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337版)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损失1,682.9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8,682.65万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并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相应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贾广新、王丽娜和独立董事李华雄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19,531,945.33元;实现营业利润-165,086,997.29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050,167.2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49,549,146.41元,所有者权益1,389,757,022.5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66,690,564.89元。上述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050,167.2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6,963,401.63元。以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6,963,401.63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4,696,340.1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55,853,988.97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49,037,578.56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9,083,471.88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647,003,1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所有董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涵渠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吴涵渠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沈永健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杨四化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董事杨文超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董事杨建中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董事刘钧厚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独立董事贾广新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独立董事王丽娜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独立董事李华雄2019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彭世新女士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副总裁吴振志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副总裁赵旭峰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吴涵渠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公司副总裁矫人全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公司董事会秘书孔德建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制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长薪酬分配方案,基本薪酬为36,000.00元/月(税前),年度考核薪酬根据公司业绩表现、工作复杂性、岗位价值等因素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吴涵渠先生、杨四化先生、沈永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1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吴涵渠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吴涵渠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喜会计事务所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沈永健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增加了证券投资情形及审批决策权限等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365.1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655,695,158股变更为652,044,158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中短期理财,使用最高额度低于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不高于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四)审批额度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资金来源

  用于本公告所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本公告所述投资。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控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二)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并且制定了专门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投资标的为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且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可以保证规范运作和防范风险。公司的本次投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受益,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或“标的公司”)原股东沈永健先生(乙方一)及其配偶周维君女士(乙方二)签署《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沈永健先生为公司董事,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12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沈永健、周维君、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千百辉原股东”)投资持有的千百辉合计100%股权。公司与千百辉原股东签署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2016年12月16日,千百辉100%股权过户至奥拓电子名下,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千百辉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对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千百辉未能收回的交割日前的应收账款债权,千百辉原股东应按其在千百辉交割日前各自所持千百辉的出资额占其在千百辉交割日前合计持有千百辉出资额的比例按照账面原值购买该等债权(若该债权将来收回,收回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千百辉原股东),相关购买对价应于2019 年《专项审计报告》公开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千百辉。”“对于千百辉持有的南沙房产,沈永健先生按其所抵应收账款金额受让该部分房产。若该部分房产在沈永健先生受让前转售,若转售时相对于账面价值出现亏损,亏损部分由沈永健先生给予补足。上述房产转让款或亏损弥补金额的支付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17年6月30日。”

  千百辉未能收回的交割日前的应收账款债权为133,369,035.55元,2017年、2018年、2019年陆续收回大部分应收账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金额24,627,441.91元。2020年公司督促千百辉公司加快催收剩余的应收账款,并督促沈永健先生等原股东购买还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债权,沈永健先生于2020年向千百辉支付6,236,341.15元购买了部分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债权。截至2021年4月9日,千百辉仍未收回的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58.79万元。千百辉持有的南沙房产,由于房产政策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如期过户。

  基于上述情况,原股东沈永健先生及其配偶周维君女士与公司签署《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沈永健先生和周维君女士对于对原股东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对于沈永健先生及周维君女士承应承担的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展期。对于千百辉持有的南沙房产受让进行另行约定。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沈永健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周维君女士系沈永健先生配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永健先生、周维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一:沈永健;乙方二:周维君。以上各方合称“乙方”,乙方内部对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合同义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标的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1、对其他股东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购买资产协议》第6.6条约定的义务“……千百辉原股东应按其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各自所持标的公司的出资额占乙方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合计持有标的公司出资额的比例按照账面原值购买该等债权”。

  乙方现承诺:对原股东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上述条款中购买债权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对签署购买债权义务的展期及约束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第6.6条约定:“……相关购买对价应于2019 年《专项审计报告》公开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标的公司”。

  甲方同意,乙方前述购买债务的义务应当在原协议《专项审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内履行。若乙方迟延支付上述购买对价,乙方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标的公司支付违约金。

  3、关于南沙房产延期转让

  《购买资产协议》第6.5条约定的购买房产义务由于受到地政府购房新规等影响,截至目前,尚未完成上述房产转让事项。经各方协商,上述房产转让款或亏损弥补金额的支付时间修改为:

  (1)若甲方(或标的公司)选择乙方一受让南沙房产的,乙方一自不动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过户条件后3个月之内,按《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支付房产转让款。标的公司在收到房产转让款后,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乙方一未按时全额支付房产转让款并受让的,甲方有权主张主合同《购买资产协议》各项权利,标的公司可另行出售该房产。

  (2)若甲方(或标的公司)选择第三方受让南沙房产的,乙方一须自房产过户后3个月内支付因标的公司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所产生的任何亏损的弥补金额(如有)。

  4、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标题以及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之用,并不影响对本协议条款内容的解释。

  2)本协议争议解决、通知等其它事项依照主合同《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执行。

  3)本协议须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实际情况和客观原因,签署补充协议,以更好地处理好尚未回收的应收账款和南沙房产相关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的独立性。后续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协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2021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沈永健、周维君已发生的(含本次)各类关联交易1,273.79万元。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千百辉应收账款和南沙房产处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为此,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并且要求公司在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项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拓电子与关联方沈永健先生、周维君女士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有助于更好地处理尚未回收的应收账款和南沙房产相关事项。中信证券对奥拓电子上述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3、《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2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5.72万元。本次置换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具体如下: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金额为62.72万元(不含税),需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62.72万元(不含税)。本次发行费用金额已经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置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21]第00686号《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拓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5.7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奥拓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已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奥拓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5、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21]第00686号《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19,531,945.33元;实现营业利润-165,086,997.29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050,167.2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49,549,146.41元,所有者权益1,389,757,022.5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66,690,564.89元。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050,167.2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6,963,401.63元。以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6,963,401.63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4,696,340.1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55,853,988.97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49,037,578.56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9,083,471.88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647,003,1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符合规范,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所有监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监事黄永忠先生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监事颜春晓女士2020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置换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置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本议案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该交易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将本项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1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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