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365版)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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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21-033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二号 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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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4、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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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西段二号8楼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冯小姐、虞小姐
电话号码:0574-56198177 传真号码:0574-87425390
(二)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三)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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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43人,实际出席持有人43人,代表本次持股计划份额40,000万份,占公司本次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新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设立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4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吴幼光先生、刘新宇女士、陈晓春女士作为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吴幼光先生为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以上人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吴幼光先生在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新宇女士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晓春女士在公司担任西服事业部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4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按照《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十、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7、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