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安排的公告

2021-08-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的《并购重组委2021年第20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召开2021年第2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出具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承诺函》。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停牌,并在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及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本版导读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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