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7 来源: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胜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部分董事变更事项

  2021年3月,公司董事陈斌生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晋丽女士为公司董事。

  2、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控制权变更事项

  为快速提升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20年11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0年12月17日取得《关于核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4 号)。

  公司持续积极推动发行上市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67,602股,发行对象为19家,发行价格为38.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85,227.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314,477.12元。上述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教学网点建设项目、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目、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偿还借款。2021年3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1年4月7日,金鑫先生控制的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和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4.65%的股份,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金鑫先生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申请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事项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中文全称变更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证券简称变更为“学大教育”。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已变更为“学大教育”。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4 号)。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67,602股,发行对象为19家,发行价格为38.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85,227.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314,477.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095号)。上述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教学网点建设项目、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目、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偿还借款。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75,625,700.00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一一“教学网点建设项目”、“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目”和“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其中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85,409,500.00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天津学诚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26亿元(含利息)。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注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按实际情况分配,进行具体的项目决策和实施,授权期限自2020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

  以上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2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

  2.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内容。

  3.上述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6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5.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学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注: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第一季度报告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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