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417版)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的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1年5月17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剑洲、武安阳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3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报告期内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审议、见证、检查、监督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决策,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046号)。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944,296.65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 299,866,817.15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986,681.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59,842,126.75元,减去公司上年度的现金股利分红102,095,099.9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7,627,162.28元。

  公司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签署专项审核意见及书面确认意见。

  《2020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派克微电子”)与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和恒泰”)签署《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艾派克微电子以现金方式收购芯和恒泰持有的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044号)。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前后对照如下:

  ■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贷款及公司为境外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联合PAG Asia Capital Lexmark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PAG”)及上海朔达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朔达”)于2016年以境外设立的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完成对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利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exmark”)100%股份的收购,为推进上述收购,公司以在开曼群岛投资设立的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和在美国特拉华州投资设立的子公司Ninestar Lexmark Company Limited向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作为全球牵头行的银团申请了一笔银团贷款,公司以其持有的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全部股份(占全部股份的51.18%)为该银团贷款项下提供了股份质押担保以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满足Lexmark日常经营的现金流需求,Lexmark拟和银团贷款的各协议方签订修正案以及相关文件,在原有的银团贷款的基础之上,为Lexmark另提供不超过4亿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3年,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贷款条款在实际贷款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签署修正案及相关文件确定,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与本次贷款及担保相关协议文件。

  《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贷款及公司为境外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4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一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17日《关于核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4号)核准,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持有的耗材资产组收购价为人民币2,250,000,000.00元,公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支付耗材资产组的全部收购价款,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49元,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09,663股。2015年10月8日,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的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毕。

  根据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获准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珠海玫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玫澋”)、吕如松、赛纳科技四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6,603,221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49元。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9,999,998.29元,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8,566,164.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1,433,834.13元。其中50,000.00万元用于“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剩余22,143.3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专用账户。

  截止2015年9月28日,上述配套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9月28日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572号”《验资报告》审验。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11日《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1,640,23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74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2,499,980.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5,247,83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252,150.20元。其中人民币491,187,486.98元用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人民币658,191,232.56元用于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人民币257,873,430.66元用于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用账户。

  截止2017年12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06日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累计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珠海分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建行珠海分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与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建行珠海分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与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建行珠海分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行为。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050164203500001633。公司已于2019年7月2日将募集资金余额339,888,448.53元划款至上述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注:“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050164203500001852。公司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募集资金余额309,531,791.21元划款至上述账户中,实行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注:2020年1月-12月,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71.2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本报告期产生效益16,663.86万元,已累计产生效益43,405.54万元;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本报告期产生效益947.94万元,已累计产生效益1,719.32万元;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经变更后15,819.1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美国研发中心项目,经变更后25,787.3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的效益主要体现为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变更的“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与全资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正在实施的核高基课题同属公司重要经营计划和战略布局,在原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核高基课题的研发资源和技术成果可应用于原募投项目中,为提高研发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将“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投资规模调整为18,060.54万元。原“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量减少。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实施效率的考虑,公司另新增募投项目“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投资规模为31,939.46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 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2、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激光打印机的战略布局,以及中美贸易争端对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实施造成的不确定性,将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变更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购买工业用地以及对应的厂房基础建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 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3、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4、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5、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受全球受疫情影响及前期中美贸易争端等因素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 41,606.4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2020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延长使用1.5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延长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长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819.12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4月2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9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高基 CPU 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 SoC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095.17 万元(包含节余募集资金1,629.94万元,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465.2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支付尚未支付的尾款和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投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以上理财产品均已经到期收回。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4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 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 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租入资产确认为一项使用权资产,按照与自有资产一致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未来租金付款义务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每年计提财务费用。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地,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 变更原因

  公司自2020年起开展网销业务,鉴于网销业务收款的特殊性,为了更加准确地对应收款项进行计量,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 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3、 变更前会计估计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采用简化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4、 变更后会计估计

  ■

  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

  ■

  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

  ■

  5、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测算,会计估计变更后,如果以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应收期末余额进行测算,预计影响2021年坏账准备计提减少79.18 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9.18万元。如果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对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数为增加净利润82.27万元,未超过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2020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4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公司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71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下转B419版)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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