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8-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9:15至15:00。

  2、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36号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莫建华先生

  董事长戚金兴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莫建华先生代为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合计持有股份2,044,924,6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22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17,076,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277%;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84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9,791,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1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

  ■

  2、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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