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94版)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孙公司汇顶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新加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以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及汇顶香港、汇顶新加坡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公司征信查询申请书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然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进一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在较为安全保障下的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将持有的不超过7,850,834股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079)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且融券融出的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开展证券出借业务及后续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9,043股;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C,其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70%)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40股。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99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6元/股、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6.09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7,784,425股减少至457,704,54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7,784,425元减少至457,704,542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754股。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8.04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6元/股、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6.1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7,704,542股减少至457,658,78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7,704,542元减少至457,658,788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95,000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2.67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51.37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7,658,788股减少至457,463,78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7,658,788元减少至457,463,788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170股。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8.12元/股,故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8.1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7,463,788股减少至457,459,61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7,463,788元减少至457,459,618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01,123份。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1名激励对象已身故,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49,530份。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9,020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22,560份,预留授予部分6,460份。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0,837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5B栋4楼卓越厅(442)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上述第一、二、三、七、八、十五项及其他相关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章茂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四)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经营规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孙公司汇顶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新加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以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及汇顶香港、汇顶新加坡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公司征信查询申请书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然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为进一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在较为安全保障下的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监事会同意将持有的不超过7,850,834股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股票代码:688079)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9,043股;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C,其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70%)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40股。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99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6元/股、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6.09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754股。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8.04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6元/股、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6.1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95,000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2.67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51.37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170股。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8.12元/股,故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8.1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01,123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1名激励对象已身故,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49,530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9,020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22,560份,预留授予部分6,460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100名激励对象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0,837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孙公司汇顶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新加坡”)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孙公司汇顶新加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以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及汇顶香港、汇顶新加坡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公司征信查询申请书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然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170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8.12元/股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7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0年5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0年5月16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4、2020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5、2020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6、2020年7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权益授予数量为38.225万股,其中股票期权21.319万份,限制性股票16.906万股;首次授予人数为126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103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23人;预留权益授予数量为9.904万股,其中股票期权3.778万份,限制性股票6.126万股;预留授予人数为64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30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34人。

  7、2020年8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进行修订,并于2020年8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议案获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17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33人。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170股。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九)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8.12元/股,故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8.12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的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70股,占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限制性股票已授予登记股数61,260股的6.81%,占公司现在总股本457,784,425股的0.001%。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2、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合计为450,860.4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33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本次变动前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为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结构,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鉴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170股。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8.12元/股,故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8.12元/股。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170股。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8.12元/股,故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8.1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减资所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0年5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0年5月16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4、2020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5、2020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6、2020年7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权益授予数量为38.225万股,其中股票期权21.319万份,限制性股票16.906万股;首次授予人数为126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103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23人;预留权益授予数量为9.904万股,其中股票期权3.778万份,限制性股票6.126万股;预留授予人数为64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30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34人。

  7、2020年8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进行修订,并于2020年8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议案获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1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9,020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9,020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22,560份,预留授予部分6,460份。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鉴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9,020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22,560份,预留授予部分6,460份。

  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实施注销。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2,560份;鉴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460份。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合计29,020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办理股份注销所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