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310版)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477,223.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186,405.59元(母公司口径,下同),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1,416,211.54元,本年度期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44,229,805.95元。

  结合2020年度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及2021年发展规划,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本预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顺利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或履约需求而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该担保事项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精神相违背,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1)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提名耿驰骋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5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 298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 2016年1月21日,公司向兰坤、王寿纯、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方德-香山3号证券投资基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2,1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5元,共募集资金24,496.55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251,9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8,713,5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012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 20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6年10月25日,公司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晓光、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103,856,382股,每股发行价格7.52元,共募集资金780,999,992.64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764,999,992.64元汇入公司账户,其中33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8110601012700438973);29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8010100100441652);6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6001156018010051525);84,999,992.64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050166726000000209),同时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273,856.38元(含支付的进项税)。扣除上述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26,136.2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110号《验资报告》。

  3、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2017年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88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一期向投资者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人民币2.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5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佣金1,50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8,500,000.00元,全部汇至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东坊支行人民币账户(账号:40040122000187778)。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135号《验资报告》。

  4、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96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210,526,315.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98.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210,195.71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8,789,802.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000万元以现金增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分别与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17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东坊支行签署了《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85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进行转款,转款金额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4、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司进行转款,转款金额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15386101040037376)账户于2016年12月15日销户。

  注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2610154500000752) 账户于2019年7月1日销户。

  2、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37801010010044165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8110601012700438973)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以增资的方式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注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378010100100441652)账户于2018年6月12日注销。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37050166726000000209)账户于2019年7月4日注销。

  注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8110601012700438973)账户于2019年7月1日注销。

  3、2017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项目

  单位:元

  ■

  注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东坊支行(40040122000187778)账户于2020年8月27日注销。

  4、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0年度无募集资金增减变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78.53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8万元。

  2019年7月1日,公司将银行账户注销,剩余存款0.33元转入基本户。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一)。

  2、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二)。

  3、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2020年度无募集资金增减变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850.00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4万元。

  2020年8月27日,公司将银行账户注销,剩余存款3.34万元转入基本户。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三)。

  4、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单位: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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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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