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8-13 来源: 作者:

  (上接B81版)

  (2)解除限售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除限售比例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3)解除限售日

  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在解除限售日,可以解除限售结转解除限售日前每个资产负债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并减少所有者权益。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2、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假设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相同。

  (二)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1)授权日

  由于授权日股票期权尚不能行权,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一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2)等待期

  公司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行权日

  在行权日,如果达到行权条件,可以行权,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5)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以2021年8月6日为计算的基准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136.6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①标的股价:76.5元/股(2021年8月6日收盘价格,假设为授权日公司收盘价)

  ②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③历史波动率: 15.0329%、17.6392%、19.0720%(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年化波动率)

  ④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⑤股息率:0.8912%(为公司最近一年的年化股息率)

  2、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公司2021年9月初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以前述测算为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公司2021-2024年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预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原则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十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30日 14:00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裕民南路1366号凯悦酒店6楼沙龙厅10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

  至2021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田新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9日、8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伟明、汪哲、上海昆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其他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次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1年8月27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1年8月27日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198号太湖世家国际大厦25楼。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郑雪莹

  联系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198号太湖世家国际大厦25楼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5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科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对《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由57.94元/份修订为61.80元/份,并相应修改股份支付测算等相关内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修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6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伟明、汪哲、许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修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制定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激励计划(草案)》“特别提示”中第四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修订

  修订前: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8.63元/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7.94元/份。

  修订后: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38.63元/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61.80元/份。

  二、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进行修订

  修订前:

  2、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7.25元的50%,为每股38.63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7.33元的50%,为每股28.67元。

  修订后:

  2、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7.25元的50%,为每股38.63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7.33元的50%,为每股28.67元。

  三、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五)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进行修订

  修订前:

  1、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每股57.94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57.94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7.25元的75%,为每股57.94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7.33元的75%,为每股43.00元。

  3、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系为中国泛半导体产业提供工艺废气治理系统解决方案的国内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公司专注于泛半导体工艺废气治理系统及关键设备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系统集成及运维管理,致力于为客户定制化提供安全稳定的废气治理系统解决方案,为产业绿色生产创造价值。公司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公司员工的支持。在当前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压力增大的背景下,为了推动公司继续稳健发展,维护股东利益,有必要凝聚公司现有核心及骨干人员的力量,予以良好有效的激励。

  考虑到近几年资本市场存在较多不确定性,股票行情也会随之影响。而且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周期跨度较长,以市价作为行权价格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推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拟采用自主定价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均为对公司发展举足轻重的人员,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这些核心人员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且本次激励计划对未来激励权益的兑现设定了严格的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在激励权益份额分配上,亦坚持激励份额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通过激励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长远稳健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允许上市公司采取其他方法确定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公司已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要求发表专业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盛剑环境本次激励计划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合理、可行,有利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稳定和优秀人才的引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修订后:

  1、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每股61.80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61.80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7.25元的80%,为每股61.80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7.33元的80%,为每股45.86元。

  3、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1)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系为中国泛半导体产业提供工艺废气治理系统解决方案的国内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持续秉持“行业延伸+产品延伸”的发展战略,深耕泛半导体工艺废气治理领域多年,随着集成电路产业链各环节国产化进程加速,公司努力扩大集成电路领域工艺废气治理市场份额,并加大在泛半导体湿电子化学品及制程附属设备等领域的业务拓展。上述领域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其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国产化率低、需要多学科人才和持续技术创新的研发及市场投入。人才竞争是影响上述领域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为稳定公司现有核心及骨干人员,加大人才储备并引入更多高端人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本激励计划贯彻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为提高激励有效性,公司拟在合理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给予市价的一定折扣。

  (2)业绩考核目标的挑战性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性相平衡

  基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本激励计划制定了具有较高挑战性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鼓励激励对象秉承公司发展战略和竞争策略,提高公司技术竞争力并积极拓展市场规模。与具有挑战的考核目标相对应的,公司拟在合理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给予市价的一定折扣。

  (3)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波动对本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影响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持续上涨,自2021年7月1日至8月6日内日收盘价格区间涨幅累计为110.28%,涨幅较大。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1.80元/股,为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00%,为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07.80%,为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35.76%。

  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性,并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波动对本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影响,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给予市价的一定折扣。

  (4)综合考虑激励对象的出资能力和意愿

  为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本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同时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上涨,为保证激励约束对等,并综合考虑激励对象的出资能力和意愿,公司拟在合理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给予市价的一定折扣。

  综上,考虑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对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业绩考核目标的挑战性、二级市场波动的对本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影响、激励对象的出资能力和意愿等因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定价方式,以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确定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公司采取自主定价的方式,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要求发表专业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盛剑环境本次激励计划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合理、可行,有利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稳定和优秀人才的引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八)股票期权会计处理”进行修订

  修订前:

  2、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修订后:

  2、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互适用。《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中与上述表述相关的部分已做出同步修订,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鉴于上述修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13日

本版导读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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