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3
2021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彦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珍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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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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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21年2月5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截至2021年3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期间区间为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24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930,7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5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3.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93元/股,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99,954,817.16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3)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10:30在成都市科园南一路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的确认意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3)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