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4-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508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汇丰企业总部B座8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李军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75,601,7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15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32,813,5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8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2,788,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966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67,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76,2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91,7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万维、王国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2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8%;反对977,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2%;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0,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3928%;反对977,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6072%;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2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8%;反对977,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2%;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0,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3928%;反对977,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6072%;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55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0%;反对1,051,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863%;反对1,051,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37%;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55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0%;反对1,051,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863%;反对1,051,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37%;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55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0%;反对1,051,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863%;反对1,051,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37%;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82,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69%;反对1,051,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863%;反对1,051,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37%;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55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0%;反对1,051,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863%;反对1,051,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37%;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275,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07%;反对2,326,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93%;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56%;反对2,326,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44%;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9.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22,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3%;反对977,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2%;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3199%;反对977,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6072%;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9%。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46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0%;反对1,141,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4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6,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7396%;反对1,141,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2604%;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报告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孙晋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报告》,对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万维、王国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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