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437版)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6日、1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外经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尼罗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外经”)100%股权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高速尼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罗公司”)100%股权。2020年11月26日、27日,山东外经、尼罗公司100%股权分别登记过户至公司名下。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11月24日、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山东外经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收购尼罗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收购山东外经、尼罗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日前,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了2020年度审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将山东外经、尼罗公司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山东外经、尼罗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及其控制下的各关联方正在执行的交易因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转变为关联交易。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山东外经

  名称: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7820904B

  注册资本:15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文华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3日

  住所: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经营范围:许可证规定范围内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承包、基础设施建设、土木工程建筑承包业务;进出口业务;承担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汽车、工程机械批发及进口;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等。

  股东及持股情况:本公司现持有山东外经100%股权,山东外经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尼罗公司

  名称:山东高速尼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328517695E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超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9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房屋租赁;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投资、设计、咨询、施工;安防工程投资、设计施工;矿产资源的投资与开发;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资质证书范围内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股东及持股情况:本公司现持有尼罗公司100%股权,尼罗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高速集团及其关联方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3.财务概况及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末,高速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5,703,075.62万元,净资产30,775,123.5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665,854.39万元,净利润285,202.49万元。

  上述关联方均是山东外经、尼罗公司长期合作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历年来均未发生拖欠账款形成坏账的情况,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依据及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山东外经、尼罗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未涉及同业竞争事项。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山东外经、尼罗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初至3月31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34.12亿元(未经审计)。

  七、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山东外经、尼罗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其与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及其控制下的各关联方正在执行的各项交易因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而转变为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系山东外经、尼罗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允性的原则,符合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交易及时履行关联交易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5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及相关工作能力,2021年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克、李晓英、叶韶勋、顾仁荣、谭小青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涉及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贺军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超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1.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9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审核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认为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2021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了解了《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务所规模较大,行业信誉较好,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信永中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保障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5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对2021年度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2.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张伟先生与关联交易对象高速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高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公司向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存在部分项目工期大于1年的情形,如按年度新增合同额预计,则新增合同总额预计约为9,627,300万元;租赁房产存在租赁期大于1年的情形,如按年度新增合同额预计,则新增合同总额预计约为5,25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末,高速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5,703,075.62万元,净资产30,775,123.5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5,665,854.39万元,净利润285,202.49万元。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历年来均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货物及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1.公司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路桥施工和养护施工方面的劳务服务;

  2.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沥青等施工材料;

  3.公司子公司租用关联方的房屋和设备;

  4.其他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中,第1项通过招投标确定交易价格;第2、3、4项系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作价公允,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高速集团于2019年1月31日续签《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三年。协议内容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工程施工、采购等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实际订单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了解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年,公司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且偏离不超过20%,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与预计的关联方不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公司预计对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烟台信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上限为12,373.00万元,最终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20%,系公司与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实际需求小于预期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5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1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商行”)开设了银行账户,并发生存贷款等相关业务。

  2.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为威海商行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威海商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威海商行的存贷款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关联监事张引分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在威海商行存贷款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高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与威海商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存取款,年末存款余额为155,793万元;2020年度公司与威海商行实际发生存款利息收入776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339534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注册资本:497,119.7344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宝泉路9号

  营业期限:1997年7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威海商行资产规模为2,676.02亿元,存款总额1,795.89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1,177.49亿元;2020年度威海商行营业收入为60.34亿元,净利润16.48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现直接持有威海商行37.90%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威海商行11.87%股份,为威海商行控股股东。威海商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威海商行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独具特色的、管理科学的、跨区域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2020年10月,威海商行在香港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威海商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威海商行将向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019年1月31日,公司与高速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三年。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整体信贷业务综合定价(收费)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3.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威海商行是省内优秀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公司与威海商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当年年初至2021年3月31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威海商行存款余额为148,642.32万元;年初至3月31日,累计产生贷款利息0万元。除上述交易外,公司与威海商行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1年初至3月31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34.12亿元(未经审计)。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了解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威海商行开展存贷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威海商行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预计 2021年度在威海商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5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2021年,公司及各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单位担保额度不超过543,347.4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共计提供金额不超过1,054,518.34万元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下转B439版)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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