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5,384.12元(合并)。2020年12月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6,413,979.02 元。考虑公司2021年度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20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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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生产制造;同时,公司报告期内还从事电线电缆及附件业务与物资贸易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锂电铜箔主业,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电解铜箔产品包括4-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8-10微米超薄锂电铜箔、9-70微米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105-500微米超厚电解铜箔等。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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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高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锂电池材料开发业务,以“集中化管控、专业化经营、精细化管理”为经营理念,即公司总部建立统购统销制度及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控和资源配置;所属企业开展产品生产、技术革新和成本控制,专注品质提升、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加强管理提升,着力推行专业化经营和信息化管理,实现经营目标。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百嘉达,并对电解铜箔业务建立了统购统销制度。百嘉达作为公司的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对公司电解铜箔业务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等统一采购。百嘉达在铜箔生产基地设驻当地采购部门,负责实施当地生产部门具体的采购。公司制定了健全的采购价格管理制度,采取协议定价采购、询价采购、公开市场采购等方式,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的铜箔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客户需求下达订单后连续性生产,公司的锂电铜箔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电解液制备、生箔制造、表面处理、分切包装以及相关的检测控制等工序。

  3、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百嘉达,并对电解铜箔业务建立了统购统销制度,由百嘉达作为公司的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对于子公司生产的铜箔产品,由子公司销售给百嘉达,再由百嘉达对外销售,部分客户验厂后指定销售方的除外。公司的铜箔产品定价模式采取行业内通行的定价方法,即“铜价+加工费”的模式,公司会根据铜价的波动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行业情况说明

  铜箔是现代电子行业必不可少的基础材料,按生产工艺的不同分为压延铜箔和电解铜箔两类。根据应用领域及产品规格不同,电解铜箔可分为锂电铜箔、电子电路铜箔,其中:锂电铜箔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领域,如消费类锂电池、动力类锂电池及储能用锂电池等;电子电路铜箔根据其自身厚度和技术特性主要应用于不同类型的印制电路板(PCB)。

  随着锂离子电池的推广应用及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呈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自商业化以来,锂离子电池应用领域不断增加,已在便携式电器如手提电脑、摄像机、移动通讯中得到普遍应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规模也不断提升。

  根据IEA(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国际能源署)预测全球锂电池出货情况来看,可持续发展方案下的全球电动汽车份额在2030年将提升至13.4%。预计随着全球各国政策驱动、行业技术进步、配套设施改善以及市场认可度提高,新能源汽车销量将长期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我国目前的锂离子电池发展形势与全球一致,主要应用领域从简易、低功率逐步向高技术含量、大功率方向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因其优良的特性以及政策引导而成为目前发展较快快亦较受重视的发展方向之一,市场规模将逐步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538.54 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报告期内因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损益的影响,具体分析详见“第十一节 财

  务报告”之“十一、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6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十四、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号)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6,956,518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9,999,978.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4,298.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455,679.90元。2020年11月26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660,999,948.5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0,999,948.5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38,823,286.55元,其中银行利息收入367,555.1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1月27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2日,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青海诺德、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27日,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诺德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诺德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德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21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7.30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22.14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即敞口额度)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30亿元。本次计划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以下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397,268,615元。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箔和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801,627.7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1,215.1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38.5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3%。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817,933.9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8,078.9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539.5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4%。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有限公司(简称“青海电子”)为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657,541,914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 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 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649,850.3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78,768.6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43,505.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39.48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10%。

  截至2021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763,328.7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24,919.0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00,932.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894.0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3%。

  3、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电子”)为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专业生产销售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87,527.2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41,866.9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2,886.8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173.9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2.17%。

  截至2021年3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76,466.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3,588.9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6,151.8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81.5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3.00%。

  4、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百嘉达”)为公司的子公司, 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是公司统购统销的重要贸易平台。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新能源产业投资、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金属材料(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百嘉达总资产192,350.5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50,853.9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32,471.0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79.5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3.56%。

  截至2021年3月31日,百嘉达总资243,120.1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1,371.6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93,497.0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06.8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8.87%。

  5、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青海诺德”)为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实收资本158,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电解铜箔产品、LED 节能照明产品、覆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金属材料的加工和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198,722.7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22,677.9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7,582.5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136.5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 资产负债率38.27%。

  截至2021年3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249,620.9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63,803.7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1,629.4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083.9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率34.38%。

  6、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590.03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5,369.7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4,848.7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7,450.0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74.9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8.02%。

  截至2021年3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9,220.5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171.9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4,554.8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323.1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8.77%。

  7、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湖州上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辐射加工(辐射加工具体内容详见《辐射安全许可证》)。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总资产14,076.9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6,920.2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5,355.9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71.30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0.84%。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州上辐总资产14,861.8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830.9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062.6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9.2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4.04%。

  8、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长春中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能源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绝缘制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机床设备、建筑材料、工业密封件、液压气动元件、石油天然气物资(油管、套管、钢材、井下配件)、石油天然气专用设备、油田化学化 工产品(钻井注剂、井下注剂、采油注剂、聚丙烯 PP、甘油、乳胶、硬脂酸、EVA材料)的经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春中科总资产10,108.14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 8,390.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252.4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68.51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16.99%。

  截至2021年3月31日,长春中科总资产9,843.99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 8,338.9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800.7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1.8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15.2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公司本身,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各被担保方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将解决其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益,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公司本身,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经核查,各被担保方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27.30亿元人民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22.1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4.89%。其中,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2.1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4.89%,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4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程楚楚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程楚楚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程楚楚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911333 0431-85161088

  传真:0431-85161071

  邮箱:IR@ndgf.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绿景红树湾壹号16层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程楚楚简历

  程楚楚,女,199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8年加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嘉达”),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75,5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23.14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期限1年。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5,000万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青海电子、惠州电子、深圳百嘉达及控股股东邦民控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期限1年。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故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敞口15,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青海电子2亿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7,000万元(敞口)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申请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等值3,5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及质押物的基本情况介绍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397,268,615元。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箔和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801,627.7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1,215.1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38.54万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3%。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817,933.9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8,078.9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539.5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4% 。

  (下转B330版)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10 公司简称:诺德股份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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