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4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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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后,募投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均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将前12,000万元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金额为12,000万元。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募投公司银行账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1,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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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52.22万元,2020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78328.03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447.11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条件。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运营和投资建设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利润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利润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利润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的匹配
2020年,公司持续布局版权业务领域,继续构建版权大数据平台,聚集版权作品,形成版权大数据库,使公司成为版权人实现版权价值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创作人提供专业的版权产业链服务。因此,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运营和投资建设需要。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东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 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兼审计部负责人
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审计部负责人李昌儒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及公司岗位调整,李昌儒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审计部负责人职务,李昌儒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昌儒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昌儒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曾惠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根据有关规定,李昌儒女士的辞职自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后生效。公司监事会对李昌儒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职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曾惠君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曾惠君简历
曾惠君,女,汉族,1974年7月生,本科学历。2007年1月入职公司,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会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现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审计部负责人。曾惠君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2015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列报项目进行追溯重述,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1、公司2015年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0,659,647.92元,虚增营业税金及附加72,681.73元,虚增销售费用347,147.37元,虚增管理费用1,477,618.82元,虚增利润总账8,762,200.00元,虚增所得税费用1,214,358.03元,虚增净利润7,547,841.97元。
2、上述事项影响,导致2015年安妮股份合并利润表虚增归母净利3,849,399.41元,虚增少数股东损益3,698,442.57元,子公司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资本公积少计7,547,841.97元,未分配利润多计7,547,841.97元。
二、对受影响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15年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利润表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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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2015年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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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对2015年安妮股份合并利润表的影响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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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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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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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2015年会计报表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2015年会计报表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2015年会计报表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批 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 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203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25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1 亿元。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5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1)项目合伙人: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 8 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东电力、万顺新材、安妮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桂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 2014 年 12 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曾为桂东电力、万顺新材、利和兴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
宋治忠从1997年11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广西投资集团、葛洲坝集团、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大冶特钢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及桂林旅游、广济药业、安琪酵母、桂林集琦、太原刚玉、桂东电力、潜江制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2009 年 1月至今担任了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国民技术、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 20 余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4)本期签字会计师:连伟、文桂平
(5)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等,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
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准备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3,897.95】万元,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952.65】万元,合计,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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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形进行信用风险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根据各账龄段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公司原材料以加工后的存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按预估售价扣减相关费用及税金确定可变现净值,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期末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准备。
二、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因收购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元国讯”)100%股权产生商誉1,041,00.6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与畅元国讯有关的商誉账面价值为【51,741.47】万元。2020年受疫情、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文化内容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的影响,畅元国讯的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公司采用收益法对畅元国讯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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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59,850.6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减少59,850.60万元。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过程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截止2020年12 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符合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同意为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担保,具体如下:
1、为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安妮企业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为安妮商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担保。
2、为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安妮企业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为安妮商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
3、为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安妮企业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为安妮商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
4、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5、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向厦门国际银行嘉禾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同意免除上述担保对象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12月28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E栋厂房左侧
注资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清华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建材批发;服装零售;鞋帽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五金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加工纸制造;本册印制;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
2、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E楼厂房一楼右侧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利国
经营范围:(1)、商务信息用纸加工与销售;(2)、纸涂布加工;(3)、纸张加工、本册、包装用品加工、办公耗材加工、制作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4)、销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品、服装及鞋帽;(5)、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6)、汽车销售(不含乘用车)。(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指标:
■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4月26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3%;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2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9%。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因职位调整,李昌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一职,但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提名,同意聘任曾惠君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曾惠君,女,汉族,1974年7月生,本科学历。2007年1月入职公司,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会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曾惠君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
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鉴于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壮大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以及独立董事、董事在公司上市后的实际工作量、承担的责任,为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其继续为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勤勉尽责,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薪酬由每年税前人民币7.2万元调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0万元;同时,公司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将董事长基本薪酬由每月人民币2.5万元调整为每月人民币5万元。
二、其他事项
1、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批后生效。
2、上述针对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当月开始执行,按月度发放。
3、上述调整后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 缴。
4、上述薪酬调整方案涉及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期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一路演天下”(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杰先生、财务总监许志强先生、独立董事江曙晖女士、董事会秘书陈文坚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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