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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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4,349,0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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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轴承行业、磨料磨具行业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制造、行业服务与技术咨询、贸易服务等,从业务类别,可分为轴承业务板块、磨料磨具业务板块、贸易及工程服务板块。
(1)轴承业务板块
轴承板块的运营主体为轴研所,轴研所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轴承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轴承板块的主要业务包括轴承、电主轴、轴承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受托技术开发、轴承试验和检测等业务。轴承板块主要产品为以航天轴承为代表的特种轴承、精密机床轴承、重型机械用大型(特大型)轴承、机床用电主轴等。特种轴承主要服务于我国国防军工行业,精密机床轴承和机床用电主轴主要应用于机床行业和机床维修市场,重型机械用大型(特大型)轴承包括盾构机轴承及附件、风力发电机偏航和变桨轴承、冶金轴承及工程机械轴承。轴承业务板块的主要利润来源于特种轴承,近几年,随着我国国防军工事业的发展,公司特种轴承业务增长明显。
公司持股40%的联营企业中浙高铁成立于2016年,系公司与光明铁控股有限公司、中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中浙高铁的业务范围为高铁轴承、地铁轴承、大功率机车轴承等轨道交通轴承的研制和生产销售。中浙高铁的轨道交通轴承业务处于培育期,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
轴承业务板块的子公司及主要联营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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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磨料磨具业务板块
公司磨料磨具业务主要集中于超硬材料(指金刚石和立方碳化硼两类材料)制品、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仪器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以及磨料磨具产品的检测业务。
磨料磨具板块的运营主体为三磨所,三磨所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磨料磨具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三磨所现拥有陶瓷结合剂、树脂结合剂、金属结合剂、电镀金属结合剂等超硬磨料磨具及行业专用生产、检测仪器设备等生产线,主要产品包括V-CBN磨曲轴/凸轮轴砂轮、半导体封装用超薄切割砂轮和划片刀、晶圆切割用划片刀、磨多晶硅和单晶硅砂轮、磨LED砂轮、CNC工具磨床配砂轮、CMP用陶瓷载盘、金刚石研磨液、锻造六面顶压机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芯片产业、LED、光伏、制冷、工具、行业专用设备等行业。三磨所作为中国超硬材料行业的引领者、推动者,自成立以来,解决了众多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
三磨所持股50.05%的控股子公司新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金刚石复合片及锥齿、金刚石拉丝模坯料、切削刀具用复合超硬材料。金刚石复合片和锥齿具有较高的耐磨性、耐热性和抗冲击性,主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煤田地质钻探。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雄厚的研发实力,新亚公司已成为中国重要的高端复合超硬材料供应商。
磨料磨具业务板块的子公司及主要联营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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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贸易及工程服务板块
贸易及工程服务板块的运营主体为中机合作,中机合作创建于1981年,一直是我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磨料磨具进出口公司,在磨料磨具进出口领域,中机合作积累了广泛的客户和供应商资源,享有较高声誉。近几年,为拓展发展空间,中机合作借助原有市场资源,开始进入工程服务业务,一是成为项目承包商,二是为工程项目所需物品组织货源。
贸易及工程服务板块的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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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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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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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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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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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竞争环境、艰巨繁重的企业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业做实做强”,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重点推进“战略引领、主业做强、管理提升、机制变革、党建融合”等各项工作,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机制变革迈出重要步伐,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经营绩效持续增长。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5亿元,同比增长12.95%;实现毛利润5.61亿元,同比增长8.88%;实现利润总额11,143.57万元,同比增长5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7.32万元,同比增长126.35%。
2020年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 强化战略引领,竞争能力持续增长。2020年是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之年。公司一手抓当期任务落实,一手抓未来发展规划,不断加强战略引领与执行。立足当期,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强化重点项目管控、强化增量文化牵引,实施了开拓市场、提质增效、协同营销、深化改革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经营绩效持续增长。着眼长远,把推进高质量发展作为制定企业“十四五”规划的主题,认真总结企业发展规律,着力研究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编制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
2.聚焦主业做强,结构调整持续优化。围绕“把产品做好”和“做好的产品”,通过科技创新、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推进主业做实做强,提升产业链价值创造能力。一是科技创新有效推进。以“锻造精工所长、服务国家所需”为己任,主动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点项目。轴研所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二是产品创新得到加强。深化实施质量效率提升计划,用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严格规范的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质量、成本控制能力与水平;有效推进产品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在“选对项目、选对项目负责人、激励到位”上下功夫,集中力量和资源着力打造支撑企业生存发展的规模性领先产品。三磨所获得“2018一2019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三是服务创新持续提升。围绕主业发展强化服务创新,推动产品竞争向产品集成、整体解决方案竞争的制造服务业务转型升级,推进“两面市场”资源整合业务协同,爱锐科技、采购物流、营销中心等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有效突破。
3.深化管理提升,运营效能持续增强。紧扣高质量发展内涵要求,按照“提质增效、强基固本,务实创新、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管理精进、两化融合、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一是构建管理提升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资委及集团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以构建高质量发展运营体系为主线,按照“对标先进、闭环关差、求真求效、务实创新”的原则,针对经营管理中影响效率效益的突出问题,开展质量、成本、亏损治理、两金管控、职能管理等专项提升工作,逐步形成“实践、总结、推广”管理提升长效机制。二是加强两化融合信息赋能。加快推进两化融合能力建设工作,着力提升财务、人力资源、科技质量及供应链等管理信息化的覆盖率、应用面,加强已建成平台和应用模块的使用培训、应用支持、分享交流与迭代改进等工作,逐步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标准化、集约化、精细化。三是深化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健全内控制度流程,完善合规管理机制,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重点防控投资、经营、安全、稳定等领域风险,强化安全管理体系,推进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化运行、业务端延伸、网格化覆盖,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4.推进科改示范,发展动能持续激发。按照《科改示范行动方案》等国企改革文件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以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聚合人才力量,以深化价值管理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创造活力,科改示范行动有序推进、不断深化。
5.落实党建责任,政治优势持续发挥。围绕中心抓党建,积极实施“党建巩固深化年”专项行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二是强化“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三是强化“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围绕中心抓党建,服务发展解难题”,深入推进“一支部一课题”等特色活动,不断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打造“双创”平台,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突击队、党员示范岗的先进带动作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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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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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执行新准则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1.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国际合作有限公司依据投入法重新计量工程收入进度,减少存货236,570.28元、由此减少期初留存收益236,570.28元;
2.将应收账款(净值)重分类至合同资产2,408,070.73元,存货重分类至合同资产111,397,698.58,并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56,988.49元,对应补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39,247.12,由此减少留存收益417,741.37元;
3.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31,764,189.95元,其他流动负债3,363,329.98元。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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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管理费用合计人民币1,358,302.83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2,165,974.88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4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3,478股,发行价格8.05元/股,本次共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6.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73.86万元。截至2016年2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1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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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61,210,970股,发行价格为8.96元/股,本次共募集配套资金54,845.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66.1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478.86万元。截至2018年1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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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经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1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与工行洛阳长春支行以及德邦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5月3日,因公司聘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作为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解除与德邦证券签署的保荐协议,同日公司与工行洛阳长春支行、华融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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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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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据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12月31日,为进行现金管理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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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度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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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度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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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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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4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阜阳轴研100%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转让阜阳轴研100%股权事项,存在没有意向受让方摘牌从而导致转让失败的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在北交所预披露转让阜阳轴研100%股权意向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预披露了拟公开转让全资子公司阜阳轴研轴承有限公司(简称“阜阳轴研”)100%股权的意向。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阜阳轴研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公开挂牌转让阜阳轴研100%股权,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正式公开挂牌之前,尚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预披露期满;2.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并在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备案。
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正在对阜阳轴研100%股权进行评估,目前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二、阜阳轴研100%股权基本情况
1、阜阳轴研概况
阜阳轴研成立于2011年8月,为公司全资子企业(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新阳大道59号,现注册资本10,000万元。阜阳轴研于2012年开工建设,因形势变化,2013年12月停工至今,厂房等建筑尚未建成。因不具备生产条件,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阜阳轴研近2年经营及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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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2、阜阳轴研100%股权账面值及评估值
阜阳轴研100%股权对应的202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086万元,对该股权的评估尚在进行中,预评估值为3,608万元。
3、阜阳轴研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4、目前,阜阳轴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阳轴研欠公司债务4,223.91万元,阜阳轴研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公司及下属企业也未对阜阳轴研提供担保。阜阳轴研欠公司的债务,公司拟在转让股权的同时,由股权受让方一并受让公司对阜阳轴研的全部债权。
6、阜阳轴研100%股权不存在股权质押、冻结、潜在诉讼、争议和未决诉讼情况。
三、出售目的
阜阳轴研厂房建筑等设施尚未建成,资产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资产,拟转让阜阳轴研100%股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本次能够成功转让阜阳轴研100%股权,公司将不再是阜阳轴研的股东。
阜阳轴研连年亏损,如果能够成功转让,对公司未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从预评估值看,阜阳轴研预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500余万元,如果能够以评估值成交,则成交当年,会对公司利润有少量贡献。
五、后续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
意向转让阜阳轴研100%股权事项于2021年4月15日在北交所预披露,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管理规定,预披露需20个工作日。公司将在预披露结束以及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后尽早将阜阳轴研100%股权正式挂牌。
阜阳轴研100%股权的资产评估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过程中,截止目前,资产评估机构尚未提交报告。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8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准则(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下转B422版)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28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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