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1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8月12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梁运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周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11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12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13。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满足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我司目前的业务经营情况,拟对满足条件的,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未超过我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亿元(未超过我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

  我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财务资助事项。

  二、预计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安排和监管要求,公司拟新增未来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额度,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亿,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亿。

  (5)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我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新增资助余额不得超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6)对于单次或累计超过上述额度范围的财务资助事项,将根据监管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财务资助有效期

  本次拟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我司要求项目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确保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项目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额度。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中交地产为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及时性;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37,117.04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98,416.47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38,70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1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

  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项目开发资金、正常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具体如下:

  1、我司持有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置业”)59%股权,我司全资子公司中交地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2%股权,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8.9%股权,嘉兴稳投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1%股权。现经西南置业股东方协商,我司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按照71%和29%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西南置业富余资金,预计一年内分批次共计调用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年利率不超过5.5%,其中我司共计调用不超过71,000万元,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计调用不超过29,000万元。

  2、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华运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运”)51%股权,苏州金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我司曾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0年8月31日召开2020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苏州华运地产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同意苏州华运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苏州华运富余资金共计20,000万元,其中我司(含指定控股子公司)共计调用10,200万元,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调用9,800万元,期限1年,利率4.35%。现上述资金调用即将到期,经苏州华运股东方协商,拟在上述资金到期后继续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苏州华运富余资金共计20,000万元,其中我司(含指定控股子公司)共计调用10,200万元,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调用9,800万元,期限1年,利率4.35%。

  3、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中交润致(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致公司”)51%股权,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我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同意润致公司股东方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润致公司富余资金,调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65,000万元,年利率不超过4.18%,其中华通公司调用不超过135,150万元,北京润置调用不超过129,850万元,每笔资金使用期限自调用日开始不超过1年。现经润致公司股东方协商,拟将每笔资金使用期限 “自调用日开始不超过1年”调整为“自调用日开始不超过2年”,其他条件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我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1、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克

  注册资本:451458.35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01月20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

  号金地中心32层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物业管理、兴办各类实体及

  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截至2021

  年3月31日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H持股比例21.69%、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持股比例14.56%、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7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单位:万元):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与我司无关联关系。目前已调用西南置业资金余额为37874万元。

  2、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993(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大为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

  联关系,目前已调用北京润致资金余额为63,700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西南置业、苏州华运、润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本次各股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项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综合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项目公司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风险可控,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是公平、对等的,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37,117.04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98,416.47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38,70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13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11、112号。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1年8月26日、27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七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30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版导读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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