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1-08-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于2021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079,33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3.50%。

  2021年8月12日,公司收到普天工贸、东方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其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及经营管理需要

  2、股份来源:普天工贸、东方投资在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认购的股份及二级市场购入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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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东方投资于2008年6月2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普天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投资累计减持比例为3.03%。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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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1年2月24日,普天工贸、东方投资股份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2,231,461,809股;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952.48万股股票已于2021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21年8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2,250,986,609股。

  二、股东减持披露情况

  2021年2月24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普天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投资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8,079,33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0%。

  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自2015年6月5日至2021年4月15日期间,普天工贸与东方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4,696,31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1%。

  2021年5月8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6日,普天工贸与东方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5,696,79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0%。

  2021年7月22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普天工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分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4,760,0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3,170,000股,合计共减持公司股票27,93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4%。

  三、2021年7月22日至8月11日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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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普天工贸、东方投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持股期限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中,普天工贸、东方投资均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普天工贸、东方投资在认购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自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神火股份股票12个月内不予转让。该承诺已于2013年8月履行完毕。

  普天工贸、东方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均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并无新增尚未履行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亦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普天工贸、东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天工贸、东方投资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2021年7月22日、7月23日、7月26日、7月27日、7月30日、8月11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2021年8月11日)》;

  3、普天工贸、东方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8月10日、8月11日、8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受云南限电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在产产能下降,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受限电影响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除此之外,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到近期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上海期货交易所沪铝主力合约最高价已达到20,000.00元/吨以上,铝锭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其价格和公司业绩密切相关,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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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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