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44
2021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文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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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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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22日,公司与香港新能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能达”)签署了《重组意向书》,拟由香港新能达以其持有的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能德”)全部股权作价对惠州电池增资,增资完成后,香港新能达持有惠州电池不超过49%的股权,本公司将持有惠州电池剩余的股权,而惠州电池将持有东莞新能德的全部股权。目前该事项尚在推进过程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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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字):刘其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一04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深圳市德赛科技大厦26楼2601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否决,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将议案(6)一议案(7)共2个议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其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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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董事简历见公司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3)《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届董事会同意续聘何文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经刘其董事长提名,本届董事会同意续聘王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经何文彬总经理提名,本届董事会同意续聘陈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意见,意见内容详见 2021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更好的履行相关职责,本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玉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5)《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没有董事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21一045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该分派方案,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207,197,738股增至300,436,72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7,197,738元增至300,436,720元。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9,0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300,436,720股减至300,407,72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0,436,720元减至300,407,720元。
现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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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登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8)《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规定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21一046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何文彬,男,汉族,本科毕业,经济师。2001年至2012年,任惠州市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4月,任德赛汽车电子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4月至2014年7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文彬先生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王锋,男,汉族,法律硕士,中级职称。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主任;2011年7月起,在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2012年2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锋先生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3)陈莉,女,汉族,本科,注册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办;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任本公司审计部主办;2010年3月至2018年9月任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2018年9月至今,任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莉女士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4)高玉梅,女,汉族,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年7月至2012年8月,任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会计;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TCL-罗格朗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财务部销售会计;2015年9月起任公司财务部合并报表会计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玉梅女士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一04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深圳市德赛科技大厦26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夏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选举了夏志武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夏志武先生简历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3月2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21一026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000股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为8.7517元/股予以回购注销,监事会已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21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21一045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一043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董事长:刘其先生
非独立董事:刘其先生、何文彬先生、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吴礼崇先生、杨志超先生
独立董事:吴黎明先生、宋文吉先生、李晗女士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夏志武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夏志武先生、罗仕宏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李苏成先生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其中,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各专门委员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白小平先生、余孝海先生在第十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文建辉先生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监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但仍在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白小平先生、余孝海先生、文建辉先生在任职董事、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一04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以8.751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000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019年1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9年3月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2019年7月24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市国资委”)转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9〕801 号),广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惠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
5、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6日,公司通过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19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19年9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8月19日,公司总股本由205,243,738股增加至207,197,738 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9年9月12日。
9、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7,197,7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 7.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6月11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0、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207,197,73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送红股4.5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207,197,738股增至300,436,720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54,000股调整为2,833,300股。
11、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0,436,720股减至300,407,720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回购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再行使。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并注销。”
鉴于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须对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的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为: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于公司已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及公司在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将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207,197,738股增至207,197,738×(1+0.45)=300,436,720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授予日的1,954,000股调整为1,954,000×(1+0.45)=2,833,300股,其中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授予日的20,000股调整为20,000×(1+0.45)=29,000股。
(三)回购的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调整方法为: 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由于公司已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及公司在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将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4.39元/股调整为(14.39-0.7-1)÷(1+0.45)=8.7517(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4月22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为70.90元,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回购价格为8.7517元/股。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支付许永东、刘辉2人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53,799.3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07,197,738股变更为300,407,72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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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000股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为8.7517元/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的核实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000股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为8.7517元/股予以回购注销,监事会已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实施回购注销的前提条件,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为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事宜。
八、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及“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因此,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及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九、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一04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下午14:45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周三)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
提案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提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2021年4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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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2021年5月7日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5月12日14:45以前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00一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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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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