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321版)

  1、基本信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翠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柳化股份、金莱特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婷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宋治忠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特一药业、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百洋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包括年报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拟定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与往年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鉴于大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客观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议案和表决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票通过。

  4、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大信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21-13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发科技”)将在2021年度与关联方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誉天”)、武汉中恒誉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誉天”)、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光电”)开展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为9570万美元(2020年度同类交易发生总金额为6481.33万美元),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中秋先生、陈志刚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币别:美元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币别:美元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7号宁晋中心29楼B06室

  执行董事:李中秋

  注册资本:99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脑、电视机、显示器和其他硬件、电脑软件销售;内部数据通信网络开发、包装材料及包装用轻型建材制造;五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音响产品、电子器材;纺织、服装;建筑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股东持股情况: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2078.49万元,净资产为3222.9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43515.77万元,净利润-271.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特6号中恒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日

  营业范围:生产、销售TFT-LCD系列产品及其它IT产品、家电产品;TFT-LCD系列产品、其他IT产品的进口及批发业务;手机、半导体(LED)设计、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股东持股情况:深圳中恒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8393.69万元、净资产3673.68万元、销售收入37616.45万元、净利润-418.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中恒誉天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2号地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月6日

  营业范围:显示器、电视机、电子产品、注塑件、五金产品、金属制品、音响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股东持股情况: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5406.77万元,净资产为7791.8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35.22万元,净利润-5.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连续多年历史交易情况判断,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

  采购原材料:

  ①公司或恒发科技向香港誉天采购原材料的价格与市场行情同步。

  ②公司或恒发科技向恒生光电采购模组材料,原则上交易价格按原厂报价(原厂报价为购买时开票价),正规品加2.8美元加工费,降规品除2.8美元加工费外另加3美元降规处理费,并且参考双方各自的议价能力。

  采购成品:以客户采购订单价格为基数,每台降低人民币1元钱作为操作费。

  成品销售:

  1、恒发科技向香港誉天销售液晶显示产品的价格以客户销售订单价格为基数确定。

  2、恒发科技销售液晶显示器整机给恒生光电或中恒誉天,每台降低人民币1元钱作为操作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协议尚未签署,待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本议案内容与关联方签订《2021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此作为买卖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签订并履行具体业务的基础,与每一个具体的业务构成完整的买卖合同。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三)账期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的结算期原则上不超过90天,即在月结90天内支付货款,则不计算期间利息;否则从第91天开始至交易结束日止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半年期贷款利率计算期间货款利息,最终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合同约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采购的原材料为保税料件,借用控股股东的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恒生光电、中恒誉天及香港誉天渠道以保税料件深加工复出口再转进口模式运作可降低中间环节的费用、防范资金的收付风险,有利于提升恒发科技的利润水平。

  2.关联方恒生光电专业从事液晶模组的设计与生产,长期为冠捷等国内外著名显示器生产商提供配套服务,产品质量稳定,且公司与其合作的采购成本较低,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3.公司正在积极探寻可替代措施,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长期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亦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降低公司液晶显示产品生产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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