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467版)

  公司接受福建建工及其关联方劳务及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等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按招标或成本加成等方式定价,比较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该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续聘的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相关信息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公司拟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95万元人民币,其中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5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8,438.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19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6,233.72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三木集团、德艺文创、安记食品、中国武夷、纳川管材、元力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军,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199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中国武夷等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生益科技、星网锐捷、金牌橱柜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7年,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4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陈佳佳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审计业务工作情况定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

  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增加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增加1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详细了解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等情况。全体委员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我们事前认可本议案。该所已连续 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中介机构。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公司需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公司在2021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本准则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果及影响

  截止2020年末,公司在福安、南平的2个房地产项目及肯尼亚工业化库存产品存在存货减值的情况,2020年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6,134.75万元,对公司净利润影响为-5,965.48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5,965.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元

  ■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此次存货项目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项目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反映相关项目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对福安、南平的2个房地产项目及肯尼亚工业化库存产品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计提减值。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为总余额不超过73.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4.5亿元。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事项之日为止。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他方股东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2、上述担保,各被担保对象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3、上述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基本介绍

  (一)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1993年11月12日,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武夷花园(通胡大街68号),注册资本4,181.23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小峰。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零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合作方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永泰嘉园置业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永泰嘉园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4月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剑血岭20号永腾苑二楼,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苏东。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福建南平武夷名仕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福建南平武夷名仕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0年12月17日,住所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号楼21层,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凌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商业服务设施(包括写字楼、公寓、商场及酒店)的投资及管理,展览展示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住所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园路19号(乌江大厦)负3层3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琳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合作方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诏安武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诏安武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住所为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工业园区南区,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溪山。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福州桂武置业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福州桂武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垅头村民委员会办公楼101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惠川。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宁德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宁德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7日,住所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4号蕉城区财政局9层908室,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惠川。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对象: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住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柳美北路2号华盛物流大厦,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志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由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公司持有该公司65%股权,合作方南安市泛家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福州武夷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福州武夷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住所为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蔚蓝海岸小区7号楼402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志炜。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鸿愉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鸿愉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1997年7月11日,住所为香港铜锣湾记利佐治街1-5号金百利20字楼,注册资本2港元,法定代表人黄立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公司子公司武夷开发有限公司、武夷建筑有限公司、武夷企业有限公司为该公司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时间为1992年1月31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01店面,注册资本157,099.8213万元,法定代表人林志英。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劳务合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地产综合开发;物业管理;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医疗器械、电梯的销售;电梯安装工程服务;对外贸易。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子公司中国武夷肯尼亚有限公司、福安武夷金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永泰嘉园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2.19亿元,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1993年5月31日,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221号,注册资本3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春松。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工程及其配套服务;利用本公司的办公用品对外有偿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65%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3c层,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铭春。经营范围:互联网零售;建材、室内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家具的批发、代购代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医疗器械销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批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1981年3月6日,住所为香港铜锣湾记利佐治街1-5号金百利20字楼,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法定代表人黄立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公司子公司武夷开发有限公司、武夷(集团)有限公司、武夷企业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被担保对象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他方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32.1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0.15%。此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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