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335版)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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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一)至(六)项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慷。
(三)除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1年4月2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156名激励对象641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1年4月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参与本次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每股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公允价值为每股21.09元,授予价格为每股22.79元。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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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没有影响。同时本激励计划会有利于稳定公司团队,同时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对公司业绩的长期向好,发挥正向的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条件、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慷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57,361.58万元,同比下滑26.66%。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6.4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289.2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83.00万元,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94.15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未能实现盈利。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说明:2020年,受新冠疫情和四季度原材料短缺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2019年下滑,当年未能实现盈利。当前,随着疫情形势的转变,公司订单接单量持续上升,预期在2021年度营业收入将实现增长,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一步挖掘智慧城市、车联网和商业零售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会。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并获取了相关收益,相关事项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董事会审议了审计报告并批准报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确定授予日为2021年4月26日,向156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641万份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为22.79元。
表决结果: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董事王慷、魏琼、张增国、杜广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首次授予的过程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0人调整为156人,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董事王慷、魏琼、张增国、杜广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 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拟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西安迅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安迅腾”)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100万元。因业务扩展的需要,公司拟与西安迅腾开展物料代采合作和智慧城市项目合作,并增加预计与其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至6000万元。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董事魏琼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
业绩说明会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5月5日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nw@neoway.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1年 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14:00-15:3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一)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慷;董事、副总经理魏琼;副总裁罗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雷;财务总监李银耿(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二)邀请嘉宾:行业研究员、机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5月6日(星期四) 14:00-15:30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5日12: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nw@neoway.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33692165
电子邮箱:nw@neow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 45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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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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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13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
联系邮编:518109
联系电话:0755-33692165
电子邮件:nw@neoway.com
联系人:黄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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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进行实施操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门为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购买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 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6,4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0]第ZI10010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2021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8)。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针对1名激励对象的反馈意见,监事会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且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核查沟通后,监事会认为其仍适合作为本次激励对象;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明确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18)。
2021年4月1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拟向上述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0人调整为156人,激励对象离职的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除前述情形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0人调整为15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的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相关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0人调整为156人,激励对象离职的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除前述情形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条件、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故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预计2021年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其中,公司预计与西安迅腾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为1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拟增加与西安迅腾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至6,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预计2021年度与西安迅腾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开展和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方式及定价依据将按市场定价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西安迅腾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业务发展和经营的需要,且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西安迅腾30%的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魏琼在西安迅腾担任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迅腾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其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此外,公司能基于股东身份获悉西安迅腾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而能对履约能力进行判断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西安迅腾销售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及电子元器件等物料,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西安迅腾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西安迅腾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双方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西安迅腾系公司参股投资的公司,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公司与之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开展和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西安迅腾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西安迅腾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化原则确定,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
公司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有方科技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