项目,已成功开发出了具备高集成度和扩展性的座舱域控制器产品。

  (二)精密压铸业务

  2020年,公司精密压铸业务全面实施“精益创改、提质增效”经营方针,不断提升竞争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双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24%。市场方面,成功开拓了PSA、南沙电装、飞利浦电子、美国斑马科技等新客户,成功导入了欧洲大陆、本田及北美采埃孚(ZF)等优质项目,新能源领域的三电压铸零部件项目及订单均增加;先后获得大陆全球优秀供应商奖、ZF质量贡献奖、艾默生战略伙伴奖等荣誉。经营管理方面,持续深化阿米巴经营管理,持续推进工厂低成本智能化改造、专项品质提升等工作,提高了精密压铸业务的综合竞争能力。新建的表面处理业务实现批量生产,提升了产品配套和交付能力。

  (三)精密电子部件业务

  2020年,公司精密电子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8%,光盘业务(包括激光头、机芯)所处的细分市场持续萎缩,但公司仍保持较高的行业地位。

  (四)LED照明业务

  2020年,公司LED照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87%,主要是公司产品结构调整,低毛利产品进一步减少,智能照明产品及国内工程照明产品销售额有所增长,同时公司大力改进库存管理,有效管控费用,实现扭亏为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收入准则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5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集团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2020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解释第13号对本集团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2020年6月19日,财政部以财会〔2020〕10号文件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10号文”),10号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企业按照10号文采用简化方法的,可以对2020年1月1日至10号文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10号文进行调整。10号文的相关规定对本集团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口径)33.74亿元,比上年同期33.83亿元,降低0.27%;实现税前利润17,476.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3.15%;归属于华阳集团的净利润18,104.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55.34万元,增长143.04%。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49.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93亿元;总股本47,310万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5.8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5.15%;基本每股收益0.39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8.4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津贴方案调整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9.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月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邹淦荣、吴卫、李道勇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子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35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期限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该额度内相关理财合同及协议的签署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且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票据池业务,该票据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票据池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方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内部审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15)。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3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其中议案(八)、议案(九)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六)、议案(八)至议案(九)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及其他相关公告;议案(二)及议案(七)已获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0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14:00-16:30;

  (2)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6007;传真号码:0752-2556885。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翠翠;

  联系电话、传真:0752-2556885;

  联系电子邮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6”,投票简称为“华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下转B195版)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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