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7 来源: 作者: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9

  2021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君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振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情况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63.65%,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888.53%,主要系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确认负债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

  1、管理费用较期初增长130.72%,主要系承担股权激励费用所致;

  2、研发费用较期初增长104.69%,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3、财务费用较期初减少78.04%,主要系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4、净利润较期初增长41.30%,主要系主营业务产品毛利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12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0-08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截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440,750 股,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2.1265%,最高成交价为16.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9,902,615.83元(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回购股份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2021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747250股,占公司截止2021年3月31日总股本的1.35%。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3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3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臧庆佳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1年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4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业”)、董事长杨君敏先生函告,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杨君敏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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