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499版)

  廖先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廖先富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0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定期)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朗科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马德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李泳著女士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认为:审议《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公司编制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几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将违规存放和使用的募集资金的本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它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以2020年末总股本20,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20,000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122,312,298.1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535,657,149.85元。

  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监事会同意2020年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25.09万元。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本规划的制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1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邢天昊、宋欣、于波、钟刚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卫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0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离任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现任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平安证券关于朗科科技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20,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20,000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122,312,298.1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535,657,149.85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决定2020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25.09万元。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45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

  邓国顺、王荣、钟刚强反对。反对理由:现行《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年数】,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19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明确了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公司章程》的上述条款内容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不一致,但本议案未对《公司章程》的上述条款进行修订。

  宋欣弃权。弃权理由:2019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明确了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并作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8处内容之一,此次议案提及《公司章程》的上述条款内容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不一致。 因目前无法得知,关于2019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是否具有一般法规的约束效力,故本人投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董事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

  邓国顺、王荣、钟刚强反对。反对理由:《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年数】,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19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明确了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上述条款内容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不一致。

  宋欣弃权。弃权理由:《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年数】,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19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明确了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上述条款内容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不一致。因未得知,关于2019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是否具有一般法规的约束效力,故本人投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董事会拟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董事会决定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修改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董事会决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董事会决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修改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董事会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修改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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