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17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二)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材料备于资本运营部内。

  (二)现场会议预计2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会务联系人:李金莉

  联系电话:0532-68862851

  联系传真:0532-68862850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56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化工(2020年修订)要求,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1、自产自销轮胎产品:

  ■

  2、轮胎贸易:

  上市公司除自产自销轮胎产品外,还通过子公司经销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其他企业生产的轮胎产品。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贸易收入为18,998.45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同比上升6.04%。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总体价格同比上升10.21%。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前述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5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化工(2020年修订)要求,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1、自产自销轮胎产品:

  ■

  2、轮胎贸易:

  上市公司除自产自销轮胎产品外,还通过子公司经销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其他企业生产的轮胎产品。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贸易收入为20,626.47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同比增长1.26%。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总体价格同比增长20.44%。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前述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4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3人)。会议由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1-046)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5、《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6、《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7、《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47)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8、《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临2021-04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9、《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袁仲雪、袁嵩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4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5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11、《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1-05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1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0年度,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公司发放薪酬及津贴共计967.42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14、《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1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临2021-051)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16、《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21-052)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17、《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议案有效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额度及议案有效期的公告》(临2021-053)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18、《关于停止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止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21-054)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19、《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55)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四项、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五项至第十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第二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九项、第十一项及第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45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日常正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相关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1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保本类、低风险、稳健性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整体风险可控。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不涉及关联交易,可有效提升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在12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议案有效期限的议案》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议案有效期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议案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及第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46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0,259,596.37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4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时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4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50万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45人,注册会计师92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23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上年度审计上市公司68家,收费总额7,651.8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畜牧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兴华近3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所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世欣,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自 1992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9 年,先后为澳柯玛股份(600336)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自 2016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为多个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 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0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4年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0年10月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过多家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审计费用195万元(同比增长25.81%),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变动系增加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量所致,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符合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中兴华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且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续聘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中兴华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时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4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5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中兴华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0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会计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4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50万元。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50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0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219.75万元,具体如下: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2020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798.25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676.34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2020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10.98万元。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度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4.1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219.75万元,减少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4,219.7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53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额度

  及议案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8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议案有效期限的议案》,批准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议案有效期限调整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期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及业务期限。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

  2、调整后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5、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期间。

  6、授权事项: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授权执行副总裁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方案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议案有效期限。

  七、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议案有效期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议案有效期限。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5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 2020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3号文核准,公司向 9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949,367股,每股发行价15.8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8.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2,768,001.6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年11月13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第 SD-3-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117,896.69 万元,收到现金管理投资收益514.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37,917.83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银行手续费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4年11月24日,公司会同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2月1日,公司、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东营”)、西南证券会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4年1月5日,公司、赛轮东营、西南证券及建设银行广饶支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相关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保荐机构由西南证券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并重新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并与浙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终止协议,重新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公司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公司于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开立的11014700019008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由于赛轮东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2020年尚处于建设中,因此本年度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对赛轮东营增资1,172,768,001.61元,赛轮东营拟使用增资额中的34,752.26万元置换其预先投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赛轮东营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东营以募集资金中的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东营利用募集资金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拟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4)第SD-3-024号《专项审核报告》鉴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轮胎使用募集资金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赛轮东营拟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4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5年11月6日,赛轮东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2015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6年3月10日,赛轮东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4.5亿元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6年10月21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6年12月23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4亿元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7年10月24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8年8月14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3.5亿元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10月11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5)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9年8月22日,赛轮东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6)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20年1月8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1.4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1.9亿元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25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赛轮东营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现金管理形式及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赛轮东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轮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赛轮轮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赛轮东营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购买了18期掉期交易及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2015年1月5日、1月15日、3月6日、4月4日、4月17日、5月21日、6月19日、7月17日、8月29日、9月15日、10月16日、10月24日、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4-108、临2015-001、临2015-003、临2015-007、临2015-021、临2015-023、临2015-028、临2015-039、临2015-051、临2015-064、临2015-067、临2015-071、临2015-072、临2016-057号公告。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赛轮东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延长至2020年12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赛轮轮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核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相关凭证等,对赛轮轮胎2020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赛轮轮胎 2020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赛轮轮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 2020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见

  我们认为,赛轮轮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赛轮轮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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