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7 来源: 作者: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309 公司简称:维力医疗

  2021

  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广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一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祝一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说明:

  (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481万,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较低;

  (2)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238万;

  (3)上年同期含抗击疫情捐赠支出600万。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说明:上年同期数以最新股本数重新计算。

  3、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说明具体参见三、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

  2.利润表

  ■

  3.现金流量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40,994.23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55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5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回复材料已于2021年1月28日报送中国证监会。

  2021年2月19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从40,994.23万元调减至39,944.23万元。

  2021年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请做好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

  2021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0年9月19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2日和2021年3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日期: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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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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