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7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推进已承接的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工程、智慧水务建设运营、EPC总承包和工程咨询设计及新开展的设备和大宗商品贸易等相关业务。公司致力于通过规划设计、方案咨询、提供一体化系统化解决方案,为流域和城市提供系统化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同时通过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具体业务,解决流域和城市发展中面临的环境保护问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初,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环保工程类项目及环保规划设计类业务的正常开展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随着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复工复产有序的推进,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领导下,准确研判形势,精心谋划部署,通过项目公司和各方积极协调沟通,加快施工进度,按时完成工程类项目并竣工验收;同时,公司大力开拓市场,对意向项目保持跟踪,并适时进行调研、考察、论证和评估,拓展并维护重点客户关系,全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设计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耕传统设计业务,同时大力推动施工业务,努力开拓专业分包和工程总承包类业务的发展,致力于打造一个专业领先、技术过硬的高精尖型技术服务品牌和具有广阔前景的发展平台。

  1、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开拓业务渠道

  公司积极拓展盈利渠道,报告期内共参与多项水资源利用提升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EPC项目、一体化污水治理PPP项目、综合保税区配套设施建设EPC项目等投资项目的评估及论证工作,并对下一步业务开展提供依据。受疫情影响,PPP项目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在建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供货项目采购和项目回收款等方面。其中:

  “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包括海绵一期改造项目、管廊项目、道路桥梁项目、景观工程项目已于6月30日竣工验收完成,转入运营阶段。联盟河水系治理及水生态工程于12月底完工,正在办理验收手续。

  “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于2020年已完工33个包内子项,其中道路工程14项、建筑与小区17项、水系2项;在建项目节点9项:其中道路工程4项、水系3项、建筑与小区1项、末端调蓄池1项。目前已完工项目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及结算工作,计划于2021年全面完成包内全部子项的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工作。

  “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一期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工程已全部完成,部分已开展运维工作;二期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工程部分已完成初步验收,同时正在进行工程资料的整理及问题整改工作;三期工程预计在2021年6月底整体完工。

  2、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换届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了新一届的经理层成员。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3、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还需报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董事会将在取得前述批复文件后择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非公开发行成功后,将会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财务风险;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增强公司发展潜力。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工作。

  4、加大坪山园区出租力度

  受新冠疫情影响,坪山园区的厂房、场地租赁经营业务也受到了冲击。园区部分租赁客户提出缩减租赁面积、减免租金并希望延迟支付租金,公司通过研究深圳市政府关于疫情期间给予企业相关的减免政策,及时对水电费进行了优惠,没有发生租户违约、拖欠租金的情况。面对退租情况,及时开发引进新客户,最大限度的减小租金损失,2020年实现园区租赁收入1,931万元。

  5、持续推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控股股东方工作要求,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业务特点和调整情况、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积极组织各部门、子公司梳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清单》,按月定期开展重大风险防控工作。

  6、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的审计工作以突出合规重点、加强风险防范为主线,按照工作计划及公司要求开展相关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为导向的内控制度,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新增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后续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五个管理制度,为后续开展日常工作提供了制度基础。

  7、开展公司规章制度的梳理和优化工作

  根据公司最新的组织架构和部门岗位职责,公司对现有规章制度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原有制度和进行修订和优化,逐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落实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合规风险防范。公司内控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均明显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金额-16,611 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亏损17,211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2020年度确认非经常性损益357万元,2019年度确认非经常性损益11,054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减少10,712万元;

  (2)2020年度确认资产减值5,574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4,701万元。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1: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部分的金融资产,被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办理结算价款超过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部分,被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1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0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0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详细内容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结合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详细内容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6,107,336.0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28,706,871.9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994,814,207.96元。

  根据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服务,期限一年。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量和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确定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详细内容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新租赁准则。

  详细内容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详细内容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18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0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0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结合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6,107,336.0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28,706,871.9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994,814,207.96元。

  根据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崇澜女士向监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由股东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韩兴凯先生作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韩兴凯先生简历

  韩兴凯,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吉林舒兰人,中共党员,西安政治学院法律专业大学学历,现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海荣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卫部职员、部长助理、保卫部部长、物业部部长、副总经理,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部长,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

  韩兴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公司查询,不是被失信执行人。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0-2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范崇澜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范崇澜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范崇澜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范崇澜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日,范崇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同意补选韩兴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范崇澜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韩兴凯先生简历

  韩兴凯,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吉林舒兰人,中共党员,西安政治学院法律专业大学学历,现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海荣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卫部职员、部长助理、保卫部部长、物业部部长、副总经理,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部长,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

  韩兴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公司查询,不是被失信执行人。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21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下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1年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下称“解释14号”)明确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业务,应按解释14号调整。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解释14号。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和解释14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基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在出租人方面,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增加了出租人的信息披露要求;调整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并与最新收入准则衔接。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上述对公司2021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为:增加使用权资产767万元,增加资产总额767万元;增加租赁负债767万元,增加负债总额767万元。

  (二)解释14号

  1、解释14号,明确了建设期确认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2、解释14号,对PPP项目建造过程中采用无形资产模式和金融资产模式进行了界定,对其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还是费用化处理予以解释。

  3、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解释14号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社会资本方应当将执行本解释的累计影响数,调整解释14号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对公司2021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为:减少在建工程154,654万元,增加合同资产154,654万元,资产总额无变动。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2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0年度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5,736,849.07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

  2020年,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19,526,419.98元。

  (二)商誉

  2020年,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因并购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清控中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企业合并层面确认的商誉计提减值16,168,366.49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

  2020年,结合公司参股子公司成都支付通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部分15,304,135.62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四)存货

  2020年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对子公司内蒙古奥原的发出产品和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95,033.24元。

  (五)合同资产

  2020年末,对已完工未结算的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242,893.74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增加55,736,849.07元,导致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55,736,849.07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2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0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础信息

  1)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647人,其中82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99,035.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共承担319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主要审计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谢家伟,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秦晓锋,201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本次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人员数量和诚信纪录等信息,充分了解其执业情况,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高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诚信。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考察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以及诚信情况等,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查阅和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认为: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量和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确定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文件;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19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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