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566 公司简称:九牧王
2021
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聪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惠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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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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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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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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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7,446.82万元,减幅39.81%,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0,065.19万元,增幅39.79%,主要是报告期内持有的股票基金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加112.00万元,增幅138.2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2,133.90万元,增幅52.49%,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咨询费用与广告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534.72万元,增幅72.76%,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770.47万元,增幅127.78%,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房产出售预收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2,780.20万元,减幅30.9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年终奖所致;
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5,005.42万元,增幅33.3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1.2利润表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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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3,193.83万元,增幅40.03%,主要是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7,520.61万元,增幅30.54%,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575.14万元,增幅54.19%,主要是报告期内广告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94.96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摊销融资贴息收入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1.0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215.76万元,减幅176.93%,主要是报告期内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287.28万元,减幅187.34%,主要是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金额下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828.40万元,减幅87.89%,主要是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存货变现风险增加导致上年同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92.08万元,减幅84.07%,主要是上年增加新冠疫情捐赠支出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35.44万元,增幅117.01%,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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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695.05万元,增幅34.17%,主要是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4,387.0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净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2,209.22万元,减幅62.25%,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6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盛投资”)与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辉投资”)签署了《景林九盛互联网时尚产业基金投资意向书》,发起设立互联网时尚产业基金(以下简称“景林九盛基金”),投资于互联网时尚生活相关项目。该基金由上海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管理人,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九盛投资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认缴金额为9.9亿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99%;景辉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金额为0.1亿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该基金于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日、2015年7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2015年7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金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意向书》,发起设立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文化基金”),专注投资新文化时尚相关企业。金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常州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软”)作为普通合伙人,并委托常州华软进行基金管理,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1亿元。2016年7月20日,经基金全体合伙人协议决定,常州华软将其在该基金的1,000万元出资转让给华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软”),同意上海华软入伙,并承担原常州华软在该基金的全部出资份额。上海华软成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详见公司2016年7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九牧王关于新文化产业基金变更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3、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其他重要事项详见下表:
单位:万美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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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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