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1-08-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12日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7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5.18元,募集资金总额1,213,9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78,283,8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676,1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2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8月 13日

本版导读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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