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409版)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8,531,280.73元。其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91,450,744.7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0,798,349.43元。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因公司母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未进行实际业务经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来自于子公司分红。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立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余科室暂缓收治病人,除疫情相关物资和药品外的其他药品和器械耗材采购量大幅下降,以及受到商誉减值等原因影响,公司为了保障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2020年度未要求主要子公司向母公司进行分红。母公司因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影响导致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2020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核销坏账及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现将相关请款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拟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0,556,665.98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情况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个别认定法、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金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计提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对于应收款项,综合考虑历史及前瞻性的相关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其中按组合计提又区分为药品医院客户、器械医院客户以及非医院客户;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时,系根据各分子公司账龄迁徙的情况分别计算。

  (2)提取坏账准备金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对2020年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金额3,894,235.42元。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对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39,817,032.19元,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3,597,533.08元;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减少金额13,261,043.85元,其他减少系处置子公司而减少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对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73,433,699.83元;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其他减少金额9,389,812.90元,其他减少系处置子公司而减少的坏账准备。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31日存货盘点表和盘点分析报告,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525,497.59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327,092.96元,转回原因主要为价值回升所致;其他减少金额为4,863,562.95元,其他减少系处置子公司而减少的存货跌价准备。

  3、提取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在考虑商誉是否存在减值时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2%-14%,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计提商誉减值578,765,415.91元;公司本期处置5家子公司,减少商誉原值302,075,965.76元,减少商誉减值准备22,321,228.29元。

  4、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1,045,411.08元。

  二、核销坏帐

  根据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213,279.37元,本期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金额为14,466,872.65元。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0,556,665.98元,共计减少2020年利润总额690,556,665.98元。本期核销坏账15,680,152.02元,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将继续落实责任人进行跟踪追索,尽量降低损失。

  四、董事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与提议,公司董事局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拟支付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2021年度是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第10个年度。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于2012年成立,负责人为苏洋,已取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4701)。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1401-1406,目前拥有4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81人。深圳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截至2020年末有1267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负责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拟):陈志芳,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8年至今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负责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刘多奇,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2年至今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 执业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陈志芳(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3年,刘多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杨志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2004年起在本所执业,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志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多奇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时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局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充分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并且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海王集团: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海王易点药:深圳市海王易点药医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枣庄德信: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与控股股东之关联方

  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关联方海王易点药同为医药类企业,各自业务类型不同。本公司是一家集医药研发、医药制造、医药商业流通的综合性医药企业;在医药流通领域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业务网络及丰富的医药自产和代理品种。本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为一家大型集团化医药企业。关联方海王易点药(曾用名:深圳市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为国内规模最大的连锁药店之一。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本公司与海王集团、海王易点药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到海王集团、海王易点药和本公司各自的发展趋势,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海王集团、海王易点药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额为人民币35亿元。其中预计2021年度与海王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额为人民币30亿元(含向海王集团租用办公场地的租金以及支付的物业管理费0.15亿元),预计2021年度与海王易点药发生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额为人民币5亿元。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216,445,128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22%;海王易点药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思民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海王集团及海王易点药均为本公司关联方。

  (2)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关联方

  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其中聘任史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因史晓明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6条规定,枣庄德信为公司关联方。由于史晓明先生已在2020年4月辞去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故2021年度1-4月份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仍然构成关联交易。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本公司与枣庄德信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枣庄德信发生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额为人民币3亿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海王集团、海王易点药的交易类别为:

  1、本公司采购海王集团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2、本公司向海王集团、海王易点药销售本公司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3、本公司向枣庄德信销售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4、本公司向海王集团及其子公司租用办公场地以及支付物业管理费。

  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及合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海王集团的基本情况

  1、基础信息

  名称: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14061U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51.62 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 1 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经营范围:生生产销售康复仪器、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保健品和精细化工业品、副食品、纺织品、工艺品、日用百货;产品100%外销。从事经营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业务;海王银河科技大厦物业租赁业务。海王大厦自有房产(租赁面积:4652.67平方)租赁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管理服务、信息咨询。

  2、海王集团股东及持股比例

  深圳海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王集团59.68%的股权,为海王集团第一大股东;(香港)恒建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海王集团20.32%的股权,为海王集团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海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海王集团20.00%的股权,为海王集团第三大股东。张思民先生持有深圳海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0%股权,持有(香港)恒建企业有限公司15%的股权,持有深圳市海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张思民先生为海王集团实际控制人。

  3、海王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海王集团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约为451亿元、539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王集团的资产总额约为586亿元,净资产约为131亿元,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约为5.9亿元。

  4、关联关系说明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216,445,128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海王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经查询,海王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履约能力分析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是一家大型集团化医药企业,拥有雄厚的实力,考虑到双方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的条件和能力。

  (二)关联方海王易点药的基本情况

  1、基础信息

  名称:深圳市海王易点药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52405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845.2711 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中心路兰香一街2号海王星辰大厦22层B

  法定代表人:张英男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营销策划;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化妆品的销售;滋补保健类中药材、食品添加剂、消毒产品、文具用品、健身器材、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的批发;保健食品批发;乳制品批发;医疗器械批发;酒类批发;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验光配镜;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中医馆经营;中医诊所经营;中西医结合诊所经营。

  2、海王易点药股东及持股比例

  深圳市海王星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海王易点药97%的股权,张思民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海王星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东CHINA NEPSTAR CHAIN DRUGSTORE LTD 100%的股权,实际控制海王易点药;深圳市睿达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海王易点药3%的股权;张思民先生为海王易点药实际控制人。

  3、海王易点药主要财务数据

  海王易点药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约为53亿元、69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王易点药的资产总额约为28亿元,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约为1.0亿元。

  4、关联关系说明

  海王易点药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海王易点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经查询,海王易点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履约能力分析

  海王易点药是集中西医药和健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大型零售连锁企业,也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之一,资金实力雄厚强,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的条件和能力。

  (三)关联方德信药房的基本情况

  1、基础信息

  名称: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699687861E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住所:山东省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光明大道X2999号院内601、602、6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浩

  经营范围: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代企业营销策划、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美容美发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洗涤用品、卫生纸、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无菌纱布、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孕检测试纸)、避孕套、避孕帽、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轮椅、玩具、儿童用车、厨具、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具、办公用品、挂件饰品、服装、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房屋租赁、医疗器械租赁(以上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枣庄德信股东及持股比例

  山东麦德信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其65%股权,自然人刘常富持有其35%股权。

  3、枣庄德信主要财务数据

  枣庄德信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0,907.27万元、16,267.0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枣庄德信的资产总额约为8,059.16万元, 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约为375.08万元。

  4、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其中聘任史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因史晓明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6条规定,枣庄德信为公司关联方。由于史晓明先生已在2020年4月辞去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故2021年度1-4月份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仍然构成关联交易。

  5、经查询,枣庄德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履约能力分析

  枣庄德信为零售药店,公司为其供货商。公司对零售药店供货有明确的账期要求,账期短于医院客户。公司将会严格按照规定对其账期进行管理,保障公司回款安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原因和业务模式

  (1)与海王集团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和业务模式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是一家大型集团化医药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与海王集团确定2021年双方的日常经营业务需求,主要业务模式为:

  1、本公司采购海王集团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2、本公司向海王集团销售本公司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3、本公司向海王集团及其子公司租用办公场地以及支付物业管理费。

  上述业务公司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预计2021年度与海王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及业务模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与海王易点药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和业务模式

  海王易点药在国内拥有数千家连锁药店,为国内最大的医药连锁药店之一。本公司拥有较全的业务网络和丰富的自产或代理品种。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海王易点药连锁店销售自产或代理产品。

  上述业务公司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预计2021年与海王易点药日常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及业务模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与枣庄德信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和业务模式

  枣庄德信为零售连锁药店,位于山东省。公司子公司在山东省有比较健全的网络布局和比较齐全的销售品种种类,在山东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枣庄德信的供货方之一,向枣庄德信销售自产或代理品种。

  上述业务公司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预计2021年与枣庄德信日常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及业务模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审议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和预计关联交易的时间内,签署具体的业务或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与海王集团、海王易点药及枣庄德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海王集团、海王易点药、枣庄德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采购其产品,向其销售产品以及向其租赁房屋。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是一家集医药研发、医药制造、医药商业流通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在医药流通领域公司具有完善的业务网络及自产品种和医药代理医药产品。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是一家大型集团化医药企业。海王易点药为国内最大的连锁药店之一。枣庄德信为山东省一家零售连锁药店。因业务发展需要,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2021年日常经营业务需求。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各方合作方式、各自业务明确,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在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前,已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报送给独立董事审议,独立董事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 关联交易内容、定价原则等进行了核查,同意海王生物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鉴于公司与海王集团的日常关联为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公司与海王易点药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依托海王易点药在中国医药零售连锁业的终端网络资源优势,提高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公司收入,且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与枣庄德信的日常关联交易,向枣庄德信销售公司自产或代理品种,交易公平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本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 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 ),该《决定书》 指出“公司部分业绩承诺相关核算不规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原有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前期财务报表。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对于业绩补偿会计核算按所属会计期间确认补偿款。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四、对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对2017年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附注五、31、其他应付款

  ①更正前

  ■

  ②更正后

  ■

  (2)附注五、28、应交税费

  ①更正前

  ■

  ②更正后

  ■

  (3)附注五、43、未分配利润

  ①更正前

  ■

  ②更正后

  ■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①更正前

  无。

  ②更正后

  ■

  (5)附注五、55、所得税费用

  ①更正前

  (1)所得税费用明细

  ■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

  ②更正后

  (1)所得税费用明细

  ■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

  2、对2018年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附注五、25、其他应付款

  ①更正前

  ■

  ②更正后

  ■

  (2)附注五、24、应交税费

  ①更正前

  ■

  ②更正后

  ■

  (3)附注五、36、未分配利润

  ①更正前

  ■

  ②更正后

  ■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①更正前

  无

  ②更正后

  ■

  (5)附注五、49、所得税费用

  ①更正前

  (1)所得税费用明细

  ■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

  ②更正后

  (1)所得税费用明细

  ■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

  3、对2019年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附注五、25、交易性金融负债

  ① 更正前

  ■

  ② 更正后

  ■

  (2)附注五、30、应交税费

  ①更正前

  ■

  ②更正后

  ■

  (3)附注五、44、未分配利润

  ①更正前

  ■

  ②更正后

  ■

  (4)附注五、5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①更正前

  ■

  ②更正后

  ■

  (5)附注五、49、所得税费用

  ①更正前

  (1)所得税费用明细

  ■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

  ②更正后

  (下转B411版)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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