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51 公司简称:奥普家居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05,505,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62,202,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5.8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以浴霸、晾衣机、照明为主的家电产品和以集成吊顶、集成墙面、全功能阳台为主的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提供,致力于通过家电产品的智能化、年轻化和家居产品的快装化、集成化为每一位消费者创造智能、健康、纯净的家居环境。

  公司持续践行“全区域、全渠道、多品类”的经营战略,通过产品品类的丰富和业务边界的拓展,形成了家电和家居二大核心业务板块。在家电板块中,公司通过浴霸、晾衣机、照明等产品的革新升级,不断推出智能化、健康化、年轻化的优质家电产品,为更多家庭创造温暖、健康和美。在家居板块中,公司通过集成吊顶、集成墙面、全功能阳台等业务的开展,设计优化,方案融合,构建了浴室、厨房、客厅、阳台等空间的系列解决方案;公司通过为广大客户提供符合时代潮流、设计新颖、健康智能的家居产品或一站式智能空间解决方案,让更多家庭便捷地拥有舒适与美的空间。

  公司家电板块产品主要系列如下:

  ■■

  公司家居板块产品主要系列如下: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2020年,公司通过供应链整合、生产线的升级改造、经销商的培训和扶持、渠道的精耕细作、营销方式的数字化升级等举措实现产业链的高效协同、经营效率的提高,同时提升了产业链整体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运营在疫情防控背景下的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运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电器类配件(电机、箱体等)、塑料类配件、铝材、钣金件、五金件等各类原材料。公司供应链中心下设采购计划中心、供应链管理、物流等部门,会同财务中心及品质管理中心对供应商进行筛选、考核,对采购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每月中旬,采购计划中心根据次月的销售需求编制次月《月度生产计划》,并结合最近一次的月末材料仓库的库存情况编制《物料需求表》;采购计划中心按《物料需求表》两日内向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品质管理中心对采购产品进行检验,合格产品予以入库;财务中心核定采购价格及最终付款。公司供应链中心、品质管理中心、财务中心等各部门高效协作,确保了采购效益最大化。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中高端系列浴霸、集成吊顶、部分浴霸产品的塑料配件等采取自主生产模式;部分中低端产品采取外协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模式

  公司自主生产模式下,制造中心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向各车间下发《生产指令单》,领料 员根据《生产指令单》前往原材料仓库领料,然后交由各生产车间开始生产,产品完工后交由品 质管理中心检验,检验合格生成《产成品入库单》,入成品仓库。报告期内,公司开始组建自动化塑料配件生产线,确保了塑料配件的质量和生产效率;进一步完善了满足多品种、小批量定制需求的精益单元生产线。

  (2)外协生产模式

  公司外协生产主要包括OEM和委托加工两种模式。公司采用OEM模式生产部分中低端型号的浴霸、集成吊顶主机、集成灶、晾衣机、照明等产品,公司与外协厂商签订产成品采购合同,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设计及技术要求,自行采购原材料、生产并提供产成品;采用委托加工模式主要是对部分原材料如铝卷、铝锭等进行初加工,受托加工方按照公司要求加工相应物料,公司向其支付加工费。

  3、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覆盖广泛的多层级、多渠道的营销网络,并通过品牌宣传、明星活动、口碑传播、 O2O、直播等多种方式引流,形成了实体渠道、电商渠道、工程渠道、家装渠道、其他渠道等多元营销体系。

  (1)实体渠道

  实体渠道指公司选择品牌意识、市场开拓能力、销售能力较强、资金实力雄厚且信誉良好的线下经销商,与之签订经销商授权合同,授权其在一定区域内通过门店或网点销售公司产品。

  (2)电商渠道

  电商渠道包括直营电商和经销商电商。直营电商是指公司通过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向终端消费者直接销售公司产品;经销商电商是指公司选择优质的经销商对指定产品进行网络销售。

  (3)工程渠道

  工程渠道包括直营工程和经销商工程。直营工程是指公司直接与优质房地产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直接为房地产商的工程项目配套浴霸、凉霸、晾衣机、集成吊顶等产品;经销商工程是指公司与优质房地产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后,授权一些区域的经销商为该区域的房地产工程项目配套公司产品。

  (4)家装渠道

  家装渠道包括直营家装和地方家装。直营家装是指公司直接与装饰装修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装饰装修公司的装修业务配套集成吊顶、集成墙面等产品。地方家装是指各区域的集成经销商通过与该区域的装饰装修公司建立合作,为之配套产品、提供服务。

  (5)其他渠道

  其他渠道主要包括外销、KA、线下自营等。公司外销渠道主要通过ODM和海外经销两种模式开展,产品主要销往澳大利亚、美国、马来西亚、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KA渠道是指国美、苏宁等卖场渠道,KA卖场根据公司指导价代销产品;线下自营是指公司通过红星美凯龙等专业卖场的自营店铺向终端消费者直接销售公司产品。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浴霸、集成吊顶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公司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的“C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业。公司浴霸、晾衣机、照明等产品可以细分为家居行业中家用电器子行业,集成吊顶、集成墙面等产品可以细分为家居行业中的住宅装饰装修子行业。

  2、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繁荣程度、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影响:

  (1)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在疫情防控背景下,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受到冲击,但下半年市场整体有所恢复,全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实现了回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增长8.7%。2020年房地产市场的巨大波动对下游产业链中家居企业的业务发展形成了一定影响,但同时也促进了家居企业通过降本提效、产业链管理和产品的创新迭代等措施来加强核心竞争力,夯实业务基础以应对市场风险。2021年,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城镇化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积极释放等影响,房地产市场仍将带动家居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 受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

  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人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也日益提高,但2020年的疫情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形成了一定的阻力。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同比仅增长4.7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同比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同比增长6.9%。在疫情的冲击下,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虽然放缓,但居民对杀菌、消毒等类别的健康家居产品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健康家居的市场需求增长也将带动家居企业在健康、安全、智能等方面升级产品品质,优化产品体验,进一步促进产品革新。随着三、四线城市及经济发达的县域乡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家居行业企业营销网络也将进一步下沉。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中国家电市场的发展状况

  2020年中国家电市场全品类零售额规模第四季度在前三季度整体下滑较大的基础上,力改颓势,实现正增长。根据奥维云网(AVC)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家电零售市场规模为7,056亿元,同比下降11.3%;其中,中国家电市场全品类零售额规模2020年一季度同比下滑38%。伴随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 2020年二、三季度其市场规模有了较大的回升,在第四季度实现了同比增长3%。近年,家电市场全品类零售额整体规模虽然略有下滑,但是市场的变化也重塑了一部分消费习惯,带动了一些拥有健康、智能、集成等属性的产品需求的逆势增长。2021年,在更加稳定、宽松的市场环境下,一些深耕技术研发、产品不断迭代升级的创新性家电企业将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4)国内精装修市场的发展状况

  2020年,精装修市场下半年在房地产市场增长、各地精装修政策接连发布等因素推动下实现了市场规模整体回升。根据奥维云网(AVC)数据显示,2020年地产精装修市场规模达325万套,同比仅下滑0.2%。精装修市场的稳定发展带动了家居行业内提供集成化、快装化产品或者空间系统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持续释放。根据奥维云网近5年精装监测数据及拿地数据增长态势,去掉疫情特殊因素,加上国家环保政策、精装频繁发布政策驱动,预计未来两年将继续保持25%的增速,2021年预计超过400万套,2022年预计超过500万套。市场空间巨大的精装修市场将进一步推动家居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商间的战略协作,促进家居企业工程业务的增长;也将带动精装后市场定制化、品质化产品或空间系统解决方案等需求的增长,从而促进优质品牌家居企业市占率的稳步提升。

  ■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5)国内装饰装修市场的发展状况

  2020年,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放缓、消费者行动受限等行业内外部因素影响下,我国国内装饰装修产值进一步下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装饰装修产值11,493.82亿元,同比下滑6.99%。行业的发展现状在加剧行业竞争的同时,也激发了行业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及运营模式革新。在“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持续推出、消费升级等因素作用下,居民室内装饰装修的“旧改”、“局改”需求也将逐步释放,从而带动一批拥有个性化、集成化、快装化等产品优势的家居企业发展。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行业的趋势

  伴随科学技术的进步、居民对生活品质追求的提升、85 后90后成为家居建材行业的主流消费群体、产业链的衍生与拓展,行业“智能家居”、“个性化定制”、“全屋快装”、“数字化管理”、“健康家居”等趋势进一步凸显。

  (1)智能家居趋势

  伴随物联网、互联网、通信等行业软、硬件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生活舒适性、安全性、便捷性等要求的提高,家居行业提供多品类产品组合、多应用场景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企业日益增多, 智能化趋势也日益明显。

  (2)个性化定制趋势

  随着85后、90后成为家居行业的主流消费群体,他们对居住环境和品质的重视,对产品个性、健康、时尚等独特体验的追求,推动了定制家居需求的稳步增长。家居企业通过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实现产品革新和业务拓展,从而赢得年轻消费群体的认可。

  (3)全屋快装趋势

  受装配式建筑市场快速发展、绿色环保装修政策持续推出等因素影响,装配式装修市场规模也得以快速壮大。相比传统家装模式中存在的产品供给不及时、装修流程多、施工繁琐、耗时长、整体效果不佳等不足,更快、更环保且可实现全屋快装的装配式装修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家居企业通过快速设计、标准化产品模块的规模化生产、家居产品系列空间解决方案的提供、现场快速安装等方式,满足消费者“多、快、好、省”的装修需求。

  (4)数字化管理趋势

  在计算机、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通过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对企业供应链、生产流程、财务管理、线上与线下渠道、产品安装及服务等各个环节的数字化管理的趋势日益显现。2020年,众多家居企业除了营销方式的数字化升级以外,更有通过构建数字化管理综合平台,实现大量经营数据的记录、收集、反馈与沉淀,帮助企业精细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精准客户服务、数字化营销等,从而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

  (5)健康家居趋势

  家居行业与消费者的生活息息相关,受疫情影响,人们对健康家居产品的重视日益提升。为了解决家居环境中存在的潮湿、异味、发霉、细菌滋生等众多问题,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对于健康家居的需求,家居行业企业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提供包含健康属性的产品解决方案。健康家居趋势亦进一步促进了家居行业企业提升产品品质,从而扩大了健康家居产品的市场空间。

  4、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点

  (1)行业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及房地产市场繁荣程度有一定的相 关性。目前我国正处于消费升级阶段,家用电器及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整体市场容量仍然较大, 市场需求相对稳定,故现阶段仍处于稳步发展期,周期性不明显。

  (2)行业季节性特点

  家居产品的销售量与家庭装修意愿相关度较高,受到我国传统消费习惯和节假日效应的影响, 每年国庆节至春节前是国内家装的高峰时段,因此每年的三、四季度销售量相对更高,行业呈现 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3)行业区域性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从消费端来看没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但由于东部沿海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人 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因此消费量也相对较大;从制造端来看有一定的区域性特点,长江 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地区,供应商资源丰富,物流体系发达,家居制造业产业集群效应较为明显, 行业企业也多集中在这些地区。

  5、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业内较早从事浴霸及集成吊顶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始终注重产品功能研 发、设计和安全性等方面的投入,引领行业内产品质量标准,并多年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公司是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智能家居专委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天花吊 顶材料分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部品产业分会副会长、中国建材市场协会集成墙面分会常务副会长、阳台高端定制协会常务副会长以及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会员。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有:2020年家居新零售品牌,第四届红鼎奖暨首届中国家装产业创新大赛“顶墙集成空间应用设计TOP10”、“红鼎外观设计TOP10” ,“2020消费者信赖十大家居品牌·智能类”,2020年度中国房地产供应商竞争力评选“竞争力十强(隔墙、吊顶材料)”,2020年泛家居私域流量营销领军企业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4%;实现利润总额2.2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42%;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5.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86%;负债总额7.56亿元,资产负债率29.34%,较上年期末降低4.29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17.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5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嘉兴奥普劲达厨卫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奥普博朗尼厨卫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奥普斯卫厨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劲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劲启家居有限公司、中山劲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和嘉兴奥普集成墙面有限公司8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8,898,972.8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6,631,681.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5,505,00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20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85.87%。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资金需求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一致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3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天健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30万元、2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155万元。公司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天健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且勤勉高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聘请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的资金额度和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未占用募集资金及日常经营周转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决策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适配的投资产品。

  (二)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并进行台账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下转B116版)

本版导读

2021-04-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