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501版)

  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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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174.3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8.80%;主要系因2019年11月公司处置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导致2020年度轴承业务大幅减少所致。公司在2020年9月处置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后,已无轴承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拓展机床、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图书等主业,三家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齐重数控”)、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华世”)、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热热文化”)合计实现营业总收入70,847.61万元,同比增长46.3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96.4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1.03万元,相比上年扭亏为盈。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4.84万元,相比上年由负转正。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上述三家子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计为13,596.33万元,相比去年同期-43,691.97万元,增加57,288.30万元,主要为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机床业务向好,实现大幅扭亏所致。

  2、2020年度公司投资的部分金融资产实现增值,报告期合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为8,371.47万元,相比2019年度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088.50万元,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盈利质量得到大幅改善。

  3、2020年度,公司努力解决前期形成的违规借款、诉讼及债务纠纷等事项,报告期因债务纠纷和解事项确认债务重组收益6,688.66万元。同时随着公司债务的逐步减少,节约了公司利息费用支出。其中对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本金的偿还,使得2020年度相关利息费用较2019年同期减少7,862.28万元,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约7,862.28万元。

  此外,公司于2019年度因处置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确认资产处置损失38,914.44万元,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1,949.14万元等,均导致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的大幅减少,也使得公司利润较2019年实现大幅增长。

  综上所述,2020年公司各项业务总体运行平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不断解决,生产经营状况持续好转,公司已全面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分析

  (一)盈利状况分析

  1、营业收入与成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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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负责开展。面对机床行业持续下滑和国内外疫情不断变化的影响,公司逆势而上,不断寻求新的突破,快速瞄准和抓住了风电行业需求增加的市场机遇,针对风电主轴、法兰、回转支承等开发了数控专用卧车、定梁立车、硬车和滚齿机等一系列产品,并成功签署大批订单。通过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加强内部考核和经营责任制落实,使得生产效率得到大幅提高,全年机床产值同比增长33%,全年实现合同签约额5.6亿元,较上年增长67%。公司订单数量上升的同时,订单质量也得到显著提升,产品毛利率和回款速度均取得明显提升。公司经营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扭转了连续多年亏损的局面,202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6,183.85万元(含投资收益2,463.39万元)。

  (2)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由控股子公司热热文化负责开展,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安全审核及信息技术服务。自并入上市公司以来,热热文化通过平台数据和审核技术的积累,不断提升内容审核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占比。同时,大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依托专业的业务团队及客户资源,陆续发展了软件技术服务等各类信息化服务内容。报告期内,热热文化实现营业收入20,551.01万元,同比增长41.2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92.60万元,同比增长36.07%,主要为新开发技术服务业务的增长所致。

  (3)传媒业务

  公司传媒业务由控股子公司中科华世负责开展,主营业务为图书发行和内容研发等。2020年度,上市公司在资金和资源上对中科华世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中科华世通过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业务规模得到显著增加,同时加大了研发投入,提升了公司竞争力。报告期内,中科华世实现营业收入17,949.11万元,同比增加16.1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43.63万元,同比增长18.2%,各项财务及经营指标均达到或超出预期。

  2、费用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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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公司坚持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合理优化人员,同时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诉讼及债务纠纷事项,诉讼纠纷和债务得到逐步清偿,使得公司费用同比大幅下降。另外,公司轴承业务的处置也导致了公司整体费用的同比下降。

  3、投资收益及资产增值收益分析

  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是公司的主业之一,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业务团队,覆盖存量管理、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各个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股权资产和债权资产账面价值约11.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6亿元。2020年,公司参股投资的信公咨询、环球雅途、小派科技、星闪世图等多家单位完成了新一轮融资;公司投资的I背调、易言科技、嘉兴玻尔等项目实现退出;公司参股投资的中数智汇已经申报科创板IPO并成功过会,未来退出收益可期。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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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处置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以及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确认的处置收益;以金融资产结算的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为本期达成债务和解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利息和违约金。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金融资产整体保值增值良好,共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371.47万元,相比2019年度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088.50万元,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盈利质量得到大幅改善。

  4、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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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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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60.27%,相比上年末下降约3.39个百分点,主要为公司经营积累增加以及偿还前期债务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4.84万元,较上期由负转正,主要子公司经营回款增加较多所致;实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95.34万元,较上期减少77.82%,主要为上期原控股股东偿还资金占用款较多及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现金增加较多所致;实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17.71万元,主要为债务偿还所致。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04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2021年度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或其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拟与关联方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精密”)、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马”)、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马”),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7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3.761万元。

  (12020年度公司与成都精密发生关联交易的加总金额为负,主要系报告期内发生了销售退回或折让所致。下同。)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拟与关联方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一机床”)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购买/销售商品),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9万元。

  (2)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友德、姜学谦回避表决。

  (3)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12,7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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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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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成都精密

  ①名称: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62MR5F8J

  法定代表人:沈高伟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11-24

  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下北街143号5栋1层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维修:机械设备及配件、轴承及轴承配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企业管理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屋租赁服务(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②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精密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8,635.82万元,负债为204,792.33万元,净资产为123,843.4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219.45万元,净利润47,126.92万元。

  截至2021年2月28日,成都精密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5,925.55万元,负债为210,671.64万元,净资产为135,253.91万元,2021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53,190.65万元,净利润11,410.42万元。

  (2)浙江天马

  ①名称: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789654588K

  法定代表人:马文奇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7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5-30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运河路8号

  经营范围:轴承及配件(含耐磨钢球、耐磨滚子、锻件、钢锭)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自然人马兴法持有该公司29.27%股权,是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②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天马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1,399.58万元,负债为190,658.19万元,净资产为350,741.3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470.83万元,净利润54,326.52万元。

  截至2021年2月28日,浙江天马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61,011.82万元,负债为190,516.79万元,净资产为204,575.45万元,2021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909.81万元,净利润5,556.72万元。

  (3)北京天马

  ①名称: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79504674K

  法定代表人:马兴法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09-09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人民轴承厂清水涧地区1号楼

  经营范围:制造轴承、机械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财务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浙江天马电梯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天马93.8%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天马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天马的实际控制人。

  ②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天马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870.55万元,负债为2,278.04万元,净资产为12,592.5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85.05万元,净利润-411.03万元。

  截至2021年2月28日,北京天马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167.81万元,负债为2,751.27万元,净资产为12,416.54万元,2021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971.88万元,净利润-175.96万元。

  (4)齐一机床

  ①名称: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2556146443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友德

  注册资本:1591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7日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787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的1105房间

  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制造、维修、改造;专用机床、复合机床、自动化生产线、结构件焊接制造、维修、改造;机床功能部件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控系统软硬件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增材制造装备;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系统集成技术改造、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徐州市正隆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9%股权。

  ②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齐一机床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696.17万元,负债为1,252.28万元,净资产为19,443.8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13万元,净利润4,962.2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齐一机床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963.79万元,负债为1,486.37万元,净资产为22,477.43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22万元,净利润3,033.5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成都精密、浙江天马与北京天马均为上市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齐一机床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陈友德为齐一机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姜学谦为齐一机床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规定,成都精密、浙江天马、北京天马、齐一机床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交易中,公司选择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较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的交易对方,且根据需要已在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期限与方式、违约责任乃至担保等条款,保证关联方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在关联交易中,公司均严格依照双方约定支付款项,不存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单笔具体交易价格系依据前述定价原则,由双方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结算方式:单笔交易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原则上最晚于约定期限的次月内结清。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形成原因及目的

  (1)向关联方采购

  为减少运输成本,严控公司产品质量,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和产品是合理、经济的选择。

  (2)向关联方销售

  向关联方销售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销售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规模经营的优势拓展公司市场、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部分销售还可以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关联方,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有利公司经营的同时保持了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是由于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的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且公司2020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有其实际原因,且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参考了2020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需要,综合判断作出的合理预计,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04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理财种类:

  (1)固定收益类或者保本类理财产品。

  (2)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理财额度: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

  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

  3、投资方式

  (1)固定收益类或者保本类理财产品。

  (2)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4、投资期限

  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1年4月26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2、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制订相关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投资的资金仅限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04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投发展(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其关联法人海南奇日升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投发展(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奇咨询”)及中奇咨询的关联法人海南奇日升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日升”),自2019年5月1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已累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65,919,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投发展、中奇咨询和奇日升共持有公司股份125,323,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285%。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1公司因于2020年12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总股本增加13,736,500股至1,201,736,5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占比被动稀释。)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权益变动情况,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告知上市公司有关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03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03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陈友德,独立董事高岩、孔全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海洋、高岩、孔全顺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各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合并范围内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5,996.49万元,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为保持财务稳健性和自主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0年利润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陈友德、姜学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仍存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由于公司前期存在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等严重情形目前尚未完全消除,仍将可能被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续有关风险警示的消除尚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04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1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持股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武宁张丽

  (2)联系电话:010-85660012

  (3)传真:010-8566001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三、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2”,投票简称为“天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及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5 月 日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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