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1-04-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0 股,涉及人数为1人;回购注销股数数量分别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278,800股的1.1945%,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279,975,000股的0.0059%;回购价格按规定调整后为2.58 元/股,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93,500元,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已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79,875,000股变更为 1,279,800,000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的公告,并经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3月回购股份共计6,278,800股。

  2、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经2017年9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了首批激励对象43名,授予价格为3.03元/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6,178,800股,预留10万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54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

  3、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7年11月29日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3名激励对象共计6,178,800股,授予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4、2018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确定了预留股份授予对象,授予股份为预留10万股,授予价格仍为3.03元/股,激励计划期限与考核办法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并于2018年3月8日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1名激励对象,授予日期为2018年2月2日,授予的预留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3月9日。

  5、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王晓霞主动离职,对王晓霞持有的尚未解锁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的处理。

  6、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0年5月29日届满,解除限售3,076,900股,并于2020年6月9日上市流通。

  7、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婷主动离职,对朱婷持有的尚未解锁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8、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颜莎离职,对颜莎持有的尚未解锁的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1.原因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作废,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激励对象颜莎主动离职,因此,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2.数量

  激励对象颜莎共持有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其中,已解除限售75,000股,尚有75,000股未解锁。本次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0股,分别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19%;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59%。

  3.价格

  根据规定调整后,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为2.58元/股。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93,500元,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已履行的程序

  经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披露于指定披露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3),并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为1,279,875,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59%。公司已向激励对象颜莎支付了回购价款,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30号)。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279,800,000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近期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职,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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